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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與問責(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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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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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
孫塋寊

   日前監察院以全天時間巡察行政院,對於監委的巡察意見,各部會首長除了簡單的即席說明外,主要還是書面答覆。

  如果從效率與效果的角度分析,美國審計總署的問責監督機制,或許更值得參考借鑒。

  美國審計總署(GAO-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係根據1921年通過的《預算與會計法》而設立,其目的在調查公共支出的效能,並對國會和總統提出建議,以改善美國聯邦政府的施政,促其負起應盡的責任

  2004年,該署雖仍簡稱GAO,但改名為「政府問責總署」(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反映出其主要職能,已逐漸轉型為監督施政績效,追究責任,以促進政府整體效能。

  就此而論,美國審計總署已從過去以監督政府財務責任為主體的審計機構,轉變為一個全面監督政府施政效能的監督機構

  總審計長(Comptroller General)為審計總署的首長,一任任期15年,由總統提名,經參議院諮詢與同意後任命。

  總審計長必須超越黨派,且不得連任。從1921年以降至今,先後只有七任總審計長,而且從無任何一位被迫去職。由於其任期特長(僅次於最高法院大法官),且超越黨派,審計總署特別能維持其獨立性與穩定性,這在美國聯邦政府各機構中,確屬罕見。

  在今年十一月監察院代表參訪審計總署時,曾就監察院的功能、職掌與辦案程序,與該署官員充分交流,相互切磋,並獲致如下結論:

一、審計總署已建立起一套健全的財務報導制度(financial reporting),供聯邦政府各機構依循、採納

  因此,傳統的審計查帳業務已大幅減輕,審計總署只需以抽樣方式審核,即可完成查帳任務。

二、目前該署主要任務之一,係接受國會議員及各委員會的委託,對政府各部門相關政策進行績效審計及效能檢視

  該署秉持超越黨派的中立立場,不輕易對政策本身良窳做評鑑,而集中焦點在行政執行與財務運用層面。該署提出之施政成效報告,有82%為政策執行單位所接納,足證已收到糾正權、建議權之具體效果。但該署並無我國監察院掌握之彈劾權與糾舉權。

三、近年來,該署官員每年平均要為國會提供逾2百次的諮詢服務,包括出席國會聽證會(Testimony),為國會議員提供評估報告等

  相較之下,我國立法院對審計部的倚重,顯然遠不如美國國會與審計總署。監察院亦應更進一步充分運用審計部的審計報告,對政府行政體系進行有效的監督。

四、審計總署工作人員的專業背景,不再以會計、審計、財務、金融、經濟等領域為限,而廣及教育、工程、國際關係與國防等各不同範疇

  在專業分工方面,該署分就資源管理、國防、教育人力、財務管理、財經市場、健保、國土安全、司法、資訊科技、國際事務、環境與自然資源、戰略等課題,劃分為十三個工作組。其薪資待遇,則超過一般聯邦政府新進官員。平均學歷為碩士,素質亦較一般公務員為優。

五、雖然該署附屬國會,但獨立運作、超然公正、專業負責、且超越黨派,備受美國朝野各界的重視

  目前該署工作人員約3千2百人,除首都華盛頓之外,在全美各地設有11個分署,可就近督察聯邦各機構的實際運作。其2007年度預算為4億8千9百萬美元,約合新台幣150億元左右。

  我國監察院目前所有工作人員約3百人,審計部約有7百人之譜,兩者加總約為1千人;在預算方面,監察院97年度預算額約為6億9千萬元,審計部及其所屬之年度預算(含北高兩市審計處)為13億3千萬元,兩者加總約20億元。

  就人力配置與專業分工而論,美國GAO顯然遠較我國監察院為優。

六、該署為培儲人才,設置學生實習計畫

  根據美利堅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的「聯邦政府最佳工作機構」排行榜(2007),審計總署高居第二,足以吸引第一流的學生到署接受培訓。其中實習學生專業背景包括:政策分析、資訊科技、新聞傳播、財務審計、經濟、犯罪調查與法律等不同領域。

  透過對實習生近身觀察,該署可將實習的新生代擇優留用,使人才隊伍源源不絕,保持充裕活力,以維繫此一優秀工作團隊的長期發展。此確係我國監察院今後應參考之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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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監察使梅林:監察使有助強化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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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塋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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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0-中時電子報-中央社

  瑞典首席國會監察使梅林(Mats Melin)今天受邀於監察院發表演說。

  梅林指出:

 以瑞典經驗來看,監察使的工作,有助強化不完美的民主制度;瑞典今年也將舉辦監察使成立200週年慶祝活動。

  梅林應外交部邀請,昨天抵台訪問5天,將拜會總統馬英九等人。

  梅林今天赴監察院拜會監察院長王建煊,並於院會中發表「國會監察制度200年經驗淺談」演說。

  王建煊代表監察院致贈象徵最高榮譽的一等監察獎章,肯定梅林的崇高地位。

  王建煊認為:監察制度好像防腐劑一樣,讓機關不會腐化。

  梅林演說指出:

 瑞典監察機關是根據1809年的瑞典新憲法設置,今年將在首都斯德哥爾摩舉辦200週年慶祝活動。

  梅林認為:

 以瑞典的經驗來看,監察使的工作,有助強化不完美的民主制度,有助於國家發展並強化民主;監察使的存在,可促進一個更為優質的社會環境

  梅林表示:

 國會選出1位監察使,希望透過監察使來監督法官、行政官員,並依合法訴訟程序起訴因暴力、個人利益或其他因素而違法失職或未盡職責的政府官員。

  今年6月將在瑞典舉辦的「國際監察組織(International Ombudsman Institute,IOI)」會議,監察院也將由監察委員趙榮耀、洪昭男代表前往參加。

  梅林自2004年起擔任瑞典首席國會監察使,曾任法官、司法部部長憲法顧問、歐洲法院幕僚長等職,司法經歷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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