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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流無恥或喪盡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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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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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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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媽過世當天… 爸開始性侵她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2009.03.05 02:53 am
十四歲的林姓少女長期照顧無肛症的弟弟與罹癌母親,前年母親過世當天,父親突然獸性大發性侵她,此後即視女兒為洩慾工具,還會算「安全期」,以免女兒懷孕,無力抵抗的林姓少女忍受十個月之久,身心俱創。板橋地院昨判處林父六年重刑。
法院審理時林父否認犯罪,自稱有糖尿病及陽痿,根本沒體力、也無法性侵女兒,還懷疑女兒是把他自慰後的衛生紙塞入下體製造性侵證據,但法官不採信。
法院調查,林姓男子與妻子結婚後育有一女一子,兒子是無肛症患者,須仰賴人工肛門排泄,前年初林妻罹癌住院,十四歲女兒一肩扛起家事,邊讀書、邊照顧母親及弟弟。
前年九月林妻病逝,當晚林姓男子竟性侵睡覺中的女兒。林姓少女說,一開始她反抗,但父親都利用深夜或清晨性侵她,她實在太累了,後來懶得抵抗,而且父親還會算「安全期」,每次性侵都沒戴套子,遭侵害十個月都沒懷孕。
去年六月十三日,林姓男子發現女兒上網交男友,竟醋勁大發,將電腦插頭拔掉還將女兒禁足。兩天後清晨,林再度性侵女兒,當晚父女倆又為交友之事大吵,少女被罰跪,於是打電話向阿姨求救,希望與阿姨一起住。
阿姨將她接走後,詢問她交友與「第一次」的事試圖開導,少女說「第一次不是跟朋友」,遭逼問後她才大哭說「第一次是爸爸」,全案才曝光。
法院審理時,林姓少女顧慮父親會坐牢,而且弟弟還小,她也不想再回憶這段往事,向法官表示不想告了;但法官認定林姓男子長期性侵女兒,惡性重大,判處六年有期徒刑。
【2009/03/0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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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言公開媽裸照! 爸五度輕薄她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2009.03.05 02:53 am
桃園縣彭姓男子以握有前妻偷情裸照,威脅讀國中女兒伴遊並五度輕薄,女生擔心媽媽裸照被公開,不敢吐露心事,直到念高中才向好友訴苦。她母親出庭作證時痛哭說:「我對不起女兒。」法院將獸父判刑四年六個月並強制治療。
法院調查,彭姓男子四十五歲,二年多前因妻子偷情而離婚,當時讀國中的女兒選擇跟媽媽住,彭姓男子氣憤妻子讓他難堪,找女兒報復,多次以「我有你媽媽和男友開房間的裸照」恐嚇女兒,揚言「如果不出來,就拿到學校散發」,威脅女兒伴遊,再載到海邊或公園等偏僻地點,在車上對女兒輕薄。
女生擔心媽媽會因裸照外流自殺,又擔心把爸爸對她不軌的事告訴媽媽後,媽媽會發飆找爸爸報復,甚至因此坐牢;始終不敢把五度被迫陪父出遊及遭輕薄的醜事說出來。直到她向好友訴苦,她媽媽輾轉獲知後報警法辦。
地院審理時,彭姓男子否認對女兒不軌,指是女兒編造故事陷害;不過女生清楚描述父親侵犯她的時間和地點,表示每次都很害怕、很惡心。
她說,更害怕「爸爸會做出對媽媽不利的事,讓媽媽受傷害」,因此不得不赴約。
女生的母親承認和男友在賓館幽會時被前夫拍照,她給了前夫五十萬元卻拿不回照片,沒想到前夫會以卑鄙手段威脅、輕薄女兒;說到女兒遭摧殘,她當庭痛哭失聲。
據指出,女生每次和好友談到父親的獸行時,都哭到渾身發抖,開庭前她會在房裡尖叫,還長期失眠;法官認定她確遭玷汙,判她生父徒刑和強制治療。
