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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貪防弊/曹天民:聽香港廉政公署簡報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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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塋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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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

  新黨鼓吹清廉多年,但台灣類似香港廉政公署的機關,迄今猶未成立。

  日前,因參與「新黨香港政經參訪團」,有幸拜會香港廉政公署,並與香港廉政公署首長座談。在聽完廉政公署簡介及與相關主管座談後,對原先期待甚深的台灣調查局的表現,卻失望日深。

  廉政公署署長(commissioner)他們稱之為「廉政公署專員」,直接對香港特首報告,地位獨立超然,不受任何其他位階官員或人物之干擾。

  在現任專員湯顯明博士的簡報中,表示:他們通常收到報案後之24小時,對檢舉人回報確認,48小時內即展開調查。由於擁有「財產來源不明罪」的管控,使得全體公職人員戒慎恐懼

  香港廉政公署計有工作同仁1,300餘人,應比台灣調查局要小,內分成三處:

 一犯罪調查處,專司對受舉發貪腐之犯罪調查;

  由於犯罪調查處的專業與效率,再加上與檢察官密切合作與罪證強度的檢討,多年來,透過廉政公署偵辦及起訴的案件成功率高達100%。

 二為社區關係處,負責對社區及學童反貪腐之教育宣傳;

  由於社區關係處不斷對外的宣傳及教育,使得以往連救護車接送急救,也都得備禮金的時代,自香港社會上完全消失,迄今弊絕風清。

  這幾年,社區關係處透過電視劇裡帥哥與美女的鼓吹與包裝,竟然使廉政公署成為香港年輕人服公職的第一選擇,令人咋舌嘆羨不已。

 三為預防貪污處,責任是對現行政府規章制度,可造成貪腐機會之制度審檢。

  湯顯明專員特別提到三個處內,各有一個由民間公正人士組成的獨立委員會,來審核廉政公署的案件。我們一聽,立刻聯想到在台灣種種干涉司法警調的醜態。

  湯博士卻隨即闡明,委員會的工作不是去決定是否起訴,因為起訴與否,是密切指揮辦案的檢察官依廉政公署調查之證據而定。這三個委員會的民間人士,乃是審核廉政公署各處將要放棄的案件,他們依據廉政公署的停辦理由及案情內容,決定是否同意放棄。易言之,委員會是用來控制吃案

  相形之下,台灣調查局先有阿扁時代葉茂盛前局長吃案80件,次有中部某調查站吃了著者的一個案子,相互輝映。

  在台灣,一個調查站的站長,竟然可代檢察官先行決定是否偵辦及起訴的職權,如此濫權,而調查局多年來,內部竟無一機制,可以防制內部吃案,這與廉政公署比起來,台灣調查局自然有太多令人想像的空間

  聼完廉政公署的簡報,才知調查局內部此類「吃案」情事,是違法的。作者乃決定要向有關單位舉發,只可惜向監察院舉發之後,卻發現監察院只不過是發交法務部自行調查,疏於注意到舉發函中,另一為作者著墨的事項,即調查局缺乏一個可控制吃案的有效制度。

  這方面,調查局遠不及廉政公署之嚴謹。所以才有任前局長及各級調查站站長,玩法瀆職的機會。看起來,除了藍綠惡鬥,政治人物黑白混淆外,台灣不及香港之處尚多呢。

(本文節錄與改寫自《新月刊》第188、189期合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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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廉政署竟是「拼裝車」! 法務部規劃廉政署由政風司與中辦整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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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

改寫自中時電子報-2010-07-19-中廣新聞/董媛瑜、杜大澂及2010.07.21-聯合報╱記者蕭白雪、王文玲/台北報導   

  爆發司法官疑似集體收賄的重大弊案後,政府有意成立廉政署。

  法務部表示:「《廉政署組織條例》草案」「已經在6月底研擬完成,只要總統府和行政院決定推動,將呈報行政院,希望最快在立法院下個會期能儘速通過。

  法務部一步指出:根據初步規劃,廉政署將由法務部政風司和中部辦公室整併,員額編制約為400人

  在司法官集體貪瀆案件發生之後,成立廉政署的聲音再度浮現,政府也有意朝這個方向著手推動,一切等待馬總統聽取法務部規畫之後,做出具體裁示。

  根據了解,「《廉政署組織條例》草案」6月底已經研擬完成,草案參考新加坡和香港廉政公署的成功經驗,總共有7項條文,業務職掌有九大項,未來成立之後,能夠進行政策的制定推動,以及貪瀆案件調查。

