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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內需/工商時報社論:論「擴大內需」成效不彰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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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塋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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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

2008.11.18.工商時報

  劉內閣施政即將屆滿半年,半年來內閣面臨全球百年少見的金融風暴,為此政府提出

 「583億元公共工程」、

 「2,000億元優惠房貸」、

 「259億元的工作所得補助」,

 加上近日可望拍板的「700億元消費券」,政府的努力不少,但何以迄今成效仍微乎其微?

  面對這一波深不見底的衰退壓力,各國政府除了降息之外,便是採取擴大公共建設、退稅、發放消費券等「擴大內需」方案,各國政府使出渾身解數的手段,期望能制止向下沉淪的經濟壓力,惟事與願違。以「擴大內需」這些政策而言,理論上是該起作用的,但由近年實行的經驗觀察,卻經常有緩不濟急、成效不彰現象。

  「擴大內需」的概念,源自經濟學家凱因斯,他在觀察1930年美、英經濟蕭條後,旋即發表〈致繁榮之道〉一文,建議政府透過赤字預算的方式,進行建設。

  凱因斯的邏輯很簡單:工程建設需僱用龐大人力,這些人領了薪水後,會去消費,消費即可帶動商業活動,有了商業活動,便可帶來稅收,如此循環不已。

  凱因斯以當時英國的總體經濟估計:

 政府每支出1元,即可創造1.5元的總需求,投資乘數高達1.5。

  凱因斯這套「擴大內需」的論述確實有道理,惟由1930年以來,各國實施的經驗觀察,許多國家執行赤字預算的成效,與理論有不小的差距。

  持平而論,這並非凱因斯理論有什麼問題,而是理論終需經政府官僚系統,才能落實為政策,試想:一個十萬火急的振興對策,擺在一個層層繁瑣的官僚體制下運作,疲困的經濟如何得救?更遑論所謂的乘數效果了

  就以「擴大公共工程」而言,行政院1998年8月因應「亞洲金融風暴」,決提出1,000億元擴大建設方案,惟歷經中央地方層層討論,真正開始建設已是1999年6月了;2001年張內閣所謂「八一○○台灣啟動」方案亦是如此。

  如今,劉內閣的「583億元擴大內需方案」在慢如牛步的官僚體系中執行,真要發揮提振經濟效果,恐怕也得一年半載,政府的及時雨落不下來,徒有「擴大內需」之名,毫無提振經濟之實

  「擴大內需」的及時雨落不下來,還有另一個原因:那便是在「全球化」下,許多政府的工程,必須開國際標,近年來如員山子分洪道等重大建設標案,最後皆由外國團隊獲得,這使得「擴大內需」的作用大大稀釋,政府花了大筆預算,結果是提振了他國的經濟,如此何來投資乘數效果?及時雨又怎麼下得來?

  再就發放「工作所得補助」及「消費券」而言,政府將千億元的資金注入家庭,希望透過家庭消費這筆錢來帶動景氣,但近年隨著中產階級的流失,危機感的加深,台灣的家庭「邊際消費傾向」已由往年的1以上大幅下降至目前的0.36,這說明當前家庭每提高100元的所得,只會增加36元的消費,其餘64元將轉為儲蓄,如此看來,政府逾千億元的刺激消費方案,其成效豈能不大打折扣?

  由上述討論可知,「擴大內需」從理論上而言,確實是因應經濟衰退的好方法,但是:

 時空條件變化,如今「擴大內需」規模日趨龐大,官僚體系的效率難以即時落實,其弊一也

 全球化外商搶走標案,使「擴大內需」肥水反而大舉外流,其弊二也;

 中產階級消失,社會不安定感升高,使邊際消費傾向驟降,「擴大內需」資金多數流入儲蓄,其弊三也

  若劉內閣不能就此三弊提出政策的修正機制,恐怕編再多預算進行公共建設、撒再多錢發放「消費券」,對陷入衰退危機的台灣而言,亦難有振衰起敝之效。

  1930年大蕭條發生時,美國總統胡佛並非什麼事都沒做,羅斯福推動田納西河谷開發計畫,胡佛也曾在科羅拉多河興建胡佛水壩,羅斯福設聯邦緊急救濟廳,胡佛也設有失業救濟局。

