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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衛釣魚台列嶼/忍無可忍!!日艦侵入我方海域 騷擾我國漁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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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塋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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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oni

自家海域日艦鴨霸 漁民痛批

2008.06.06.中國時報嚴培曉/宜蘭報導

  蘇澳籍主發36號等9艘漁船,於3日晚上,包圍日本巡邏船。

  船長李源漳等人,5日陸續返港,談起近來漁權糾紛,氣憤難耐。

  李源漳表示:我國漁船在暫定執法線內作業,日方巡邏艦一再越界干擾、驅逐,又看不到海巡的護漁船艦,討海人老是被氣個半死。

  李源漳表示:日本巡邏船東光丸,3日晚上,一直用探照燈干擾,弄得漁船上眾人沒法吃飯、休息。他透過話機,向友船抱怨。

  隨後,順德漁2號、新復興266號等5艘漁船,率先聚集,也用聚魚的探照燈猛照日艦,還有10多艘漁船在外圍,正要展開包圍時,東光丸即掉頭離開。

  李源漳說:每次通報護漁,巡防艇總是姍姍來遲,漁民還得說明是否正式向海巡署報案、是否需要派船艦前往協助等,「像在審問犯人」,弄得漁民很無奈,乾脆不通報,自力救濟才管用。

  李源漳揶揄說,馬總統高喊「馬上好」,對討海人而言是「馬上倒」。

  花蓮籍新慶豐6號漁船,3日也參與包圍日艦。

  船長呂添壽表示:頭一次到該海域作業,就遇上日本巡邏船,一周前,甚至被東光丸硬塞警告單,對方實在太鴨霸,差點被氣死。

  蘇澳籍裕協發號船長陳生裕也說:

  4日下午2時許,東光丸以小艇命令他停船檢查,雖然態度客氣,卻說:「這裡是日本經濟海域,趕緊回台灣。」

  陳生裕認為:他不明白,為什麼在我方的執法線內作業,日本巡邏艦竟然能越界,要求中華民國漁船停船受檢?為避免生衝突,也只能調頭離開。

  聽著漁民訴苦,蘇澳區漁會理事洪武軍說:

  數年前,政府公告暫定執法線,還保證會在執法線保護漁民,如今碰上狀況,卻不知護漁船艦在哪裡?

  蘇澳區漁會總幹事林月英表示:

  已請海巡署安排巡防艇,在漁區輪值,24小時護漁。

  至於我漁船在暫定執法線內作業,卻被警告、驅趕,日艦非常不對、也不尊重。

  林月英強調:政府應盡速與日方協調、談判,劃設緩衝區,才不會每逢漁季,就發生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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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衛釣魚台列嶼/釣魚島主權 《浮生六記》證應屬中國 比日本早發現7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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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塋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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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引自中時電子報-2010-06-22-旺報-記者陳景婷/綜合報導
 
  釣魚台主權問題,中國、日本爭吵不休,不過,釣魚台是中國固有領土,近日
又添一鐵證,大陸收藏家提供的手抄本顯示,發現釣魚台時間,中國比日本還早76年,據國際法「先占原則」,釣魚台為中國管轄。

  據《揚子晚報》報導,前日本首相鳩山由紀夫日前才針對釣魚台主權問題發表言論,日本外相岡田克也甚至放言釣魚台是日本的領土,不需與中國討論。不過,近日中國發現清代學者錢泳的手寫筆記《記事珠》中的《海國記》,卻證明,釣魚台(島)在中國領域內,不屬於琉球(即日本)。

  《海國記》是清代名著《浮生六記》遺失的卷五《中山記曆》佚文,當中詳細記述大清使團途經釣魚台的見聞

  對此,台灣師範大學國文研究所蔡根祥教授曾上書溫家寶總理,要求得到權威機構檢查並認可,以國家名義保護珍貴藏物,以防他國想以高價收購此手稿

日本出千萬欲購古書

  發現這一佚文墨寶的大陸收藏家、研究者彭令,為釣魚台主權應歸中國提供的有力證據,震驚兩岸四地及日本學界。

  彭令認定此書是《浮生六記》的佚文,得到江蘇省社科院文學所前所長蕭相愷,以及台灣的《浮生六記》研究學者蔡根祥教授認同。

  此佚文公布後,日本、台灣學界電詢要求研讀、收藏意願絡繹不絕,讓彭令應接不暇,他說,日本有人願開價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收購此書,遭他拒絕,「我是華夏子孫,日本人就算出1億也別想拿走,《記事珠》手抄本必須留在中國。

