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新黨聯網聯絡處
市長:孫塋寊  副市長: 魏徵先生阮大方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社會團體【新黨聯網聯絡處】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政策擂臺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國家安全/捍衛海疆/府方要求強化海巡艦艇編裝 海巡署:樂觀其成
 瀏覽812|回應4推薦0

孫塋寊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中時電子報2008.06.13戴志揚/台北報導

  總統府昨(12)日下午,罕見地發表聲明:

  要求肩負海域執法的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立即強化編裝,提升護漁及維護主權的功能。

  海巡署也召開緊急會議,將立即召集船隊,提升勤務密集,採取「現地交接」方式,讓海域隨時有艦艇執勤。

  另外,海巡署也將擴編船隊。

  對於府方的要求,海洋巡防總局表示:樂觀其成。

  海巡署長王進旺獲悉府方聲明後,立即召集署本部及洋、岸總局長等一級主管召開專案會議,研議出近期及中期兩項計畫。

  所謂「近期計畫」,是立即召集船隊,針對釣魚台海域,提升護漁勤務頻度和密度,執勤船艦並以「現地交接」為原則,務使海巡護漁船艦,保持24小時在海域上「護漁無空檔」。

  中期計畫,則朝擴編人員、船隊規模的大方向研議辦理。

  海洋巡防總局總局長林福安表示:

  擴大海巡船隊規模,目前最迫切需要至少1千到3千噸級,因為大船的耐波力強、續航力高,至少滯海3到5天,才足以擔負護漁任務。

  目前海洋總局已經有1艘2千噸的巡護艦及1艘1千噸的巡防艦正在建造,最快在民國99年2月及7月就可以服役。

  據了解:

  目前,海洋巡防總局所轄直屬船隊、北、中、南、東機動海巡隊及16個地區海巡隊,5百噸級以上的巡防艦只有14艘,與日本海上保安廳的船隊規模,簡直不成比例。

  海洋總局表示:

  相關勤務計畫儘速完成作業,提報行政院核准執行。


孫塋寊文史星曆事務所-史跡導覽、測字占卜 
預約諮詢電話:0925-905-937、0935-643-238 
LINE:dansun571008 
個人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dansun1008 

本文於 修改第 3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6399&aid=2904839
 回應文章
國家安全/捍衛海疆/中日艦艇差很大 海巡護漁虧很大
推薦0


孫塋寊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09/09/15/中華日報/中央社/台北十四日電

  淡水籍海釣船福爾摩沙酋長二號疑進入日本領海作業,引起台日海事糾紛。

  海巡署最新「連江艦」等艦艇雖精銳盡出,但對上噸位大、裝備精良的日本艦艇,仍相當吃力。

  根據海巡署資料:

 目前台灣編制16個海巡隊,加上北部、中部、南部、東部地區4個機動海巡隊,以及直屬船隊。雖然號稱艦艇總數197艘,但其中20噸、30噸、35噸、50噸、60噸,以及1百噸等六型巡防艇,就佔140艘,真正能執行遠洋任務的5百噸、6百噸、9百噸,以及1千8百噸的大型艦艇,只有13艘。

  去年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艦撞沉台灣「聯合號」海釣船,當時總統府就聲明,要求肩負海域執法的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強化編裝,提升護漁及維護主權的功能。

  不過,海巡署官員指出,即便是90年3月交船,827噸的「台中艦」,和日本海上保安廳4千噸至5千噸的PLH型( Patro l vessel Large with Helicopter)、1千噸至3千噸的PL型( Patrol vessel Larger)40艘的現代化船隊相較,規模不成比例。

  以海巡署目前最大噸位1,951噸、89年自海關移撥的「和星艦」為例:

 這艘設計藍圖仿美國海岸巡防隊「熊級」巡防艦建造的艦艇,船上配置1門20機砲、T75機槍3挺,執勤人員配置5支烏茲衝鋒槍、5支65步槍,以及10把90手槍。

  但相較日方艦艇,單是可以讓大型直升機起降者,就有13艘,海上對峙很難討到便宜。

  強化海巡編裝,目前首要工作,就是要擴大海巡船隊規模。

  台灣迫切需要至少2千噸級巡弋艦,因為大船的海象承受度好、續航力高,至少滯海5天到7天,才足以擔負暫定執法線上護漁任務。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6399&aid=3615834
國家安全/捍衛海疆/姜皇池(台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駐艦謢漁 別再遲疑了
推薦0