  值得注意的是:廉政署設置「廉政審查委員會」,遴聘學者專家和社會公正人士,能夠對案源進行過濾,以及後續處理。

《廉政署組織條例》草案 規劃員額約400人

  法務部表示:初步規畫,廉政署整併政風司和中部辦公室,員額編制約為400人,組織下設有四組、三處。主要業務單位有綜合規劃組、貪瀆預防組、肅貪執行組及政風機構組;人事、會計、行政三個處則屬支援單位

  其中,肅貪執行組將在北、中、南三地各設調查組(站),成員有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廉政官等,因具調查權,可在收到政風單位所移案件後,直接分案調查。廉政署將授權三地調查組,直接與當地檢察署聯繫辦案,案件不用送回廉政署核定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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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貪防弊/成立廉政署 香港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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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寫自中時電子報-2010-07-19-中央社
 
  近日是否成立「廉政署」在台灣成為焦點,香港「廉政公署」的成功經驗可為借鏡,關鍵在於廉政署須獨立運作,並直接向最高領導人負責

  在許多人眼中,香港廉署確實相當成功,成立至今已成為維繫香港長遠發展的核心價值之一。因此,除了台灣,過去中國大陸與廉署進行的交流也不少。

  兩岸同樣對廉署感興趣,但廉署的成功經驗,又能夠給兩岸甚麼啟示?

  對此,一些分析家指出,如果台灣成立「廉政署」的動力確實源自香港廉署,那麼,就要先看看廉署成立前後的歷史。

  廉署是於1974年成立的,在此之前,香港的貪污問題相當嚴重;今年5月在加拿大病逝的前香港華籍探長呂樂,就是當年貪腐的「產物」

香港貪污嚴重 警界尤甚

  上世紀50、60年代,呂樂與其他3名華籍探長藍剛、韓森和顏雄,被稱為「四大華探長」,其後同時因為貪污問題,被廉署追捕而潛逃海外。

  網上的資料指出:當年權傾一時的呂樂,既向上司行賄,也向下級收賄,同時利用手中的權力,向轄區所有經營場所收取保護費。

  可以說,呂樂在60年代末一手建立起警界的「貪污制度」,權傾黑白兩道,雖為警務人員,卻儼如黑幫總陀主。

  華籍探員的貪污問題固然嚴重,但如果沒有英國派遣來港工作的警察高層上司包庇,相信他們也不會那麼猖狂。

  在英國殖民統治香港時,英籍警察高層中,以總警司葛柏的貪污案最令人矚目,也激發起港英政府成立廉署的決心

  1973年,葛柏被發現擁有逾港幣430萬元財富,懷疑是從貪污得來的,而當律政司要求葛柏解釋其財富來源,葛柏很快就逃回英國

  葛柏潛逃後,令港人對貪污腐敗問題積聚已久的怨憤如火山般爆發。期間,有學生集會,抗議政府未能處理貪污問題,並要求政府緝拿葛柏歸案,而他們的行動獲得輿論和民眾響應,一時形成強大的反貪浪潮。

  所謂物極必反,當時民眾對貪污所以積怨如此之深,是因為貪污問題不但在警察部門存在,也是其他公共服務機構,如:消防、醫院等的普遍現象。

  分析家指出,當年葛柏逃離香港所激發的民怨,令港英政府意識到,必須對遏止貪污有所行動。

  一位分析家說,對英國人來說,在其管治下的殖民地存在如此嚴重的貪污問題,實在不利於西方的民主形象。

  為此,1973年中左右,港英政府委任有關人士組織了調查委員會,負責調查葛柏潛逃一事。

  其後,有關人士發表報告指出:「有識之士一般認為,除非反貪污部能脫離警方獨立,否則大眾永不會相信政府確實有心撲滅貪污。」

  時任港督麥理浩迅速接納了報告的建議,於1973年10月的立法局(現為立法會)會議上,主張成立一個獨立的反貪污組織。

  當時麥理浩說:我認為:有需要成立一個嶄新的機構,由德高望重的人員領導,以全力打擊貪污,並且挽回公眾的信心。公眾對一個與任何政府部門,包括警務處,毫無連繫而完全獨立的組織,明顯較具信心。」

