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頭版難得會有藝文界的人上榜耶
http://1-apple.com.tw/apple/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NewsType=twapple&Loc=TP&showdate=20080220&Sec_ID=5&Art_ID=30276765&ArtPage=1
除了蘋果的報導之外
這是九把刀自己在部落格的說明
標題是2008年第一場戰鬥
http://www.wretch.cc/blog/Giddens
有興趣的可以去瞭解一下雙方的講法
白水守時人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好厲害,還找到陳同學之前寫的顛倒
看完之後的感想是
讓我更好奇,想問問陳同學:為什麼之前寫的顛倒跟投文學獎的顛倒主角情緒怎麼差那麼多?也顛倒了嗎XD
不過,陳同學的文筆簡潔有力,評審倒沒說錯......
草妹仔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這裡有比較詳盡的討論
http://www.yon.com.tw/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2827&forum=14&post_id=13801#forumpost13801
我看過以後覺得,如果我是那位高中生,既然有人覺得是抄襲,我就不會參加比賽,可以貼上自己部落格供人討論,搞不好還可以因此跟九把刀交個朋友,不會搞到如此難堪的場面。
水果冰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今天奇摩的網路新聞還有,這新聞應該不會太快落幕。
不管事實真相如何、我都覺得好可惜…事以致此、兩造名譽都有損失。
化石貓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我也對兩方文章很好奇呢,如果提告應該是告不成的
九把刀回那句「你做了什麼事自己清楚。」我覺得不錯
但是問「學校打算如何處理那位學生」就好像很劍拔弩張了
還有我覺得評審那句:「我覺得他寫得比九把刀好很多!」頗有挑釁的意味。
律師林銘龍研讀兩份作品比對後表示,由於《著作權法》是「保護表達、不保護思想」,而架構本身是否涉及《著作權法》,仍有爭議,除非文中明確找出幾段字數和標點符號與原著完全相同,否則很難判定作品是抄襲。
以上來自【中央網路報】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但有時候我覺得竊取創意更過分耶
xup6m4fu6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我認同草昧仔的看法~是不是抄襲、只有當事人知道。
評審的判斷未必是對的、當然也不一定有錯,總之要讓人用主觀意識去判斷一件事情的是非黑白…本來就是一件絕對不公正的事。沒有人能夠做到絕無偏頗,很多時候儘管人們無意偏袒任何一方、到頭來還是會被潛意識所打敗。人是感官動物,不可能像機器一樣鐵面無私。
難得有一則藝文消息登上頭版…結果卻是這樣的新聞,唉…
這如果照以前的判例,可能不會說是抄襲,會說是創作理念雷同,
總之,比上次那首詩好多了,至於是不是抄襲,只有當事人自己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