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50年前的自行車車牌。摘自中華日報)
隨著油價的攀高,騎腳踏車轉捷運通勤的民眾越來越多。
但是,所謂「歹年冬,厚小人」,台北市的單車失竊率,也跟著急速攀高!!
據今日中央社的報導:有位市府捷運局的官員,竟然在2年內,失竊了3輛單車,損失近萬元台幣(從近5千元的G牌新車,到900元的二手車)!
中央社引述台北捷運公司總經理蔡輝昇答覆的談話,表示:
捷運站外的腳踏車架設在人行道上,不是想設就設,必須與交通局與新工處會勘後設置,若土地不足,才會設置雙層腳踏車架。
天啊!!
看到這樣的答覆,只要一個感覺:
一.市府官員難道連「苦民之苦」的心思都沒有嗎?
不談本文前段所提的那位捷運局官員的單車失竊記,就連舍妹,也曾為節省開銷,騎單車往返家中與補習班。
數月後,舍妹的單車,竟然在捷運中正紀念堂站失竊!
由於單車失竊,不但讓舍妹痛罵台北市府的所謂「治安零容忍」是玩假的,更憤而不再花冤枉錢,購買單車通勤!
說句重話:
若小弟是市議員,我只要看到這位捷運公司總座以上的談話,我一定請台北市警察局提供近3年來的單車失竊報案件數,再從中篩選出在捷運站附近失竊的件數,總計民眾失竊車輛的金額。
然後,一狀告到監察院,請監院以「業務疏失造成社會大眾巨額損失」的理由,彈劾北市交通局長、捷運局長和捷運公司的董座與總座!!
二.市府部門要不得的「本位主義」與「好官我自為之」的心態!!
也許,單車架不是「想設就設」,必須有許多層面的考量。
但是,捷運公司難道就不能主動調查各捷運站的單車停車需求,主動邀集相關單位快速研商、定案嗎?
台北市騎乘單車通勤或轉成者日增,對於單車騎士的停車需求,交通局難道會不知道?
還是:所謂「灯不點不亮」、「多一事不如沒事」的官爺心態,非要捷運公司,甚至是市議員揮鞭,交通局才會慢挪牛步嗎?
據台北市政府停管處答覆中央社記者的提問時表示:
市府已針對停放單車的高需求地區,增設腳踏車停放架。
若這個答覆,不是官員面對媒體詢問,所使出的「護身打法」,就是表示:
市府部門根本已對增設單車停放架的需求,有一定程度的認識與了解!!
那麼:捷運公司何以還要大打太極拳,拉交通局和新工處下水,一起背負責任?
還是:停管處已作調查,但是,因為怕被捷運公司認為「太雞婆」,所以寧願「留中不發」?
而且,停管處竟然還答覆記者一句令人為之氣結的話:「民眾若有需求,也可以向停管處反應,停管處將進行評估。」
屁話!!
連我一個升斗小民,都想得出經由警察局的單車失竊報案紀錄中,看出單車停車需求的端倪,難道停管處眾家的官老爺們,還想不出這樣的 「市場需求逆向調查」嗎?
更何況:如果不是找市議員來反應,其結果,必定只會換來一封四平八穩的官樣回函,然後此事便無消無息,石沉大海!!
而且,停管處也向記者表示:
市府已分年、分計畫,預計每年增加1千5百個腳踏車停車位。
增設的地點,則在高停車需求的學校、機關、公園,方便洽公的民眾使用。
天啊!!
台北市一年,只會增加1千5百輛腳踏車嗎?
市府官員難道不會請台北市的自行車業同業公會,或是台北市商業會,提交1年台北市各自行車店所販售的單車數量?
依小弟的觀察:恐怕不到半年,台北市販售的腳踏車數量,就超過1千5百輛了吧?
當台北市議員責問市府:為何未盡力爭取新政府的「擴大內需追加預算」時,小弟也要這樣問:
為何不去爭取這種花小錢,卻能大大便利市民的建設經費?
難道:市府官員通通都「少根筋」?
不過,罵歸罵,還是得提出一些建設性的建議。
畢竟:聯網裡的「牢騷」、「口水」和嗤之以鼻後的「鼻水」,已經太多了!!
一.除捷運站外,各徒步區商圈(夜市)應儘速規劃與設置雙層腳踏車架,鼓勵且方便民眾以節能減碳的方式前往消費。
二.單車防竊,取法先賢:
恢復50年前的腳踏車牌(請詳見本文起頭處附圖)。
建議採漸進式推動:先獎勵裝設,再修法強制。
三.將設置雙層腳踏車架,納入建築物容積率獎勵,修法前的建築物,可放寬於開放空間設置。
這項規定,可由捷運站周邊的建築物優先適用。
四.斷絕失竊單車的銷贓管道,徹查二手單車買賣車輛來源。
五.增加單車可以進入捷運的車站數目。
最後,小弟特別呼籲郝市長:
市民們要的不多,馬前市長開始整平騎樓,已由原先的反彈不斷,到現在的佳評如潮;在您已經在嚴督道路的平整的同時,不妨也分些心力,多關注一下單車騎士的權益與便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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