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情真的很難釐清,不過我還滿同意磊兒的做法,既然他堅持自己沒有抄襲、確實應該透過司法程序來證明自己,不能因為怕事就莫名其妙認了一些自己沒做過的罪名,如果他真的沒做過的話~
我覺得喜歡寫東西的人要切記:千萬不要把自己的作品放上網路
尤其是那些你想要拿去參賽的作品,不管完成與否、千萬不要放在部落格,免得徒生事端。要是已經放上部落格的文、最好也別拿去參賽,很多活動單位都會明文規定~不接受已經在網路上曝光過的文章參賽。
除此之外,最好也儘量不要參考人家的文來激發所謂的「靈感」,以免引發抄襲風波。對於喜歡寫東西的人來說....被指抄襲應該是最難過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