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美國的「對台軍購案」中,小弟最為訝異的,是國軍採購「長弓阿帕契」反戰車直升機!
小弟的理由,除了在美方將軍售案送交國會的次日(台北時間),《中國時報》有一篇報導,當中指出的「增加國軍後勤維修的複雜度」之外,小弟還有其他的看法:
基本上,「長弓阿帕契」應屬於「攻擊型」武器,對於一向只願出售所謂「防禦型」武器給中華民國的美國而言,竟然如此「慷慨」,會不會是美國「另有所圖」?
首先:美國是不是將在「自由伊拉克行動」中,已經「操」得差不多的「二手機」,在經過了「四級維修(在戰地最高的保修層級)」之後,以「全新機」的價格,售予我國?
坦白說:依據往例,十多年前美軍售與國軍的「悍馬車」,就是當時「波灣戰爭(協助科威特王國復國)」中,美軍在戰場上使用過的車輛!
(這對老美是穩賺不賠的!以「悍馬車」為例:
把這些在戰爭中「操」得差不多的「二手車」,買給盟國賺銀子,而且,美軍還省下把這些車輛運回國的費用(弄不好,還是要我們自己花錢,去沙烏地阿拉伯的吉達港運回來)。
更重要的是:美國軍方再向「悍馬車」製造商,依據戰地實際經驗,採購經過改良的新型「悍馬車」!
一方面,美軍部隊直接換發新車使用;另一方面,製造商不但因生產新車而獲利,更因為維持生產能量,活絡經濟,帶動周邊產業的生產,甚至解決失業問題!
至於前述我們所支付買「二手車」的銀子,就變成了老美政府支付製造商的款項-等於我們出錢讓老美買新車!
還有哦:與新型車輛不通用的零件,老美也按原價賣給我們-天啊!又被敲了一筆!)
如果我們買的是這種「二手機」,那直升機上的各種設備,不但已經先經過「沙漠」這種極端氣候的摧殘,在到了台灣之後,就算國軍在怎麼用心保修,在繼續經歷亞熱帶海島氣候的潮濕多雨的摧折之下,「長弓阿帕契」會不會變成「彈弓阿破仔」,反而成了讓國軍飛官望而卻步的「飛行鐵棺材」?
而且,如果如此具有嚇阻力的兵器,由於妥善率不高,能飛上天的不多,打得動的更少的狀況下,我們能期待「長弓阿帕契」成為馬總統在《國防白皮書》中所說「打不破」的戰力保證嗎?
此外,老美若是「耍詐」,基於「售台『防禦型』武器」的原則,搞了個缺A少B的所謂「T型長弓阿帕契*」,那恐怕還更是糟糕-國軍又多了一項「獨門兵器」,以後的補給保修更是難題!
(*美國為避免刺激北京當局,有時甚至是東京當局,而且基於《臺灣關係法》當中「售台『防禦型』武器」的原則,常會賣一些「台灣專用」的武器給我們!如:S-2T定翼反潛機、E-3T預警機。)
因此,小弟認為:
老美決定出售「長弓阿帕契」給中華民國,恐怕是「來者不擅(戰),擅(戰)者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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