  廉署於1974年2月正式成立,以執法、預防及教育三管齊下的方式打擊貪污,為香港開展了一個廉政新年代;而廉署成立後的首要任務,就是遣返葛柏返港。

廉署成立 弊絕風清

  1975年,廉署成功把葛柏由英國引渡回港受審,結果葛柏被控串謀貪污及受賄罪名成立,判處入獄4年。

  分析家指出:從廉署成立的過程來看,如果它可以給予台灣有任何啟示的話,那就是它既是獨立運作,又直接由最高首長指揮,不受任何外力影響

  分析家說:按照香港當年的情況,如果廉署不能獨立運作及由港督直接指揮,難免令人擔心:它最終又會淪為另一個貪污部門,而政府也無法取信於民。

  為此,廉署成立至今,在執法上,其最高負責人廉政專員只向香港最高決策人-即港英時代的總督,及現在的行政長官負責,不受任何人或組織干預。

  分析家又指出:廉署成立後,對警察部門的窮追猛打,對警員構成巨大心理衝擊,期間曾有接受調查的警員先後跳樓自殺,引發警員抗議及衝激當局。

  隨後,總督宣布特赦,讓貪污人士有一次自首和喘息的機會。但在廉署的反貪過程中,這次特赦並未打擊其工作,反令它今後更能理直氣壯地狙擊貪污案。

  分析家說:廉署的成功當然還有其他因素,但大方向上,其獨立運作及直接向最高領導人負責,是當中的關鍵。9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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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健民(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前香港廉署諮詢委員):取信於民 廉政署須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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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塋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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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寫自中時電子報-2010-07-19-中央社

  曾任香港廉署諮詢委員的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今天說:從香港廉政公署的成功經驗來看,假如台灣方面要成立廉政署,該署必須要獨立運作,以取信於民

  陳健民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他留意到台方近日對成立廉政署的建議,及所引發的爭議。

  陳健民說:當年在香港的爭議,今天也在台灣出現,是由於當初香港成立廉署時,香港警務署之下,也有調查商業犯罪的組織,因此,社會上也有類似台灣內部「架床疊屋」為由的反對聲音但是,就是因為港人覺得:警務署本身就有許多貪污問題,把類似組織放在警察部門下,不夠獨立,所以,(政府)就是要設立一個獨立機構,給予公眾信心

  陳健民強調:「現在台灣的問題是:如果大家覺得現有的系統都可能涉及貪污,公眾不會對它(廉政署)有足夠的獨立性有信心。這樣的話,建立一個獨立的組織就有其意義,這可讓整個社會有信心,它(廉政署)不會受部門利益牽制。」

  陳健民同時指出:相比於香港,台灣以及中國大陸在成立類似廉署機構上,同樣面對著一個難題:它可能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台灣藍軍與綠營之間,存在強烈的矛盾,成立一個獨立的廉政署,外界可能還是會懷疑:它會成為政治鬥爭工具。因此,台灣要成立廉政署,除了讓它獨立運作外,也要很小心做出某些安排,讓它超越黨派之爭,而這就涉及廉政署的制度設計。

  陳健民認為:政府可從任命廉政署負責人的程序和任期下手,即任命程序須有公信力,而且,廉政署負責人任期要盡量長,超越政黨輪替的時間,這就可以讓民眾感受到其公信力。譬如:美國及香港的大法官。

  另外,在廉政署負責人任期結束後卸職的安排上,不應該讓他們重返原有的公務員系統工作,以免衍生太多可能存在的問題,也可避免尷尬。若是能設計這些負責人有終生任命,或任期夠長,令這些人離開時已接近退休,不必再回到文官系統,那就比較好

  陳健民強調:當前台灣各部門仍傳出貪污的情況下,台灣要成立廉政署,就要讓它獨立運作,相關負責人要遠離文官系統,尤為重要。

  陳健民認為:「近日傳出台灣的法官也貪汙,司法系統也搞成這樣,人民怎會有信心?(廉政署)再放在原有系統,人民是不會有信心的!」但是,由於台灣有政黨互不信任的問題,故在人選的任命、任期和退任的安排上,要多做工夫。9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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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貪除弊/政院:成立廉政署 有其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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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寫自中時電子報-2010-07-19-《中國時報》-仇佩芬、曾薏蘋、李永盛/台北報導
 
  行政院規畫成立的「廉政署」,依正研擬中的「《法務部組織法》草案」,由現行「政風司」改制,研究報告已由法務部呈送行政院。

  行政院方面表示:目前看來,成立廉政署有其必要性,但機關成立,必須依正常立法程序進行,廉政署是否在政府組織改造之前提前成立,須視府院在週二(7/20)研商後才會明朗。

  法務部政次陳守煌表示:法務部一直努力推動設立廉政署,近日,將向行政院提出新版的「《廉政署組織法》草案」,希望獲立法院支持,在年底通過,並在民國101年元月1日設廉政署。