日教授稱釣島不屬日本

  今年4月,人民文學出版社推出的新版《浮生六記》第五卷,就是彭令發現的《海國記》中的內容

  此外,蔡根祥教授非常擔心佚文無法被完善保護,他5月初推薦《浮生六記》卷5手抄本申報大陸「國家珍貴古籍名錄」,雖然至今鑒定結果尚未公布,不過,大陸已提出限制手抄本出境的法令,而大陸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也對該文進行登記。  

  另外,日本沖繩大學教授劉剛表示,此手抄本面世是證明釣魚台不屬於日本的歷史事實,「釣魚台屬於琉球,琉球屬於日本,日本對釣魚台擁有『主權』,是偽造的歷史謊言。」

  劉剛指出:沈復《浮生六記》中所記的冊封禮儀,「國王設香案,率其為官,行三跪九叩首接詔禮」、「王與眾官各就拜位,行三跪九叩首拜詔禮」等,實錄的冊封禮儀明顯反映出,琉球國王視清廷(中國)皇帝為君父,意義上明示琉球是當時清朝的藩屬國。

  據悉,1808年(嘉慶13年),朝廷下旨冊封琉球國王,派遣齊鯤為正使、費錫章為副使,沈復作為太史的「司筆硯」也一同前往,後來,沈復在《浮生六記》中記述大清使團此行中途經釣魚台的見聞,比日本宣稱在1884年發現該島的時間早了76年。

200年前作文寫出真相

  據《海國記》佚文內容:沈復經釣魚台赴琉球途中,對釣魚台周邊情形及方位都有詳細、確切的記載:

 「13日辰刻,見釣魚台,形如筆架。遙祭黑水溝,遂叩禱於天後。忽見白燕大如鷗,繞檣而飛,是日即轉風。14日早,隱隱見姑米山,入琉球界矣。」

  手抄本上寫的釣魚台,就是指中國人所稱的釣魚島,日本人稱為尖閣列島。因此,琉球國西部領域是從姑米山(即現在沖繩的久米島)開始,以黑水溝為中國(清廷)與琉球國的分界線符合歷史事實,釣魚台(島)明顯在中國的領域內,不屬於琉球

  《浮生六記》本是沈復當時的作文自娛,卻無意間反映200年前國家疆界的真相。

  蔡根祥教授認為:這段文字出自有名有姓的大文人之手,不受任何政治因素的影響,在不經意間顯現出的結論,比正式的官方文獻更有可信度,更有說服力。

小靈通-《浮生六記》

  清代文學家沈復的自傳作品,全書分《閨房記樂》、《閑情記趣》、《坎坷記愁》、《浪遊記快》等6卷,目前已知的僅有其中4卷,不包括《中山記曆》、《養生記道》2卷。發行以來,得到民眾歡迎、文人推崇,有「小紅樓夢」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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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衛釣魚台/《中國時報》經濟海域 糾紛又起 日艦干擾我調查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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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8-黃菁菁、朱立群/東京-台北連線報導

  日本位於沖繩那霸的第十一管區海上保安總部指出,6日上午在鹿兒島奄美大島西北西約325公里外海的日本專屬經濟海域上,發現台灣的漁業調查船「水試一號」而予以警告。日本交流協會隨後曾打電話向駐日代表處表示關切,我方回應指出,該海域是我國認定的專屬經濟海域,希望日方勿干擾作業。
 
  據了解,我外交部已經下達「絕不撤退」的指示。此外,大陸艦艇也在附近海域與日方發生對峙,日艦最後讓步撤離。

  此事關係到台日雙方專屬經濟海域的重疊認知問題,台日之間的專屬經濟海域及中間線的認定向來是各持己見,此類事件也層出不窮。

  內政部95年開始執行我國2百海浬經濟海域內大陸礁層調查,我方科學家日前搭乘租自農委會的「水試一號」漁船,在海巡署船艦的保護下,在釣魚台北方1百海浬處執行任務。

  內線消息指出,3天前日本海上保安廳出動PL3巡防艦出面干涉我方船隻作業。但我方海洋法專家根據聯合國《海洋法》,雙方都有進行調查的權利。

  據了解,日本船艦阻撓我調查船不下10次,每次與我方對峙數日後仍堅持我方船隻必須撤離釣魚台海域,態度十分強悍,唯獨前幾天大陸派出海監船也在附近調查,日船與其交涉後,日方自行告退。大陸海監船則從未刁難我方調查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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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衛釣魚台列嶼/港台保釣人士 本月將赴釣魚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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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u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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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8-中時電子報-中廣新聞/陶泰山
 