  但是,何以羅斯福成功,而胡佛失敗?多數經濟史學者評論:「胡佛的政策太少,而且又太遲」

  「擴大內需」的成敗關鍵,就在時間,一個太遲的振興政策,等於沒有政策!胡佛失敗的經驗,足以做為劉內閣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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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消費券/馬凱:遲來的救命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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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

2008-11-20-中時電子報-摘錄《理財周刊》

  鼓吹了半年,行政院終於姍姍來遲,決定在農曆年前發放「消費券」,全國2,300萬人,不分貧富、不論老少,一律發給3,600元,以平均每戶3.1人計算,每戶略多於1萬元。

  為什麼發?又為什麼延遲至今才發?其中道理昭然若揭。

  為什麼發?

  為了提振消費,藉以擴張國內需求,以提高經濟成長率。這的確甚合邏輯。

  因為:消費在GDP中高占6成,只要能讓消費增加5%,經濟成長率即可升高3%。

  而且,根據統計:

 在上半年油電價格大漲、百物騰貴之際,國內200萬戶中等及低所得家庭,其支出恰等於或少於收入,處在零儲蓄及負儲蓄的狀況,物價攀高,必定使其中許多家庭更難度日。

  因此,倘能發下這樣的及時雨,當會立刻用以貼補日用所需,所以,如果「消費券」多數發放給這樣的家庭,則泰半會投入消費。

  而且,當受補貼的家庭「消費傾向」高時,還會以倍數使國內需求擴大。

  如果平均每個家庭額外獲得1萬元,將其中的8,000元用於消費,成為另一個家庭的8,000元所得,輾轉下去,國內需求會增加5萬元之多,則若投入829億元,國內需求最後就會擴大4,100億元左右,正可以讓GDP升高3.5%

  但是,若不論貧富均發,效果當大打折扣。

  為什麼遲延至今?

  原因是:半年前早已預知的事,政府高官今天才看到:台灣經濟陷入衰退。

  相信最近要出爐的第3季統計數字,會證實此事。

  導致衰退的主力,正是從去年下半年中國大陸對加工出口部門的全面圍剿,到今年上半年火力全開,珠江三角洲一帶的廠商紛紛不支倒地

  近年來,我們唯賴對大陸出超增長,支持台灣經濟,一旦出超的對象倒地,台灣經濟也立時陷入衰退

  這是半年前已清楚可見的走勢。

  既要發「消費券」讓經濟早日脫離泥淖,就必須力道足、速度快。

  力道足,決定於政府財源,若財源無限,全民每人都發3、5萬,則1兆左右的補貼,當能促成甚大規模的消費。但財源羞澀,就只有擇肥而噬,把錢花在刀口上。

  目前人人有獎,似乎失之太寬,每人3,600元,又失之太少。

  但為杜一般中產階級悠悠之口,也無可奈何;然而家中有幼兒、老者、殘疾、孕婦者,與一般家庭等量齊觀,既不公平,也未充分紓解其日用重擔;倘若就上述情況,每人各酌增2,000元,700萬戶平均而言,每戶大約只會增加2,000元之譜,卻可將家戶所得差異大體反映,令政府德政更臻美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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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消費券/「台灣競爭力論壇」建議:「消費券」採小面額 助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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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0-中時電子報-中央社

  「台灣競爭力論壇」上午在立法院召開「經濟、財政、交通之經建金融」研討會,此為馬政府施政半年總檢討與展望系列論壇之一。

  研討會中,行政院18日宣布推動的「消費券」政策,也成為討論焦點。

  「台灣競爭力論壇」副秘書長謝明輝認為:

 日本為刺激消費曾發放「地域振興券」,但民眾仍寧願將錢存在銀行,而不願消費,也發生民眾透過店家,換取現金或打折出售等情形,失去政策意義。

 未來,台灣發放「消費券」,如何防範類似情形發生,確實達到促進消費作用,有待觀察與檢討。

  國民黨籍立委楊麗環於會中表示:

 行政院設計「消費券」面額形式為「500元券」和「200元券」,將無法照顧小規模攤商,不具有流通性,喪失優勢,應採用小面額,才能有助流通、刺激消費。

  楊麗環指出:

 日本先發放「消費券」,後來因有民眾儲存「消費券」情形,改為發放現金,但考量台灣民情,民眾取得「消費券」後,應該會消費。

 至於,行政院設計「消費券」的面額為500元和200元,將無法照顧小規模攤商,不利於流通,若面額較小,如:100元,才方便流通

  「台灣競爭力論壇」行銷台灣組召集人、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聶建中表示:

 若政府發放現金,是極大錯誤,民眾會將錢放在口袋,不會花費,發放「消費券」,則是一劑搶救重病衰竭的景氣強心針,尤其政府擬設定「消費券」的使用,以明年底為期限,推動限期「消費券」,是巧妙的一招

  聶建中也認為:

 「消費券」一定要是小額面額,並可比照家樂福或超商禮券模式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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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消費券/「消費券」限制大鬆綁 路邊攤可用 禁買賣、網拍、儲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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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0-中時電子報-記者游瓊華/台北報導

  「消費券」使用方式大鬆綁!!

  行政院宣布:

 未來,不論有無營業登記之商家、攤販,販賣的是物品或勞力,都能使用「消費券」,也就是:不管是路邊攤、KTV、旅館等都能使用。

 但是,「消費券」不能「換現金」、「儲值」,也不能換禮券,且禁止收購、販售,更不能上網拍賣。

 同時,「消費券」也不適用於醫療行為。

  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表示:

 未來,只要有營業行為之處所,也就是民眾認定的有買賣行為之處,所有購物、勞務行為,都可使用「消費券」。

 未來,沒有營業登記之商店,也可以收「消費券」,只是收了之後,不能兌領現金,要再做第二度消費,最後,一定要回到金融體系兌付。

 也就是說:「消費券」將准許流通,且最後使用行為一定要發生在有「營業登記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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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消費券/「消費券」議題發燒 金門縣議員要求:以金酒盈餘發券 嘉惠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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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0/金門日報/記者蔡家蓁/議會報導

  「消費券」政策近日終於拍板定案,引發各界熱烈的討論。

  這項議題,昨日也延燒到金門縣議會。

  金門縣議員楊應雄、李麗貌、蔡水游與李沃士等人都先後發言,要求:

 金門縣府應該朝此方向多思考,將金酒公司的盈餘,改用發「消費券」或「旅遊券」嘉惠鄉親,讓鄉親都能過個好年,或者,發放「消費券」給來金觀光的旅客,以刺激消費。 

  金門縣議會定期會議程昨日為地政局、消防局、人事室、研考室業務報告。

  會議一開始,議員都相當關注近日的發燒話題「消費券」,認為可帶動社會消費。 

  楊應雄首先表示:

 金門如今經濟蕭條,新市里、沙美很多商家都叫苦連天,發放「消費券」應該可以有效促進消費。

  不過,楊應雄認為:

 金門有年營業高達百億的金酒公司(今年可能有1百20億的營業額),應該再加碼,做得更好。 

  楊應雄說:

 近期苗栗縣政府有發放給縣民所謂的「觀光旅遊券」,金門縣政府或許可以朝此方向來研議,發「消費券」或「旅遊券」嘉惠鄉親,尤其金門的財政還不錯,倘若金酒盈餘也能分享給全體縣民,不啻是在過年前,送每位鄉親一個小紅包

  楊應雄相信:

 將金酒公司的盈餘,改為用發「消費券」或「旅遊券」的方式,除了可回饋鄉親外,也能帶動地區商家的業績成長。

 此外,金門縣政府也可以考慮:發放1千元的「消費券」給來金旅遊的觀光客,並限定在一定期限內、只能在地區消費,藉以刺激消費。 

  李麗貌也詢問:

 倘若以金門現有的人口來算,一個人再多3千元,需要多少預算? 

  研考室主任陳朝金表示:費用概算需要2億多。 

  李麗貌接著又問:

 縣府單單辦一個「古寧頭大捷60週年」紀念活動,就打算花1億3千萬元,還不如節省一些費用,回饋給鄉親。

  李麗貌認為:

 金門多發放3千元「消費券」的這項措施,應該會更獲得縣民肯定。 

  蔡水游、李沃士也先後提出:

 縣府應該儘速研議,多發放3千元「消費券」到底可不可行?