  法務部指出:經過參考各國設置獨立反貪、防貪機構的經驗,目前已有新的構想,包括:要在廉政署派駐檢察官,直接指揮辦案;在廉政署下設立廉政官,擁有獨立的調查權,並配合派在各行政機關的政風人員查察貪瀆,希望能成為有效打擊貪腐的獨立機構。

  陳守煌表示,廉政署的設立,涉及政府組織再造,必須立法院修法通過才能設立,不是行政機關要設立就可以。

  法務部自民國85年起,提出「《廉政署組織法》草案」,雖然一再成為立法院質詢的議題,但後來都遭到立法院擱置。

  至於外傳府、院對成立廉政署「不同調」,吳敦義昨天在南部視察時公開否認。

  吳敦義表示:行政院立場只是「依照程序做」。

  行政院幕僚解釋:依原本規畫,廉政署是否成立,必須配合組改進程,同時要符合政府三級機關數的上限,院方立場絕非反對,只是希望符合程序。

  行政院幕僚表示:法務部成立廉政署的報告已經送交行政院,但必須配合整體組改進程,先經過行政院核定,再送交立法院審查通過,並非說成立就成立。

  吳敦義昨天在南部受訪時,也對此表達同樣立場。

  吳敦義表示:行政院考量國內對於懲治貪污及廉能政治的期待,已由法務部綜合各方面的建議進行規劃,並已向他進行簡報。他也將於週二向馬英九進行簡報,若馬英九確定要提早進行,就會併入《法務部組織法》修法,單獨送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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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貪防弊/黑道養白道?綠提廉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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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引自聯合新聞網-2010/06/10-聯合報╱記者林河名、林政忠/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院黨團痛批警紀敗壞,高官卻不下台,連警官都去黑道店裡打麻將,「難道黑道包養白道?」要求內政部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下台負責。

  紀問題連環爆,也讓國內成立「廉政公署」的呼聲再起。民進黨立委翁金珠要求立院召開臨時會時,把「廉政局組織法」列為最優先法案

  民進黨團昨天舉行「總統當靠山,仕途保證安」記者會,立委陳亭妃等人痛批王卓鈞看過案發現場的錄影帶,卻在立法院公然謊稱員警在案發現場是「泡茶」聊天,隱瞞打麻將的事實,「王卓鈞也屬於隱匿案情的一員,應立刻下台!」

原網址: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56547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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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貪防弊/吳揆:成立廉政署 懲治貪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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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寫自中時電子報-2010-07-17-中央社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涉貪,各界關注。

  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指出:將儘速催生廉政署,這是當前重責,對處理貪汙有正面效果;未來將以團隊力量,創造懲貪治汙的廉能政府。

  吳敦義上午訪視裕隆集團時表示,總統馬英九強調,整飭吏治、掃除貪瀆、提倡廉能是政府重要的目標。

  吳敦義指出,對於廉政署案,過去在法務部內部有不同主張,立法院也有不同的聲音,調查局也有重要人士認為不需要疊床架屋;但經縝密討論後,認為廉政署的成立並未疊床架屋。

  吳敦義說:例如:追緝跨境的走私毒品、詐騙,也不是只有調查局在做,包括警政署、海巡署也都在做,這些不是與調查局敵對的,也不是瓜分權力,而是友軍;共同結合起來,才是懲貪治汙、樹立廉能政府的強而有力團隊

  吳敦義表示:當然調查局也是主力,局本部設有廉政處,但將來廉政署成立後,是專責做重大貪瀆查緝工作,與檢調為共同合作的關係,不會是競爭關係。

  吳敦義指出:警察也有在抓貪汙、檢察官也在抓貪汙,現在調查局也抓,未來再加上廉政署來抓,應更符合國人殷切的期待。

  另外,吳敦義下午出席99年度全國盃土風舞競賽開幕時再次表示,「廉政署應該設立在法務部之下,處理貪汙問題,這是當前重責;成立廉政署,對於處理貪汙有正面效果。」9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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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明報》:馬英九要防黑金 可倣港成立廉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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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4.中時電子報轉引中央社

  香港「明報」今天發表社論說,當選台灣總統的馬英九個人廉潔自持,但是整體政風不會因而改變,他可以考慮倣傚香港,成立廉政部門,以徹底解決結構性的貪腐問題。

  社論指出,馬英九這次大勝,固然有他的個人特質和努力,但嚴格而言並非國民黨這八年間做過什麼好事,主要還是因為執政黨太不堪,許多民眾以選票教訓民進黨,馬英九才因此得益,但是民眾對於國民黨過去的惡劣印象仍然在記憶中,馬英九能否有魄力匡正國民黨過去的作風,是「英九中興」能否成功的關鍵。

