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與總統大選將屆,多位村里長昨天赴立院要求合理編列村里辦公處預算,並修改地方制度法,將村里長改為「有給職」、退職時發給退職金。為了爭取基層村里長認同,朝野多位立委到場表示支持,讓這項修法訴求多了濃濃的選舉味。
全國村里長聯誼總會昨天在立法院舉行說明會,主張修訂「地方制度法」與「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以強化村里辦公處的需求,落實地方自治。
立法院長王金平應邀到場致詞,並作東與到場的一百多位村里長餐敘,國民黨團書記長郭素春等多位朝野立委也都到場,表態力挺修法行動。
對於將村里長改為有給職並發給退職金,內政部政務次長林美珠表示,村里長提出的是老問題,而且牽涉不只內政部,還有其他單位,影響幅度不小,因此要看到具體建議後再研議。
村里長聯誼總會長郭雲輝指出,全國村里辦公處已成全年無休、最便宜的服務通路,但村里長卻是無給職;另外,地方政府編列給村里辦公處的事務補助費,現行法令規定每月不得超過四萬五千元,且「一國多制」,財政困窘的屏東、澎湖等縣曾無錢編列相關預算。村里長變成全國最廉價的勞工,若因公死亡或病故,沒有撫卹金,只能領到五萬元的互助金,令村里長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