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12.09/金門日報/記者莊煥寧/金城報導
對於被金門地檢署以「涉詐領公費助理薪資案」起訴,前立委吳成典昨日指出:
他從事公職工作清清白白,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所指的7位掛名公費助理,都是實際從事助理工作,工作雜而且時間長,而所領取之公費助理薪資,也都用於「新金門聯誼會(服務處)」的運作,他會冷靜面對司法,希望鄉親能夠瞭解。
金門地檢署今年初接獲民眾檢舉,告發金門縣籍立委吳成典涉嫌在立委任內,以人頭掛名詐領公費助理薪資和工作獎金,金門地檢署偵查終結,於8日以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有關「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以及《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依法起訴。
吳成典昨日下午偕同助理許勵宏等人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昨日,吳成典現場也出示他今年10月24日向立法院人事室請示有關「立法委員聘請公費助理之相關規定暨助理費之支領使用規範釋疑」回函,文中提到:
關於公費助理費用方面,依本院《組織法》規定,本院每年編列每一委員一定數額之助理費(按:委員所任第五、六2屆其間,本院每月編列每一委員之助理費為新台幣參拾萬元整)。
每位助理之薪資,悉由委員決定,但不得低於《勞基法》規定之最低基本工資。而助理薪資之發放,均由本院於扣除依法繳納之所得稅、勞健保費及自提儲金後,逕行撥入助理個人薪資帳戶內。
吳成典並強調:
助理人員聘用,皆依立法院相關規定來辦理。
對於檢察官起訴書中提及未實際從事助理業務的翁O宗、呂O華等7人同意,掛名擔任吳成典的公費助理,再虛偽填報相關資料,送立法院申報請領助理薪資,均由鄧琰、許勵宏實際領出後自行支配使用,詐得款項595,684元。
對此,吳成典說:
他從政清清白白,6年來助理薪資費用都是交由辦公室處理,錢都沒有進入他的帳戶,並依立法院相關規定辦理。
今年3月間,得知檢調人員調查,他向辦公室瞭解有關公費助理費的使用,絕無所謂「概括犯意聯絡」。
吳成典表示:
他擔任了6年立委,每月30萬助理費,6年共2千4百萬元,其中約有四分之三是用在法案助理費用、有四分之一用在服務型助理費用,由於選舉及2個服務處開銷很大,不夠的部分,他領的薪水也投入維持開銷。
吳成典說:
之前,他代表新黨參加金門縣區域立委選舉,原來新黨「新金門聯誼會」,是由義工出錢出力維持運作,他當選後,由部分新黨義工領取公費助理薪資,他們也同意捐給聯誼會運作。
他的50幾個助理,都印有名片,其中有20幾個助理,有領公費助理服務費,是由幾個人代表來領取公費助理薪資。
吳成典說:
7位被檢察官認定的「人頭」助理,他們實際從事助理工作,隨時在幫他的忙,平日工作沒有固定的上班時間,但工作雜而且時間長,比台北服務的助理上班時間還長,絕非所謂「人頭」助理,而許多義工也沒有貪污不法。
遭遇此項挫折,吳成典也接到許多親朋好友的電話關心,「貪污助理費是何等的沈重!也是對他最大的污辱!」
吳成典感慨地指出:
他參與選舉,再苦的日子,都願意走下去,這幾年來,擔任立委,為地方建設的努力,其心可表日月,金門地方小,一定要團結,不能再分裂,不能沒有是非,政治惡鬥只會讓金門沒有明天!
對於不實的指控,他將坦然面對司法,也特別需要鄉親的理解與支持,才有勇氣繼續為鄉親打拚。
孫塋寊文史星曆事務所-史跡導覽、測字占卜
預約諮詢電話:0925-905-937、0935-643-238
LINE:dansun571008
個人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dansun1008
本文於 2008/12/11 11:01 修改第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