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召開主管會議,由李炷烽縣長主持。
李炷烽縣長於會議中,除聽取縣府各單位所提業務事項外,並做成多項裁示:
一. 有關「金門縣獎助大專院校建校基金」部分:
(一)該基金之運用,縣府均依據議會通過的「金門縣獎助大專院校建校基金設置管理及運用自治條例」辦理,並送請審計處審核。若依議會所主張的預算法第25條規定,在行政上有瑕疵,有瑕疵就改進,但不要扯上政治,否則太沉重,記者也應平衡報導,問清楚,提供民眾知的權利。
(二)「獎助大專建校基金」也曾補助銘傳大學,金門不少人也因而得到碩士學位,絕非只獨厚金門技術學院(簡稱「金技」)。
(三)縣府補助「金技」臨時約聘人員費用,係因教育部表示:受限於中央總員額法規,「金技」無法依校方規劃,增聘師資與人員。縣府為使該校提早升格大學,在校方提出可先行解決,有助升格的說明後,基於學校發展策略,縣府才予以補助。而且,縣府再三要求校方:聘用真正工作的人,不得有酬庸性質,校長也向縣府提出保證。而外傳縣府好像「散財童子」,作法違法的指控,與事實不符,應說明清楚。
(四)為長久計,建議「金技」及其他在金門設立校區的各大學,可用「提出計畫」的方式,爭取經費,不要單獨提出增闢師資人員的費用計畫,以免爭議。事實上,獲核准的一般計畫中,已包含人事費用。
(五)多位議員對「獎助大專院校建校基金」多所質疑,縣府將儘速修法,並將該基金收支於民國97年度,正式納入附屬單位預算編列。
(六)多位議員希望將議員納為該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的建議,因中央相關法規的規定與限制,議員不能列入委員名單。且本縣以往曾有聘請議員為委員的委員會,被中央來函糾正。
(七)為讓議員們更瞭解基金孳息補助執行情形,縣府將與校方、議會聯繫,安排議員前往「金技」等各校校區,聽取簡報,實地看看各項補助設備。
二. 各單位應積極努力,擬妥相關計畫,爭取「大投資、大溫暖計畫」相關經費。
三. 「金門」英文名稱應確定、統一,且需在加強大家的既定印象。
四. 榮民就養金與老年津貼發放問題,應整體考量,以求周延。
五. 清明節是否要包船?請儘快協調確定。
六. 網路有民眾留言:指消防局有人報加班卻沒到班,超領「警勤加班費」。若是蓄意所為,不可原諒,請消防局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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