  蔡水游說:

 中央的「消費券」政策,將在農曆年前施行,金門應該儘速去評估,看是否要在加碼,嘉惠鄉親。 

  對此,陳朝金表示:

 增加「消費券」的發放,要考量很多層面,會再依據實務面與財政面來考量,並審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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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消費券/美國之音:台灣近期發送消費券 刺激民眾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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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8/美國之音/台北記者: 鄭裕文

  台灣行政院星期二宣佈:

 將在近期內發送「消費券」給民眾,希望刺激購買意願,振興經濟。

  對此,台灣民眾有人支援,也有人反對。

  學者認為:

 「消費券」立意良好,但執行起來將耗費不少成本,還不如「退稅」來得有效。

  經濟不景氣,台灣政府準備發放「消費券」,鼓勵民眾消費。

  根據規劃,這批「消費券」將在農曆春節前發出,每人可獲得台幣3千6百元的消費券,總預算要829億台幣。

  台灣行政院長劉兆玄星期二說:

 非常時期要用非常做法:「全部執行完畢後,它所發揮的效應在經濟上,可以增加百分之0.64%的GDP,執行的時間上是希望儘快來執行。」

  對於政府的新計劃,在台北市經營一家小吃店的邱老闆先是開玩笑地說:

 如果政府給10萬塊現金,刺激消費的效果會更好。

  邱老闆表示:「消費券」對他的生意也有幫助:

 「當然只要政府的財務狀況許可。因為現在實在很不景氣,像我們做小吃的,經常有上班族在門口東看西看,就是不進來消費,消費能力比以前差很多,政府有這個是最好了,最棒了。」

一些人認為不如退稅更有效率

  不過,也有不少民眾擔心,羊毛出在羊身上,這些「消費券」的成本,將來還是要所有民眾共同負擔。

  從事零售業的周先生就說,還是「退稅」來得方便一些:

 「其實發『消費券』,它的成本應該是比較大,比較多,發揮的成本和精力比較多,應該直接『退稅』比較方便。」

  在野黨民進黨則批評:

 「消費券」怎麼印,要如何防止造假,都是問題,而且,民眾現在最關心的是找不到工作或薪水不夠多,「消費券」不能解決失業問題,也未必能激發民眾消費的意願。

  民進黨立法委員蔡煌榔批評說:這是病急亂投醫,笨政府想出來的笨方法。

  蔡煌榔表示:

 已經有民眾反映,有人準備以現金折扣,來收購「消費券」,民眾只有等著被剝削,這麼一來,還不如乾脆發放現金。

  台灣經濟研究院副院長龔明鑫認為:

 短時間來看,無論是退稅還是「消費券」,都可以刺激消費,但「消費券」會造成所謂的「替代消費」現象:

 「就是原來你要消費的部分,現在因為有『消費券』的關係,他原來該消費的錢就沒有拿出來,就存起來,那這樣效果等於是沒有,等於你原來要花的錢,變成你是花政府的錢,是花一般納稅人的錢。」

  龔明鑫表示:

 雖然「退稅」也可能產生民眾不消費,把錢存起來的情況,但相比之下,「退稅」是直接把民眾的稅款還給民眾,比「消費券」節省時間又有效率,因此,龔明鑫認為:「退稅」要比政府發放「消費券」更好。

  與此同時,台灣勞工團體呼籲:

 「消費券」應該限制只能購買台灣製造的產品,如此才能確保所有經費,都用在刺激台灣的內部經濟上,增加台灣勞工的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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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消費券/周添城(醒吾技術學院會資系講座教授):振興經濟的第一帖良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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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9-中國時報-言論

  行政院為因應「金融海嘯」所掀起的經濟衰退浪潮,絞盡腦汁,希望能降低國內經濟所受的衝擊。

  昨天上午,行政院劉院長邀集經建會等財金部會進行討論,並於下午隨即召開記者會,對外宣布「消費券」發放的政策內容:

 以個人為對象,不分年齡,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每個人可獲3千6百元額度,預計總預算需達829億元,將採編列「特別預算」方式進行,希望於農曆春節前實施。

