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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職人員 無義務公告財產-答顧爾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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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k2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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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6-中國時報-郁慕明/新黨主席

  傾閱顧爾德先生以本人在上海置產一事為文之批評,謹借貴報一角予以澄清。

  第一,郁氏家族當然不能與顧先生心目中的孔宋家族相比,但自信在上海一地仍屬望族(有關資料,請參見國立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研究生李鎧光所著之碩士論文──《郁氏宗族與清末民初的上海社會》),而顧先生卻刻薄的「一間中醫診所」來形容,委實令人遺憾。

  第二,本人並非公職人員,無任何義務將自身財產公告周知,一如非公職人員的顧先生無任何義務將自身財產公告周知一般。

  第三,顧先生批評本人「沒敢大聲嚷嚷」上海置產一事,並指不對外張揚是因自知「政治不正確」。此一論述顯係顧先生自我想像。本人不但在上海置產,台灣置產更多,上海與台灣均是中國人的土地、均是本人家鄉,何來落跑之有?至於本人房產,從來不敢妄稱「豪宅」,均係部分媒體自行冠稱,只能敬謝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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