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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煊:民國98年 要讓民眾對監察權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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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塋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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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9-中時電子報-中央社

  監察院長王建煊今天宣布:

 《監察院組織法》將進行多項重大修正,包括:

 增設「公共事務處」、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擴大改制為「陽光法案執行處」,

  王建煊並宣示:

 要以一年的時間,讓外界對監察權刮目相看。

  監察院今天召開院會,討論「《監察院組織法》修正案」,王建煊會後受訪表示:

 這項修正案,預計擴編180名員額,並在這個會期內,送交立法院審查,希望下會期順利完成修法。

  王建煊強調:

 若要監察權發揮功能、減少貪官污吏、官員工作有效率,通過這項修法案,絕對值回票價。

  王建煊表示:

 現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只管《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未來將負責「陽光四法」,因此將改名為「陽光法案執行處」;

 此外,監察院並比照香港廉政公署,設置「社區關係處」的做法,增設「公共事務處」,專做政令宣導、品德教育、媒體聯繫,初期需20名員額,這項組織調整,總計將增加180名員額。

  王建煊說:

 他對品德教育的初步構想,將推動「母親才是生日的主角」,以孝治國;

 品德教育不只針對公務員,應從小學教育開始。

  外界質疑:小學品德教育,屬於教育部的權責,監察院此舉是否撈過界?

  王建煊表示:

 香港、澳門、新加坡廉政公署都是如此,沒有撈過界的問題。

  王建煊並提到:

 增加180名員額,將採用高考合格者,不用約聘僱人員,並將放寬任用人員的年齡限制,從現行40歲以下的限制,放寬為50至60歲。

  王建煊強調:

 「即使是60歲的公務員,只要他學有專長,還是可以把他的經驗,貢獻國家5年」。

  王建煊強調:

 從2009年元月到12月,再給他1年的時間,對於監察權的行使,他會讓外界刮目相看,這絕對不是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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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擴編案 王建煊籲民進黨勿杯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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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塋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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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0-中時電子報-中央社

  「《監察院組織法》擴編員額修正草案」,民進黨籍立委表達反對。

  監察院長王建煊今天表示:

 監察院跟在野黨是同樣站在監督政府的一方,希望民進黨支持修法。

  王建煊指出:

 「《監察院組織法》修正草案」,讓監察院增加人力,案子送到立法院,「最應該要支持我們的,就是在野黨」。

 在野黨是要監督政府,監察院在五權憲法裡,也是要監督政府,「監察院加民進黨,一加一大於二」。

  王建煊認為:

 民進黨如果真要杯葛,邏輯是不通的,希望在野黨好好思考這個問題。

  此外,王建煊表示:

 年底以前,一些社會關注的重大案子,應能完成調查報告。

  王建煊8日接受訪問時指出:包括:

 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新台幣10億元活動經費支用案、國務機要費有無違法支用案等,調查報告差不多快完成了。

  王建煊指出:

 8月1日上任後,派查100多個案子,現已完成調查報告的達60%以上,到農曆年前,應可達到80%,萬一時間慢一點,沒有關係,因為「品質第一,時間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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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正副院長查案 監院12月底訂出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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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塋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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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2-中時電子報-中央社

  監察院秘書長陳豐義今天說:

 監察院諮詢委員認為:

 監察院正副院長查案「是權利,也是義務」;

 監院將透過《監察法.施行細則》及法規,在實務運作上形成制度,最快預計12月底前出爐。

  監察院召開第4屆第1次諮詢委員會議,討論「監察院糾舉、彈劾案件,院長、副院長可否擔任審查委員」議題。

  由於牽涉院長職務行使,監察院長王建煊致詞後,隨即離席迴避,由副院長陳進利主持。

  監察院曾在10月責成5人專案小組,研究此議題,但未有結論,建議交由諮詢委員會議討論。

  陳豐義會後表示:

 諮詢委員認為:

 就法律層面,院長也是監察委員,當然具有監委的權利與義務,關鍵在於如何落實。

  與會學者專家也認為:

 院長需處理行政事務,如果再參與審查,是否超過其工作負荷?

 但是,院長、副院長參與審查會之意見,也應該加以尊重。

  監察院隨後發布〈新聞稿〉指出:

 監察院將透過《監察法.施行細則》及相關法規的研訂,在實務運作上形成制度,以符人民期待。

  陳豐義說:

 〈施行細則〉將先經談話會討論後,再送交院會通過,最快預計12月底前出爐。

  一位不願具名的與會監委指出:

 監察院長不參與審查案件,已成慣例,因為以院長的分量、或對案件的態度,容易造成其他監委的壓力。

  但是,也有3位與會諮詢委員認為:

 「歷年來的慣例,不見得沒有道理」。

  有監委建議:

 可比照法院院長大量減少分案的模式,讓監察院長分到極少量的案件。

  出席的諮詢委員包括蘇永欽、胡佛、張麟徵、魏崢、柴松林、黃肇松、沈方枰、沈富雄、童春發、杜明翰等人;另有13位監委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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