  面對經濟形勢的險峻,政府總算開出了第一帖良藥。

  行政院發放「消費券」的政策,可以「決策過程」與「決策內容」兩方面來評述。

  首先,就「決策過程」而言,在「金融海嘯」席捲全球之際,大多數國家均採取「貨幣政策」與「財務政策」並行的對策,方向就是要擴增總需求。因此,「降低利率」和「擴大支出」就成為共同的政策。

  中國政府推出四兆人民幣的龐大方案,手筆可觀。同時,在國外著名機構預測:台灣明年GDP成長率,甚至可能出現不到2%的低水準下,政府終於體會到:需要採取更為積極性的作為來「保二」,於是有發放「消費券」的構想。

  從政府放出政策風向球至今,各界對發放「消費券」的建議贊成者多、反對者少;但對「發放對象」,是否「排富」,以「戶口」或「人頭」作對象則有許多爭議。

  其中,尤以「排富」與否的爭議最大,因其可能又會牽連到公平與否,以及許多人相當在意的「社會M型化」等分配議題。

  眼看此一美意又將淪為空談,按照政府過去半年來的政策決定模式,很可能又因爭議而使原本政策意旨失焦。所幸,劉院長能夠以最快的速度,面對並處理掉相關的異見,迅速提出完整的方案,這種劍及履及的決策態度與行動,這項政策得以快速落實

  其實,任何「公共政策」都有正反意見,但千萬別因有爭議,就延宕該有的決策,拖久就會影響民心。同時,有了結論立即宣布,而不受制於非要行政院院會才能定奪的制式框架,也應是正確的

  其次,再就「決策內容」言,「消費券」發放對象作兩項更動:

 一是由戶改為人,

 二是全民發放不訂排富條款。

  以「人頭」發放是最簡單、最公平方式。因為:經由戶作為單位,往往會因每戶人口結構,而造成不公平,雖然每戶平均3.01人,但這是平均值,而非實際值。這幾天戶政單位多出很多「分戶」的民眾,就是以戶作單位的後遺症之一。

  當初之所以以戶為發放對象,主要還是受到「排富」的考慮,由於要把高所得的人排除,不能以個人所得作比較,而須要以家戶作為單位。

  不考慮「排富」,自然可以回歸個人作為發放對象,使發放的技術問題或行政困擾大大減輕。

  這樣的決定是對的,因為在非常時期,採非常對策,應該儘量以單一目標作為考量;否則,可能付出龐大的行政成本,也容易形成不易決定的兩難

  「消費券」發放既然以刺激消費為目的,就不必把分配公不公平的難題帶進來。

  劉院長說明:富人所分到的消費券,可捐給公益團體,就是富人自發性的重分配,使社會中的強弱族群可相互和諧、彼此尊重,要比制度性排除這、排除那更有意境。

  當然,發放「消費券」絕不是振興經濟的唯一手段,也不足以對抗經濟的衰退。充其量只是減低傷害,這項829億元的特別預算,預估可支撐明年0.64個百分點的經濟成長而已。如果要「保二」,還須要各方努力。

  我主張:

 對正常還款繳息的房貸戶,可以視其資金狀況與需求,得要求銀行延長繳息或延緩還本時間,讓貸款戶保留更多資金,避免出現壞帳或增加消費能力等,均是政府各部門可多動腦筋,多提點子的地方。

 更根本性的作法是:

 明年預算要以有生產性、建設性的公共設施作為最優先的支出項目,如此,可兼顧長短期政策目標。

  非常時期的非常措施,往往也無法求全,但政府愈積極有作為,對民眾的信心恢復也有很大幫助。只要信心回來,經濟的反轉也可能會以出人意料的速度反彈。

  因此,對這次發放「消費券」的決策迅速,內容化繁為簡,應該給予鼓勵,也希望政府再接再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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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消費券/劉文仕(公務員):當心!重蹈幼兒券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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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9-中國時報-言論

  國民消費券的發放,如果規畫得當,對於鼓勵消費,刺激經濟成長,應有正面效益,值得肯定。

  但是,這樣的「善政」,終究是國內首辦,政府相關部門如何在與時間競賽的同時,妥善設計,落實政策美意,誠然需要博採周諮。

  於此,謹提幾點意見供參:

