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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官派負責人 好「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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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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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官派負責人 好「肥」

經濟不景氣,中央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官派負責人則是名副其實的「肥缺」,甚至有人領「雙薪」。五十九個財團法人負責人,有三十九個人月薪超過十五萬元;薪水最高的工研院院長,月薪超過三十九萬,比副總統和五院院長都多。

立法院預算中心認為,應訂定合理的薪資標準和轉任制度,避免變成酬庸或安排退休軍公教人員轉任處;領「雙薪」者更是嚴重不符社會正義。

預算中心公布,五十九個財團法人裡,有三十九個負責人月薪超過十五萬元,其中九個超過部會首長的十八萬多元,一個超過副總統的三十四萬餘元和五院院長的三十一萬餘元。最高薪的是工研院院長,月薪三十九萬一千五百元。

預算中心公布各財團法人資料,是依照各部會今年八月送交立法院的資料。至於月薪未達十萬元的只有四個,但其中三人領雙薪。月薪五萬六九二二元的「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董事長張元旭,可領九萬三○七八元的月退金;月薪五萬七○八七元的「中央畜產會」執行長黃欽榮,兼領八萬七一一三元的月退金;月薪六萬三三三○元的「榮民榮眷基金會」秘書長陳炯伯,月退金更高達十萬三○○○元。

圖/聯合報提供

【2008/12/1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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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手法 財團法人規避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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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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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手法 財團法人規避監督

行政院主計處共列管一百三十四個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但是卻有高達五十四個沒有把預算送到立法院審議。立院預算中心清查後,羅列出財團法人逃避監督的「六大手法」,點名運用這些手法的財團法人多達二十二個。

依照預算法,政府捐助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財團法人,必須把預算送到立法院審議,因此綜觀逃避監督的「六大手法」,主要都是設法讓自己受政府捐助比率降到百分之五十以下,第一種就是「用交叉方式或假借私人名義捐助,規避百分之五十限制」

預算中心指出,這種手法就是利用自己捐助的其他社團法人名義,再捐款給另一個社團法人,或者用特種基金、轉投資的公民營事業捐助,甚至假借私人名義捐助;表面上政府捐助比例不高,但仍可實際掌控。經濟部的「中興工程顧問社」及其他四個社團法人,都屬於此類。

第二種則是以累積剩餘、結餘轉基金方式,「稀釋」百分之五十,較誇張的如經濟部「台灣地理資訊中心」,政府捐助金額竟然從百分之百「稀釋」成為百分之一,經濟部「台灣雜糧發展基金會」,則從捐助比率百分之七十,「稀釋」成為百分之零點零七。

第三種則是用捐贈不動產的方式規避百分之五十限制,具體的例證為民國四十一年創立之「三軍托兒所」,所有土地和財產都是政府捐贈,如今基金會淨值超過二十億元,但因政府機關不是原始創立的捐助人,被認定為「非屬公設財團法人」,已經形同「既得利益者之私相授受」。

第四種則是玩文字遊戲,認為「超過百分之五十就是不含百分之五十」,如外貿協會。不過預算中心認為,社團法、刑法類似規範都有計「本數」,也就是包含百分之五十,這些社團法人沒道理逃避監督。

其他兩種,雖然政府捐助比率確實未達百分之五十,但預算中心認為,一種是明顯為政府代行職務,一種則是由政府實施公權力收入做為基金來源,都不應該規避立院監督。

除了這六種手法外,預算中心也點名國家電影資料館等單位,明明就符合應該送預算書到立院的要件,卻仍然規避監督,根本是「藐視國會,限縮立院預算審議權」。

預算中心具體要求規避監督的社團法人,應該把預算送立院審議;鑽法律漏洞者,立法院應該儘速修法解決爭議。

【2008/12/1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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