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106 年「長照服務的點點滴滴」徵文比賽活動簡章
長照服務是社區失能者及家庭,不可或缺的好幫手,舉凡各種身體照顧、
生活照顧等,透過長期照顧服務的協助,能給予失能者及家庭許多的助益,這
些照顧服務人員不辭辛勞的,照顧我們身邊需要被照顧的家人,臺中市政府希
望藉由本次徵文活動,邀請您一起紀錄您對長照服務感動的溫馨片刻!
一、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三) 承辦單位:弘光科技大學
(四) 經費來源:臺中市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補助
二、 參加對象與資格:
(一) 凡對照顧服務有所感觸,願意分享照顧故事者,如照顧服務員、家庭照
顧者、有接受本市長照服務者皆可參加。
(二) 國籍不拘,惟須以中文創作。
(三) 參與本計畫之工作人員、評審委員等相關人士不得參加。前述相關人員
之家屬參賽應遵守迴避原則。
(四) 限國內外未發表過之原創作品,同件作品不得重複投件。
(五) 未成年之參賽者,請法定代理人同意,並簽署附件二同意書。
三、 活動方式
(一) 主題為「長照服務的點點滴滴」,以對長照服務人事物的感動進行文字
創作。
(二) 文章字數以 1000-2000 字為限,以散文方式呈現。
1. 電腦打字投稿者:內容包含自設文章標題及內文,撰寫格式為 A4 直式
橫書,字體大小為 14 號字、字型為新細明體、單行間距。
2. 手寫文稿投稿者:內容包含自設文章標題及內文,以稿紙由上至下、由
右至左撰寫。
A. 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B. 每人限定至多投稿 2 篇文章。
C. 照顧故事的發生地點限於臺中市內,需為真人真事之照顧故事,參與
使用本市長照服務尤佳。
D. 參選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三) 報名期間:即日起開始收件,截稿日為 106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一)下
午五點以前,收件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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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一份作品,需填寫一份報名表、著作權授權及個資使用同意書等相關
表件。
2. 徵文之作品可採用以下兩種方式,擇一進行投稿報名:
A.投稿作品連同報名表可用電子檔傳送 email 至:
nancychang15@gmail.com,信件標題:「『長照服務的點點滴滴』徵文
比賽參賽者○○○」。但著作權授權及個資使用同意書需以親筆簽名
後,郵寄正本至「43302 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 1018 號 M60201
室(臺中市長照業務推動計畫辦公室)」。
B. 用手稿撰寫或紙本郵寄者,投稿作品及相關報名表、著作權授權及個
資使用同意書等需以親筆簽名後,郵寄正本至「43302 臺中市沙鹿區
臺灣大道六段 1018 號 M60201 室(臺中市長照業務推動計畫辦公室)」。
四、 評選方式
(一) 投稿作品送達後,即按照收件順序編號,參賽者不得更換稿件。
(二) 主題符合(長照服務)20%、故事內容 40%、結構層次 20%、文字表達及
流暢度(清晰簡潔、感性尤佳)20%,總計 100%。
(三) 作品如有未臻水準者,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作品水準相當,
亦得以同一獎項並列。
五、 獎勵辦法
(一) 第一名(1 名):新臺幣 8 千元等值商品禮劵及獎狀乙張。
(二) 第二名(1 名):新臺幣 6 千元等值商品禮劵及獎狀乙張。
(三) 第三名(1 名):新臺幣 3 千元等值商品禮劵及獎狀乙張。
(四) 佳作(5 名):各獲得新臺幣 1 千元等值商品禮劵及獎狀乙張。
六、 得獎公布
(一) 得獎者名單暫訂於106年9月中旬在本活動網頁及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網
站公布,並專人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二) 頒獎時間和地點:於 106 年 10 月 14 日(星期六)在弘光科技大學舉辦表
揚活動。
(三) 得獎者需親自或委託代表人參加頒獎典禮。
七、 著作權授權與個資使用:
(一) 得獎作品須將作品著作權授權主辦單位使用,並承諾不會行使著作人格
權,同意得不限區域、時間、次數與使用方式。如不同意簽具「著作權
授權及個資使用同意書」,將取消得獎資格之權利。
(二) 本競賽得獎確定之作品,主辦單位具有修改與後續使用權利。
(三) 凡報名參加此競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了解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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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四) 若有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含著作權法)辦理之。
八、 相關注意事項
(一) 投稿作品須以中文寫作,且應由個人創作。抄襲、冒用他人作品、利用
他人姓名參賽或集體創作翻譯者不列入評選。
(二) 投稿作品必須是首次參賽,不受理已參加過其他競賽得獎之作品,並須
未曾出版,且未在任何報刊雜誌、虛擬媒體(包括網站、部落格或各種
電子出版型式)等公開發表。
(三) 得獎者經人告發或檢舉抄襲他人作品或為杜撰虛擬之照顧故事,經查證
屬實後,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獲得之獎勵內容。若造成第
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法律責任,並處理相關事宜。如因此致
弘光科技大學及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受損時,應負賠償責任。
(四)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小組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
關規定,不得有異議。
(五) 得獎項者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做為日後公開報導、展示、推廣教
育、出版、研討及開發設計之用途,並同意不收取任何版權費用。得獎
作品將不另支付稿費。
(六) 得獎商品禮券超過新臺幣 1,000 元(含),依所得稅法規定,需列入得獎
者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扣繳,本單位將開立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給得獎
者。
(七) 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予以從缺。
(八) 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或依其業務規章及慣例辦
理,並保有所有比賽辦法之異動權利。若有任何異動,將以主辦單位活
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九、 聯絡方式
(一) 活動網址:臺中市 106 年「長照服務的點點滴滴」徵文
比賽徵選網頁 https://goo.gl/DFrGxY
(二) 聯絡電話:04-2631-8652 分機 1292 張小姐
(三) 活動信箱:nancychang15@gmail.com
(四) 臺中市 106 年「長照服務的點點滴滴」徵文比賽徵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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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361368150614667&id=36950146980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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