一、避免重蹈「幼兒券」覆轍。

 8年前發放「幼兒教育券」時,因相關配套規範不足,以致帶動私立幼稚園藉機調漲學費,在追漲不追跌的市場法則下,反而變成了許多家長的噩夢。

 為避免重蹈覆轍,相關機關允應配合建立「查價機制」:

 規定凡不合理漲價的商品,如經查證屬實,即應排除於得使用消費券的範圍,商家已收取的消費券自行負責

 當然,這也包括:各百貨公司是否因此縮減年終周年慶優惠規模的查察

二、釐清政策核心任務。

 「消費券」究屬社福體系的功能?或經濟性業務?行政院劉院長廣納多數民意與專家建言,明智地拍定是為鼓勵消費。

 後續問題是:要不要限於開發票的商家?

 這就應回歸政策始意,何者有助於經濟成長率的推估;這不是公平與否的問題(因為小零售店家庭,也同樣是發放的對象),而是能否將數百億預算,反應在經濟成長率的計算上的問題。

三、兼顧防偽與時效。

 儲值卡不符成本效益,紙券又較難防止偽冒。

 其實,不妨考慮由中央銀行印製較少通行的二百元紙鈔,並仿金門實施戰地政務時期,在紙鈔上加印「金門專用」等字的成例,於本紙鈔正反面加印「國民消費券專用」及「逾期作廢」的字樣

 另外,在制度設計上,也應避免類似「國民旅遊卡」發生「假消費真換錢」的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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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消費券/許振明(台灣金融研訓院院長):提振景氣 發放「消費券」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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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8/中華日報/本報記者孫香蘭/訪問整理

  我在15日曾經撰文強調:〈提振企業緩不濟急、發「消費券」吧!〉,結果不過短短3天,劉內閣就已經將整個發放消費券的政策定案,而且採取的是最有利社會大眾的「全民發放」方式。

  馬政府、劉內閣在此一政策所展現的順應民意、超高行政效率的作為,值得我們國人給予高度評價與嘉勉,未來,「消費券」對台灣經濟的刺激與發展,也大有可為。

  我一直認為:

 在全球「金融海嘯」的侵襲下,提振民間消費絕對屬於勢在必行之途,只要能提振民間消費,對整體經濟發展的刺激作用極大。

  目前,國際間,美國、南韓與香港都採取「退稅」措施,新加坡與澳門,則採取「發放現金」模式,唯有日本採行「消費券」的方式。

  但是,我認為:

 以台灣目前的狀況,「消費券」絕對是最適合我們當前環境、刺激消費與景氣的最適當方案。

  因為:「退稅」與「發放現金」,固然可將鈔票直接送給社會大眾,但是,社會大眾是否會將這些現金「存起來」?卻無人可以保證。如此,很可能使得政府當「散財童子」的美意,反而無法刺激消費,來引導一連串的經濟活動的動力。

  發放「消費券」,則沒有「預防性儲蓄增加」的問題,而且,劉內閣已經宣布:「消費券」有一定的使用期限,更可以使得這些「消費券」,可以在一定的時間內,發揮刺激消費的連鎖效應,效果比「退稅」與「發放現金」都積極得多。

  尤其,這次至府採取的是「不排富、全民發放」的方式,對於富人,如果捐出「消費券」作為公益之用,還可以有「抵稅」的效果,讓中低收入者具有另一條獲得更多福利的途徑,劉內閣的考量極為全面。

  我們現在就是希望劉內閣在發放與使用的技術上,能夠更加全面化,使得受惠的民眾、商家越多越好,當大家都願意消費時,台灣經濟就有機會藉著眾多的消費,而一步步的提振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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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消費券/花旗環球證券:信心不佳 「消費券」效果恐不如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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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塋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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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

2008-11-18-中時電子報-時報記者游瓊華/台北報導

  為了挽救經濟,馬政府也不得不下猛藥,祭出發放「消費券」政策。

  外資花旗環球證券肯定政府做法,認為:

 「消費券」帶來的消費,可望取代原本的現金消費。

  但是,在當前信心低迷之際,「消費券」的效用,恐仍不如實施其他「擴大內需」方案來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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