  據環球網報導:

 由於屏東縣琉球籍漁船「漁群166號」船長等人遭印尼船員持刀威脅,台灣申請停靠於日本小笠原群島被日方拒絕,再加上台灣在釣魚島附近海域作業的漁船,頻遭日本驅趕或逮捕,「中華保釣協會」執行長黃錫麟表示:

 台灣和香港保釣人士已經在串聯當中,預計中旬將搭乘漁船前進釣魚台,向日本表達嚴正抗議。

  黃錫麟指出:

 由於先前「福爾摩沙酋長2號」包括船長、船員和船隻都被日本扣押,台灣和香港保釣人士原本就打算串聯在9月底或10月初出海前往釣魚台海域,向日方表達抗議,但因為颱風天海上風浪太大,因而延後。

  黃錫麟說:

 目前正在和船老大聯繫,等到海上風浪平靜一些,就會搭乘漁船出海,時間暫定在10月中旬,漁船預計從台北縣出海後,要開9個小時才能抵達釣魚台海域,回程也需要9個小時。

  黃錫麟表示:

 出海人員包括台灣和香港保釣人士,預計有二三十人搭漁船一起航行到釣魚台海域,至於是否會登島,要看當時實際狀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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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台護漁/學者:兩岸應就釣魚台共同護漁 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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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1-中國時報-中央社

  台灣與日本最近漁事糾紛頻傳,引起兩岸業界關注。

  學者認為:

 「釣魚台島問題」應納入兩岸漁業合作機制範疇,在共同「護漁」問題上,達成默契和共識。

  香港《文匯報》報導:

 兩岸漁界代表與學者,19日在福州出席「海洋漁業經濟合作與發展論壇」,提出:

 盡快建設台灣海峽漁業新秩序,通過常態化合作機制,維護兩岸漁民權益。

  台灣海洋大學校長李國添表示:

 釣魚島附近海域存在領土爭議,當地漁業秩序難以構成。

 希望兩岸能從維護漁民權益角度對這個問題達成一致立場,至少漁民在當地作業,不能受到逮捕、驅趕的武力對待

  李國添說:

 台灣海峽漁業新秩序的建立,需要兩岸劃分各自管理區域,在相應區域內,依據共同標準,評估生物資源,並在控制漁船數量、特定區域准入等作業模式上,力求統一。

 唯有在政策管理層面達成一致,兩岸漁業全面合作才能有效落實。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廳長劉修德認為:當前兩岸漁業交流,有許多困難與障礙

  劉修德說:

 兩岸漁業交流只靠民間機構零星展開,官方正式管道尚未建立

 缺乏海洋資源養護與管理聯繫管道,發生漁事糾紛時,難以及時處置

 兩岸法律對禁漁區、禁捕類型的相關規定各不相同,不利漁業資源持續發展

 打擊電、毒、炸魚等違法行為協作機制還未建立,提供違法者躲避制裁空間

  因此,劉修德認為:

 全面建立台灣海峽漁業新秩序,應盡早成立協調小組,負責海洋漁業資源保護和管理的協作事務

 訂立海峽兩岸共同遵守的「漁業管理規定」,施行一致的「禁漁制度」,建立共同遵守的禁捕區域。9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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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沙酋長二號事件/胡念祖:理性面對他國的海域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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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7-中國時報-言論

  我海釣船「福爾摩沙酋長二號」被日本海上保安廳追捕扣拿,國內媒體輿情譁然,一時之間,似乎保釣情緒又被燃起。但作為一個海洋國家,吾人必須更理性地看待涉外海洋事務。

  依據日本媒體之報導:台灣「遊漁船-福爾摩沙酋長二號」是在13日下午16時於沖繩縣多良間村水納島燈塔北方約17公里(9.18海里),被海上保安本部第11管區(那霸)所屬巡視船發現「漂泊」於領海內,在追逐後,日本以違反《漁業法》逃避檢查為由,逮捕該船。