孫塋寊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08-09-02-中國時報-言論

  屏東琉球籍「泰億祥號」漁船疑遭船員挾持,在8月20日失蹤多日後,船舶於雖已於8月28日在民答那峨島附近海域尋獲,然台籍船長失蹤。

  相同事件,上個月一樣發生,當時「和財發十八號」疑遭挾持,其後於印尼尋獲船舶,船長同樣下落不明。

  前「船」之鑑,毫無警惕,相同事件,一再重演,尤令人不解者:政府應對,依然因循敷衍。

  事發之際,外交部:「即飭令事發地點周邊海域之相關館處,洽請當地政府協尋」;海巡署亦是:抽調「巡護艇前往案發海域搜尋救援」。

  結果如何?當然無異,船長「人間蒸發、渺無蹤跡」。

  「見兔顧犬,亡羊補牢」,政府豈能坐視?

  台灣遠洋漁業雇用外籍船員,前往中西太平洋作業由來已久,這個案子並非首例,甚至是一再發生,然漁民彷若芻狗,政府麻木依舊。能見諸傳媒,國內知悉,已算幸運,命喪異域,無人聞問者,不知凡幾,言之心痛。

  漁民指摘「政府無能」!事實上,「非不能也,是不為也」,悲劇之一再重複發生,並非技術與能力問題,純屬心態問題,能否防患未然或緩和損害,端視政府決心。

  部分應行且可行具體作為,謹陳如下,供決策者參考:

  第一、應「派駐」海巡艦艇前往中西太平洋巡護。

  現今作法是:出事見報,始緊急抽調船艦前往,然路途遙遠,已失援助最佳時機,除徒費公帑,搪塞輿論外,了無實益。

  考量國際現實,漁船喋血,若涉及各該國家國民,相關國家可能「有心無力」或「有力無心」,甚或「不願聞問」了。

  若能比照目前北太平洋之作法,在屢屢發生案件之中西太平洋的兩個公海袋地,派駐艦艇,平日即行巡護,

 一則檢查漁船是否遵守國際公約,履行國際義務;

 一則執法船艦即在附近,可使我國漁民心理有所依靠,知可就近尋求援助;

 另一方面,對外籍船員,或有嚇阻作用;

  縱使事發偶然,不及防範,海巡船艦仍有較大機會就近阻絕船員駕船竄逃,核實調查,以彰顯司法正義。

  第二、海巡艦艇若要長期在中西太平洋兩個公海袋地巡護,需能就近補給,就此尋求適當港口國協助,對台灣與該國是互利事項,相關機關應積極與周邊國家協商,讓海巡艦艇可就近補給。

  第三、與警政或情報相同,術業有其專攻,海域執法有其特殊性,特別是中西太平洋部分周邊海域國家,人的因素往往攸關緊要,而藉由與駐地海域執法人員之緊密聯繫,往往比正式外交管道流暢,特別是眾多非邦交國,更是如此。

  此次因帛琉為我國邦交國,因而外交管道相對暢通,然考量此等事件一再發生,而外交管道有其侷限性,是有必要突破現有限制,建立海巡人員駐外制度,在南太平洋地區建立完整聯絡網,以因應未來勢將日益增多之海域執法事務。

  第四、長期以來,漁業界僱用漁工,即知應避免用同一國籍,以備紛爭之際,減少漁工串聯機會,分散風險。

  此固非長遠之計,根本之道,仍需增加本國船員人數比率,落實外籍船員聘用與管考,但考量現實條件,現階段相關機關不妨將上述不成文實踐,予以強制化,要求雇用一定數目以上外籍船員時,需分散船員之國籍。

  中西太平洋遠洋漁業,問題錯綜複雜,然漁民艱辛,眾所皆知,年復一年,身喪異域。倖存者又因勢弱無援,僅能寒心抱恨,相關單位,不願面對問題,於傳媒冷卻,眾人不復關注後,政府彷彿又將得過且過,此絕非「苦民所苦」政府之所當為。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6399&aid=3010368
國家安全/捍衛海疆/釣魚台護漁 海巡署將提最新造艦需求評估
推薦0


