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格律詩
現在的人,一談到格律詩,就是批評。其實,格律詩要重新創作,就是用二十世紀以來的思潮,來寫作。只是,如此,對格律詩來說,是非常重大的挑戰。
先說,現代的小說,和過去的差別,就是,在故事的處理上,有所不同。過去的小說,就是講一個故事。但現在的小說,就會九拐十八彎的變化。
例如,描寫一個船難的故事: 一艘船,在大海沉沒了。這時,有三個船員,在黑夜中,劃著一艘救生艇,往岸邊逃生。當清晨來臨時,這三個人,看到沿岸的風景。疲憊的他們,開始互相交換資料,希望,如果自己萬一還是沒有獲救,葬生大海時,別人可以幫他傳達消息,給家人;接著,大家情緒都很消沉,開始自怨自哀,的埋怨上天如此的不公平。他們都辛苦了一夜,還無法獲救!就在這時候,一個巨浪打來,救生艇翻了,只有一個船員,被人救起。
想想看,如何用四十字,或是五十六個字,將整個故事表達清楚,同時,符合格律,對偶,和韻腳,確是不容易。
船難 下平二蕭
船行漲海驚濤毀,暗夜求生小艇漂,曉日紅妝千籟噪,朝霞紫燦景風招。
窮途窘困無惆悵,靜適話言反淚飆。巨浪翻飛人落難,空留怨恨入波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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