【2009/03/0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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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學校對面 他在家露鳥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2009.03.05 02:53 am
台北縣泰山鄉鄭姓男子住處距離泰山國中廿公尺,去年十一月,他被控連續三次在住處隔著透明窗戶面對教室手淫,還拿假陽具做出猥褻動作,嚇壞學生,板橋地檢署昨天將鄭姓男子依公然猥褻罪嫌起訴。
鄭姓男子在調查時坦承裸露下體,但認為不是公然猥褻。他說,會「露鳥」是因為學生喜歡看,而且「我在家裡要怎樣是我的自由」。
泰山國中校長李立泰指出,學校在案發後立即報案,為了保護學生,已經準備好窗簾,若鄭姓男子繼續「露鳥」,將把教室面對鄭家的窗戶遮起來,免得學生看到不雅畫面。警方介入後,已經沒有「狀況」傳出。
檢警調查,去年十一月七日下午二時,在泰山國中勤學樓五樓上課的學生,看到教室外的一棟公寓五樓鄭姓男子面對教室裸露下半身,還對著教室手淫,引起學生一陣騷動,連老師也目擊。
學校獲知後很震驚,立即報警,也準備錄影蒐證;同月十二日及廿四日下午三時,鄭姓男子又兩度露鳥,而且誇張地拿出假陽具做出猥褻動作,都被學校錄了下來,警方偵訊後將卅八歲鄭姓男子移送法辦。
【2009/03/05 聯合報】
女大王 女馬伕…應召站女人當家
【聯合報╱記者羅建旺/宜蘭縣報導】 2009.03.05 02:53 am
宜蘭警方在羅東鎮破獲應召站,兩名女馬伕的打扮很男性化,還穿著男用四角內褲,差點讓員警誤判性別。
記者羅建旺/攝影
宜蘭警方昨天在羅東鎮破獲綽號「女大王」、「姐姐」兩人經營的應召站,包括馬伕在內的十二名成員清一色是女性;兩名馬夫作風相當男性化,員警一時分不清她們是男還是女。
縣警局少年隊是在偵辦販毒案時,意外查知羅東鎮有家爆紅的傳播公司,涉嫌吸收多名女子及少女,提供汽車旅館或私人包廂的轟趴商機,幹脫衣陪酒的勾當,昨天直搗艷窟,帶回十二名涉案女子。
警方指出,以傳播公司作掩護的應召站總部設在公寓裡,有打卡鐘,「員工」遲到還會扣款;綽號「女大王」的藍姓女子(卅三歲)是負責人,她的合夥人是外號「姐姐」的林姓女子(卅歲),除雇用家庭主婦兼差當會計,旗下有七名應召女郎及兩名馬伕。
警方查出,七名應召女郎中,有兩人是姊妹,其中一人未成年,接送女郎的兩名女馬伕並不接客。
這兩名女馬伕蓄短髮、穿平口牛仔褲及男用四角大內褲,全然男性化打扮,一度讓員警搞不清她倆的性別;要不是她們主動向員警說明,還差點被送往男性的拘留室收容。
藍姓女子表示,來應召的女子多半家境不好,有人原來是跑單幫接客,比較容易被欺負;去年六月間她才把其他人拉攏在一起,彼此相互照顧,由於她嚴格要求不准碰毒品,才被稱為「女大王」。
全案已由警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妨害風化等罪嫌,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2009/03/0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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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姦在床 DNA拆穿DIY
【聯合報╱記者蔡政諺/高雄報導】 2009.03.05 02:53 am
退休的65歲蔡姓公務員帶50歲女友到飯店幽會,被太太捉姦在床,並查獲沾有精液的衛生紙。但蔡辯說二人「蓋棉被純聊天,他是看A片後自慰,但檢察官將查扣的衛生紙送驗,發現沾有兩人混合體液,昨天依妨害家庭起訴。
蔡姓高雄市民的太太發現丈夫退休後生活反而不正常,尤其是身上常有女性的香水味,於是僱徵信社人員跟監。
去年8月25日上午,蔡某出門後打電話叫蘇姓女友開車來接他,見面後車子就直接開到高雄市楠梓區福興街的一家汽車旅館。蔡太太會同警方趕到抓姦,破門而入,見蔡某與女友全身赤裸蓋棉被躺在床上,並在浴室內扣得一團衛生紙。
蔡某與女友都辯說二人是「蓋棉被純聊天」,沒有發生性行為。蔡某並堅稱,他看到電視播放A片,一時「性急」自慰,女友拿衛生紙擦拭。
承辦檢察官將查扣的衛生紙送刑事局化驗,結果發現衛生紙上有二人混合型的DNA。但蔡某與女友見檢察官出示檢驗報告後,改口是女友幫他口交,仍堅稱二人性器官「沒有直接接觸」,否認彼此有「姦情」。
檢察官再請調查局化驗,進一步證實衛生紙沾有蔡某與女友的體液,檢察官於是認定二人確曾「做愛做的事」。
【2009/03/05 聯合報】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6051&aid=331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