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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散文期中作業--生命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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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ven9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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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606001 中文一 柳媁晶

 

        曾經看過一個故事,有一個人因為碰到嚴重挫折於是心情低落,決定到出國散心。但他卻在出國時親眼目睹一位婦人用刀將她的兒子的右手切下。那婦人無助的眼神,稚童痛苦的呻吟,至今仍令他難以釋懷。不禁想問:為什麼那母親要這樣做,是否她的孩子太頑皮,或是他的手受到感染?都不是!那母親是特意把孩子弄成傷殘,好讓他在街上「行乞」。每每覺得自己生命過的很差的時候,變會想起因為行乞失去了一隻手的小孩!就不會覺得自己太差了‧‧‧

        總是會不經意隨口抱怨事與願違、抱怨生命不夠美好、不滿足、不快樂。卻不願意回頭看看自己、回頭想想自己。發現其實「滿足」不是來自滿足於你想要的,而是了解到你所擁有的是那麼多;「快樂」不是因為擁有的多,而是計較的少。最快樂的人不一定擁有最好的東西,他們只是珍惜所擁有的遺忘所沒有的。常常在犯錯之後才肯相信錯的是自己,那何不換成,常常從別人的角度去想去思考,如這角度會令你受到傷害,它一樣在傷害對方。那些會哭、會笑、會受傷、曾經尋覓、曾經嘗試的人是快樂的,因為他們珍惜那些曾經擦過他們生命的一切事物。

        Giddens曾經說:這個世界上,或許真的存在不管怎麼努力,也達不到的夢想。但如果一百倍的努力能夠換取以一個呼吸的距離欣賞著它‧‧‧那麼我就會去做,最後被自己感動不已。因而我堅信,生命因夢想而可貴,築夢而踏實。追尋夢想,去我想去的地方,做一個我想做的人,因為我只活一次,亦只有一次機會去做我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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