  如果日本媒體報導屬實,則我海釣船在案發之時,係位於我國所承認之日本領土沖繩島那霸東北方向之沿岸小島水納島的日本12海浬領海之內,違反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8條及第19條》之規定,從事捕魚活動。使得該船不得主張其行為為在日本領海內行使「無害通過權」,因該船既非意圖駛往或駛出日本港口,亦非「繼續不停迅速進行」地穿過日本領海,而係從事一被視為「非無害」的行為。

  日本海域執法公船行使該公約第111條所賦與之「緊追權」,追逐我海釣船達6個小時,方才於石垣島平久保埼燈塔北北西方73公里(39.42海浬)處迫使該海釣船停船。

  日本依《國際(海洋)法》及其國內法,對我涉嫌違法海釣船行使管轄,我政府及社會應在確定案發當時我海釣船之船位、行為及日本發動緊動權之執法要件與程序後,尊重國際(海洋)法之規定及鄰國的執法作為,而不應以「受迫害情結」出發,情緒性批判日本作為。唯日方人員不當壓制我海巡人員之行為,確應予以譴責與抗議。

  在政策面上,本案其實不涉及釣魚台主權歸屬議題,亦不涉及外交部之作為,應該受到檢討之主體反而應該是漁業署及海巡署

  漁業署長期無法有效控管我漁船隊之作業方式與船位,並因此而使我國在國際漁業組織中成為惡名昭彰的「違法、不報告、不受規範(IUU)」漁捕大國。

  漁業署文件顯示:

 「該署自95年起,即已編列經費,補助在台日重疊海域作業漁船,裝設船位回報系統之裝機費及通訊費」。但迄今仍有許多「小釣船」不是不裝置船位自動發報器,就是經常性地「關機」,以逃避記錄與監控。

  漁業署長期苟且於業者及立委民代之關說壓力,怠惰於落實漁船監管工作,使得不肖漁民業者動輒以「弱勢」受迫害者之姿,脅迫政府給予不當之救助(本案亦然)。

  而海釣船所從事之工作應屬觀光業,業者(或船長)之操作涉及釣客或遊客之生命財產安全,卻未見漁業署等機關對其要求一定之資格及證照考試。

  海巡署之執法作為,涉及國家主權與管轄權之彰顯,但有時卻對某些(涉外)案件中的一些資訊,無法精準交代。

  海巡署作為國家海域執法的機關,署長應有不畏不當政治壓力的勇氣,並要求所屬執法人員必須有捍衛國家尊嚴之敏感度。

  欲求「藍色革命、海洋興國」,若連尊重《國際(海洋)法》及落實漁船管理都做不到,一切豈非「空口白話」?

*胡念祖教授,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華民國海洋事務與政策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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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研三號事件/日本稱高雄中山大學海測船未經允許進入日海域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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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2-中時電子報-中廣新聞/葉柏毅

  據日本共同社報導:

 台北時間昨(9/11)天下午4點25分左右,日本第11管區海上保安總部位在那霸的飛機,在沖繩縣附近,發現台灣的海洋調查船「海研三號」在附近出沒。

  報導說:「海研三號」這艘海洋調查船,是屬於高雄中山大學的海測船。據船上工作與研究人員表示:「海研三號」是在投放調查地震的裝置。

  日方警告「海研三號」:未經事前允許,不得進行調查活動。

  「海研三號」調查船在下午5點收回繩索和浮標,返回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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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沙酋長二號事件/台日處理海釣船爭議 外交部已向日本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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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6-中國時報-中央社

  外交部長楊進添今天表示:

 政府上午已透過台北駐日本經濟文化代表處、亞東關係協會與日本交流協會,抗議日本處理「福爾摩沙酋長二號」海釣船爭議時的一些做法。

  台日雙方處理「福爾摩沙酋長二號」海釣船爭議時,台灣人員一度遭日本人員壓制,楊進添中午於外交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已向日方表達無法接受,並提出抗議,日本交流協會已把台灣的意思呈報日本國內。

  楊進添說: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較清楚事件細節,當時可能情況非常緊急,雙方又都不是很了解對方的意思,雖然事情很快就解決了,大約1分鐘左右,但不論對方的意圖是什麼,「我們都認為不當,要提出抗議」。

  楊進添表示:

 一早就已透過駐日本代表處代表馮寄台與亞東關係協會,表達政府無法接受這種做法與抗議,日本交流協會副代表也接受台灣的抗議。

  楊進添說:

 經這次經驗,不希望再發生類似事情,與日本交流協會副代表會面時,也要求日本盡快釋放船隻、船長與船員回台,並盡快告知事實真相,以便比對台灣已知資訊,釐清事實。

  楊進添表示:

 這件事凸顯雙方急需漁業談判,希望日本盡快與台灣談判,但雙方目前都理性和平處理這項爭議,不會影響台日和平與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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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沙酋長二號事件/釣客:日本人狠 撞船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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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5/中華日報/中央社/宜蘭縣十四日電

  「日本人真狠!竟兩邊撞擊海釣船,強行押走人船。」

  台北淡水籍「福爾摩沙酋長二號」海釣船9名釣客,今天晚上搭乘海巡署基隆艦,返回蘇澳港,控訴日本人惡行。

  「福爾摩沙酋長二號」昨天晚上約8時,在政府暫定執法線附近海域時疑似越界,遭日本扣押至石垣島。

  代理船長王維新及船員劉明清隨後留下接受偵訊調查,當時在船上的劉明宗、黃萬偉、陳炳煌、徐君智、洪正孝、林乙民、洪永豪、葉思根及程金生共9名釣客,經過台灣與日本雙方協商後,在今天晚上約8時,搭乘基隆艦返回蘇澳港。

  劉明宗說:

 昨天晚上起,「福爾摩沙酋長二號」就遭日本巡邏艇與直升機跟監及追逐,之後2艘日本巡邏艇乾脆以兩面夾擊方式,撞擊海釣船,對空射發十多顆震撼彈,並先後派18名日本武裝海巡隊員強行登船,取走船隻鑰匙。

  當時,我國4名海巡署官兵也同時登船,分批在船隻前後,保護所有釣客、王維新及劉明清。

  劉明宗說:

 日本巡邏艇以繩索拉走「福」船後,釣客曾一度將繩索解開,轉由我國海巡署巡邏艇以繩索拉回近半小時,但後來日本乾脆以巡邏艇衝斷繩索,再用更粗的繩索將「福」船拉至石垣島。

  根據海巡署蒐證畫面顯示:

 海巡署基隆艦及連江艦曾試圖從兩面包抄,阻止日本巡邏艇前進,但後來功敗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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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沙酋長二號事件/海巡官遭日壓制船板 蔣孝嚴:日方太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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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6-中時電子報-中廣新聞/程平

  福爾摩沙酋長二號海釣船遭日方扣留事件,現在又出現新的發展。

  海巡署證實:我2名登船官員,竟曾一度遭日方壓制。

  對此,前外交部長立委蔣孝嚴痛斥日本「太荒唐」,強調我方絕對不能接受這樣的舉動,外交部在查明事實後,應該立即對日本政府提出嚴重抗議。

  聽到我方穿著制服的海巡官員,為了保護我國人民的權利,登上遭日本巡邏艦攔截的海釣船,竟然被日方壓制在地,國民黨立委蔣孝嚴痛批,日方看到我國官員登船,就應該給予尊重,但卻粗暴無理的對待我方官員,實在太荒唐。

  蔣孝嚴強調,外交部在瞭解事實真相後,應該立即責成我駐日代表處表達嚴正抗議,國民黨立委吳育昇也認為,這起事件已經不是單純的越界捕魚,外交部的鴕鳥心態,也要檢討。

  吳育昇說,從這件事看來,我國海巡單位的技術、人員及裝備都顯得不足,必須要做出檢討,不然類似被屈辱的事件再發生,將會嚴重傷害國家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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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釣魚台漁權/台港保釣人士近期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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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5-中時電子報-中央社

  淡水籍海釣船遭日本巡邏艦艇以越界為由扣押,台日漁事糾紛再起。

  中華保釣協會執行長黃錫麟指出:

 經台港保釣人士協商,他們將於近期進行保釣行動,捍衛台灣漁權。

  台北縣淡水籍「福爾摩沙酋長2號」海釣船遭日本巡邏艦艇以越界為由扣押,2名船員被帶回石垣島接受調查,其他9名釣客昨晚平安被載回蘇澳漁港,台日漁事糾紛再起。

  為了捍衛漁權,昨天剛從香港回台的黃錫麟,今天指出:

 台港保釣人士今年5月打算搭船前往釣魚台捍衛漁權,雖然並未成行,但他們私下仍積極串連。

  黃錫麟說:

 經與香港保釣人士會商,他們將在近期再度前往釣魚台海域,至於確切的時間及出發地點,他們則相當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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