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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民共治非長久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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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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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氣包評註:正解應是官歸官,民歸民,官民不分,責任不清。
官民共治非長久之計

股東會的旺季到了,約三分之一的上市上櫃公司將改選董事、監察人;由於董事會的改組代表了經營權的變化,公司派與市場派或競爭,或合作,又或是各出奇謀,期能攻占城池。在這麼多家的經營權爭戰中,幾家官民共治的公股事業如開發金控、華南金控等,因涉及國家資源的運用及股東權益的維護,其經營權的調整受到了社會高度的監督與關注;但在公股與民股之間始終未能建立最適相處之道下,其究竟是良性的催化改革,還是陷入惡性的官民互鬥,實需要各方理性思考。

舉例來說,近年每屆董監改選都掀起漫天風雨的開發金,今年因民間大股東中信辜家未申請15%以上持股認定,迫使原擬退出的公股公開宣戰,以約12%的持股籌碼,劃出維持現狀──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及董事長官派的兩大底線;不過,中信辜家堅守三分之二重度決議的席次,亟欲結束官民共治下處處受制於公股的局面。官民兩不相讓下,委託書徵求大戰似已難免。如此一來,公司恐陷於內鬥,員工及股東亦感不安,企業形象則再次受損,對官民都非好事。

另一個例子是今年也要改選的華南金,由於泛公股持股達3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已決議要求公股須拿下實質過半的席次,並須由公股指派董事長,改變華南金由民股擔任董事長的現況。立法院代表民意監督國家轉投資事業,本屬理所當然;但是,這項無具體約束力的決議顯然還是漠視民間企業權力形成的機制力量,實非公股能力所能主導,但民意機關過度的干預勢必打擊官民共治本就薄弱的互信基礎,進而帶來無謂的猜忌與紛爭,亦非企業之福。

隨著公營事業民營化政策的推展,透由政府持股的釋出,民間獲得了參與公股事業經營的機會;但是,也因為民營化政策的不徹底,公股欲走還留,使得官民共治的企業愈來愈多。然而,官民共治的最適相處原則,並未因一次次經驗的累積而趨於一致化、透明化,反而是愈來愈多的爭議。

例如股權與董事席次的對稱關聯性,就是外界經常用以比評的指標。以開發金為例,上屆改選時公股與兩大民股間是三分天下,各約6%~8%,官民董事席次也是各三分之一,董事長則由官派;今年公民股各自加碼,三足鼎立轉為12%比16%的分庭抗禮,公股雖少於民股,卻仍僅要求三分之一席次。若昨是,則今非,其間顯無一致的標準。

再看其他幾家公股金融機構,公股在各家的經營權政策更是各彈各的調。例如上屆華南金的公股與最大民股約是33%比25%,公股董事席次過半,但董事長是民股代表;兆豐金的公股約23%,高於最大民股的15%,董事席次卻僅能靠著行政指導勉強過半,董事長更是由持股極微的民股擔任,股權與董事席次間顯不相當;彰銀的公股約18%,小於以特別股持有22.5%股權的最大民股,但公股不只讓民股掌控過半董事會,甚至連動用否決權的三分之一席次都沒有,謙讓民股的態度更明顯。

公股在股權結構與董事席次的連結上難以做到一致性,自有其市場運作面的現實考量,畢竟公股的本質是政府,靈活、效率俱不如民間,且難獲機構投資者的認同,有其難度。然而,真正讓公股手足無措的,恐怕還是「公婆」太多,從總統府、行政院到立法院,都能對公股事業的人事任免、經營管理表達立場,甚至直接干預;加以「公婆」間的意見經常分歧、對立,更讓公股管理莫衷一是,無法本於專業及一致化原則,建立官民共治的明確模式,也由此升高了社會戒心及官民相處的壓力。影響所及,原應是兼具政府信用、民間效率優勢的官民共治,反而成了政府防弊與民間興利的拔河大賽,自然拖累了企業成長的腳步。

在當前的政治結構與社會氛圍下,缺乏互信基礎與互動原則的官民共治,對這些事業帶來的恐是無盡的無形傷害,實非長久之計。在這點上,公股恐亦了然於胸;卻又囿於社會對經營權的關注,無法擺脫經營權等同於監督權的迷思。基本上,政府沒有必要也沒有能力經營事業,這正是推動民營化的初衷;只是,這個初衷迷失在國家資源重分配的爭奪裡,從而形成官民共治的亂象,民營化實該加速推動了。

【2007/04/1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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