孫塋寊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08.06.16中時電子報轉引中央社

  海釣船「聯合號」遭日本艦艇撞沉,讓台日海域「主權」、「漁權」爭議再起。

  行政院海巡署今天表示:

  為因應今後護漁需求,海巡署建造新的艦艇有其迫切性,海巡署將在近期向行政院提出最新造艦需求評估。

  海巡署指出:

  目前,海巡署所屬的5百噸以上船艦,有15艘、5百噸以下巡防艇,有152艘。

  反觀日本海上保安廳,5百噸以上船艦,達79艘、5百噸以下巡防艇,更有380艘。

  此外,海上保安廳還有直昇機等航空器73架。

  另外,日本農林水產省的水產廳,還配備5百噸以上船艦,還有31艘與4架航空器。

  海巡署官員說:

  若就海上保安廳自2005到2008年船機建造預算,可進一步瞭解日方近年來造艦計劃大幅成長。

  依海巡署的資料:

  2005年,日方預算為144億5千6百萬日幣(合新台幣41.3億)。

  但至2006年,增至279億6千6百萬日幣(台幣79.9億),成長幅度達93%。

  2007年,日方更驟增達455億2千8百萬日幣(台幣130億以上),成長幅度63%。

  至於今(2008)年,預算稍減,仍有394億5千8百萬日幣(台幣112.74億)。

  海巡署官員說:

  相較日方最近幾年來造艦計劃大幅成長,海巡最新的2千噸級大船,最快進度要到99年底下水,至於另艘千噸級大船,則是取代老舊船艦,用途為遠洋巡護船。

  基於護漁需求,建造新的艦艇有其必要。

  不過船隊組成大、小船艦都有必要,因此,兼顧速度、靈活與整體維修考量,包括是否持續建造5百到7百噸級的巡緝艦,海巡署已列入考量進行規劃,將在近期,向行政院提出最新造艦需求評估。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6399&aid=2908328
國家安全/捍衛海疆/加強護漁 海巡署:重點海域提高巡護能量
推薦0


孫塋寊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08.06.13.中時電子報轉引中央社

  為有效維護海域主權及漁業資源,海巡署今天表示:

  針對台灣周邊重點的北方、東方及南方專屬經濟海域巡護勤務,就現有艦艇編裝,依漁汛期、漁區或突發事件需要,規劃各類型艦艇配置,並針對執勤方式及勤務頻度,做大幅度調整漁業巡護密度,以強化海域主權及漁民最大利益。

  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表示:

  增強北方海域護漁能量:

  先前已將執勤艦艇數由原來的3艘巡防艦,調整為5艘大型巡防艦,2艘1百噸級巡防艇,採每日固定兩艘大型艦,依海域作業漁船聚集分布狀況,24小時來回巡弋,1百噸級巡防艇採機動巡邏,艦艇並採現地交接方式,避免勤務出現罅隙,有效維護漁民作業安全。

  東方海域部分:

  執勤艦艇數有5艘大型巡防艦,1艘1百噸級巡防艇,執勤方式及勤務時間與北方海域相同。

  南方海域部分:

  由3艘大型巡防艦,負責南界線與蘭嶼周邊海域,執行漁業巡護勤務。

  海巡署要求:

  各執勤艦艇,應每日3次,定時主動與各相關地區漁業電台連繫,通報巡防艦艇最新船位。

  此外,巡防艦艇應詢問各相關地區漁業電台,我國漁船聚集作業海域,以靈活機動、彈性調度指揮線上執勤執勤艦艇,讓漁民安心作業。

  此外,對於聯繫窗口機制建立,特別是北方與日本的爭議海域,海洋總局局長林福安重新律定聯繫人為蘇澳海巡隊副隊長、海洋總局業管科長、組長。

  另外,海洋總局局長林福安也公開他個人的手機號碼,給漁民知道,以便隨時接收漁民反映,即時處理。

  有關暫定執法線外的護漁工作,海巡署指出:

  中華民國和他國重疊海域爭議部分,應透過外交和漁業談判途徑尋求解決。

  目前,海巡署指派艦艇在暫定執法線上巡護,以維護我國海域主權及漁民權益,進而隨時護漁。

  對於漁民重點作業區,海巡署也將派艦隨行保護,保障漁民安全。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6399&aid=2904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