  社論認為,目前國民黨個別高層人物,過去與黑金政治的千絲萬縷關係,許多人都心知肚明,現在國民黨完全執政,政治能量更大,這些個別人物會否藉著權力使得黑金政治復活,對馬英九是一大考驗。

  社論說,馬英九身為總統,如何得到黨的配合,整飭黨員作風,以洗脫國民黨過去的污名,應該是他的其中工作重點。

  社論認為,過去的國民黨敗於黑金,現在的民進黨敗於貪腐,都是活生生的政黨起落事例。馬英九個人廉潔自持,過去他不在其位,無法以制度規範,掃除黑金、貪腐,現在他可以考慮倣傚香港成立廉政部門,以徹底解決結構性的貪腐問題。過去台灣當局也提過要成立類似部門,都因為阻力太大,無疾而終。如果馬英九能夠做成這件事,則他對台灣的貢獻是革命性和劃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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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貪防弊/提振監察功能 監院要修《監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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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

2008-08-12-中時電子報-中廣新聞/張德厚

  有鑑於《監察法》立法已經超過一甲子,部分法規出現不合時宜之處,因此監察院將成立「監察法制修訂研究小組」,檢討研修《監察法》。

  《監察法》是於民國37年所制訂,最近一次修法是民國81年,經過這麼長的時間,有些法令已經不合時宜。

  例如:監委行使調查權,雖然有專章規定,但在實務運作上,仍有許多不足之處,以致於影響案件的調查。

  又例如:受詢問人做虛偽陳述時,不構成《刑法‧偽證罪》,也沒有任何處罰規定。

  還有:違法失職公務員,經監察院通知調查詢問時,法中也沒規定:可否要求律師陪同?

  這些原來法規上不夠周延或有疑義之處,都需要進一步檢討修訂。

  有鑑於此,監委趙昌平在12日的監察院院會中,就建議成立「監察法制修訂研究小組」,檢討修正監察法規。

  監察院秘書長陳豐義說:

  「主要的目的,是在怎麼樣提振、提升《監察法》、監察功能,這是我們大家的共識。因為:監察院是依法行政的單位,所以,一切依法辦事,所以,目前有些不合時宜的法要改,有些配套措施比較無法一致的,我們也要進行。」

  監察院長王建煊最後裁定:

  趙昌平、周陽山、林鉅鋃、洪昭男、陳健民、黃煌雄等6位監委,共組研修小組,檢討《監察法》、《監察院組織法》等相關法規,以利修正、提振監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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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貪防弊/王建煊:公懲會應提升為公懲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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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

2008/07/02/中華日報/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7/1)日進行監察院長被提名人王建煊、副院長被提名沈富雄之同意權審查。

  王建煊表示:

  監察權不被行政權所尊重,問題其來有自,雖然總統馬英九親口向他保證,會要求行政院一定要尊重監察權,但最好的辦法是將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提升為「公懲法院」,這樣情況會更好一點。

  立委羅淑蕾在審查中,詢問王建煊:

  過去監察院連「蚊子都拍不到」,如何期待監察院能「打老虎」?

  包括前第一夫人吳淑珍的隨扈羅太太濫用公務車,監察院要傳喚羅太太卻屢傳不到;

  監察院為調查三一九槍擊案,傳喚當時行政院長游錫堃,也屢傳不到;

  監察院要向行政院調閱開會紀錄,行政院用一紙公文敷衍了事。

  王建煊表示:

  這就是監察院現在「體制上的悲哀」,也像監察院副院長被提名人沈富雄所說的,就像「病貓」,很多監察權的行使,必須靠行政院尊重,才有辦法,行政院不尊重,就沒有辦法。

  王建煊認為:

  羅淑蕾指出的案例,都不是監委不夠努力,而是體制上的問題。

  要讓監察權發揮作用,將來可能需要立法院配合修一些法律,讓行政院不敢「不甩」監察權。

  王建煊指出:

  本來,他也不想接監察院長,認為這樣子沒有太大意義。

  是總統也英九向他表示:將來會要求行政院:一定要尊重監察權。這樣或許會好做一點點,但還不是辦法。

  王建煊認為:

  應該修法把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提升為「公懲法院」,地位拉高了,以後情況又會好一些。

2008/07/02/中華日報/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7/1)日進行監察院長被提名人王建煊、副院長被提名人沈富雄之同意權審查。

  王建煊表示:

  他已70歲,餘年不多了,「要做最有意義的事」,如果到監察院不能做些什麼事,就不會接這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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