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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桃園鍾肇政文學獎(106年8月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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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石貓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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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桃園鍾肇政文學獎 

壹、宗旨:

為發掘和培植文學人才,推廣文藝欣賞之風氣,以鼓勵愛好文學人士創作。

貳、辦理單位:

  1.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2. 主辦單位:桃園市立圖書館
  3. 承辦單位: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聯合文學雜誌

參、徵選資格:

參賽者需具中華民國國籍,以中文寫作。各組創作題材均需以台灣(含澎湖、金門、馬祖)各地城鄉風土、人情、地誌、傳說故事等為主,能表現桃園題材者尤佳。以未曾發表(含演出、網路、實體出版) 、未曾獲獎之作品為限,翻譯、改寫作品不予受理。

肆、徵文類別及作品規範

  1. 徵件類別:短篇小說、報導文學、散文、新詩、兒童文學及長篇小說徵件。
  2. 每人每類以參加一件為限,但參加之文類數不受限制。
  3. 參加徵文作品一律以電腦繕打,採直式橫書書寫,文字應採12號新細明體,並須以現行通用中文標點符號,作品以A4大小紙張直式輸出,雙面列印,編列頁碼、裝訂。長篇小說需附上作品摘要500-800字。
  4. 應徵作品內文不得書寫任何作者姓名,及任何意圖表現個人身分之記號(姓名、個人資料請填寫於報名表)。
  5. 作品題目,一律見於作品第一頁最前端,不得另紙印製。
  6. 應徵作品必須不曾在任何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等公開媒體發表過;已輯印成書或出版作品者亦不得參選。
  7. 嚴禁抄襲,如有抄襲,公布其真實姓名及相關資訊。
  8. 如有前述6、7兩項任一種情形者,將取消參選資格,已得獎者,將追回獎金及獎座或獎狀,並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

伍、徵文組別:

  1. 短篇小說類:8,000-12,000字為原則。
  2. 報導文學類:8,000-12,000字為原則。
  3. 散文類:3,000-5,000字為原則。
  4. 新詩類:40行以內為原則。
  5. 兒童文學類:1,000-4,000字為原則。
  6. 長篇小說類:80,000字以上為原則。

陸、投稿方式:

 短篇小說、報導文學、散文、新詩、兒童文學類 :

  1.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6年8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且收件截止後稿件恕不予變更)。
  2. 收件地點:110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80號4樓  聯經出版公司收(請於信封註明「桃園鍾肇政文學獎-徵件」)。
  3. 繳交資料:參加徵選作品印紙本一式6份(簡單裝訂即可,可不加封面)。報名表與授權同意書一式1份。

 長篇小說類:

  1.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6年12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且收件截止後稿件恕不予變更)
  2. 收件地點: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二十一號  桃園市立圖書館收(請於信封註明「桃園鍾肇政文學獎-長篇小說徵件」)。
  3. 繳交資料:參加徵選作品印紙本一式6份(簡單裝訂即可,可不加封面)。報名表與授權同意書一式1份。長篇小說類光碟2份,光碟標題註明「2017桃園鍾肇政文學獎 長篇小說」 、作品名稱,光碟資料應包括參加徵選作品、報名表word檔。

 報名表單下載來源請至:

 桃園鍾肇政文學獎官網(http://literature.typl.gov.tw

 桃園市立圖書館官網(http://www.typl.gov.tw

 聯經出版官網(http://www.linkingbooks.com.tw/LNB/

    柒、獎金及錄取名額:

  1. 短篇小說類:正獎1名,獎金25萬元;副獎2名,獎金15萬元。
  2. 報導文學類:正獎1名,獎金25萬元;副獎2名,獎金15萬元。
  3. 散文類:正獎1名,獎金18萬元;副獎2名,獎金10萬元。
  4. 新詩類:正獎1名,獎金12萬元;副獎2名,獎金7萬元。
  5. 兒童文學類:正獎1名,獎金12萬元;副獎2名,獎金7萬元。
  6. 以上一至五類別,另贈《聯合文學》雜誌一年份,再取一名贈上海-台北來回機票一張。
  7. 長篇小說類 :正獎2名,獎金50萬元。

捌、評選辦法:

  1. 邀請作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所有作品採匿名方式公開評審。
  2. 評審分為初複審及決審,評審將以紙本稿件為主。
  3. 初複審委員負責資格及規格審查,包括應徵資格、徵文類別、作品規範、字數、抄襲及重複投稿等情況,以剔除不合規範、不具資格之作品。
  4. 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獎項得從缺,評審委員會得視作品水準於未超過獎金總額範圍內增加錄取獎項及入選名額。

玖、公布及頒獎日期:

  1. 短篇小說、報導文學、散文、新詩、兒童文學類預計至遲於 106年10月31日間公布得獎名單於桃園市立圖書館官網、活動官方網站(若提前或延後將於活動網站通知)。並擇期舉辦頒獎典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 長篇小說類預計將於明年(107年)初審查後擇期公告得獎名單於桃園市立圖書館官網、活動官方網站(若提前或延後將於活動網站通知)。

拾、出版:

  1. 短篇小說、報導文學、散文、新詩、兒童文學類結集出版《2017桃園鍾肇政文學獎得獎作品集》專書,出版時由得獎者校對並自負文責,並不再致贈版稅稿費。版權歸屬主辦單位,並致贈得獎者每人至多10冊。
  2. 長篇小說類得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規劃出版專書,出版權(含電子書)則為作者與主辦單位共有,主辦單位為推廣、行銷、上市流通之用,有發表及印製權利,不須另支稿酬或版稅。

拾壹、注意事項:

  1.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該著作存續期間,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2. 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意圖表現個人身分之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不列入評選。
  3. 智慧財產權及相關行政辦理之目的蒐集,同意提供主辦單位個人資料,包括下列項目:姓名、性別、生日、電話、e-mail、簡歷及身分證字號等報名相關資料。
  4. 得獎作品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取消其得獎資格,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若因作品抄襲致主辦單位名譽受損,主辦單位得以追償其法律責任。
  5. 參與者皆視為認同本徵選辦法,報名時已詳讀所有規定。
  6. 依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品價值總額超過新臺幣20,000元,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須就中獎所得代扣10%稅額。得獎者須依規定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得獎者經主辦單位通知拒絕繳納代扣稅額,視為得獎者放棄得獎權益,亦不再進行得獎名單遞補。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並公告於活動專屬網站。

來源:http://210.241.76.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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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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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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