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共和黨總統參選人馬侃並非生於美國,引發總統參選資格爭議日益嚴重,已至少3起訴訟企圖挑戰他的參選資格。有憲法學者認為,要完全平息相關爭議,只能透過修憲,或交由最高法院判決。
華盛頓郵報報導,美國憲法雖明訂唯有生為美國公民者能成為美國總統,卻沒有明確界定何謂「生為公民」,以致引發爭議。
馬侃1936年8月29日生於美國擁有司法管轄權的巴拿馬運河區可可索洛美國海軍醫院,父母都是美國公民,祖父更是當時該美軍基地的指揮官。依照這些條件,馬侃算是在美國領土出生,有與生俱來的美國公民身分。
各方爭議最烈的,是馬侃出生時,巴拿馬運河區能否算是美國領土。馬侃陣營委託研究的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崔伯,援引美國最高法院1986年一項判決,指1904到1979年間,美國對巴拿馬運河區「行使主權」,以此解釋馬侃確實生於美國領土。
華府的天主教美利堅大學憲法學者杜琴則認為問題沒這麼單純,因為像美屬薩摩亞,雖是美國領地,但在當地出生的人不被視為美國公民。
美國國務院相關手冊也明載,美國的海外軍事設施不能視為美國的一部分,「在此前提下,生於此等設施的兒童不受美國司法管轄,也不能因為出生即可取得美國公民資格。」崔伯批評國務院的手冊是不具法律位階的「意見」。
說到「意見」,美國參院30日雖無異議通過決議,認可馬侃有與生俱來的美國公民身分,等於為他參選資格背書,但該決議不具約束力,只形同參院諸公「意見」,仍無法化解馬侃參選資格的憲法爭議。
美國史上生於50州以外地區者參選總統的前例屈指可數,當選總統的更史無前例。杜琴認為,參選資格是憲政層級問題,無法以立法解決。她希望能在11月總統大選前化解這個問題,免得類似2000年總統大選的噩夢再度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