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改了第21次。
一來我喜歡快速寫就,粗枝大葉的,寫了再說,做了再說,貼了再改,難免出錯。
二來UDN的軟體與我這篇有仇。我連三次按"確定發表",可居然無影無蹤,最後得到一個發表失敗的訊息。幾次之後,懷疑是UDN覺得我此篇文章有問題,於是我一段段的貼。此篇有八段26句,貼到最後一段時,刻意留著最後一句,果然問題就出在最後一句。我就再貼一次倒數第二句,然後逐字修改成最後一句,終於搞定。一看修改次數,共15次,不知是否破了UDN紀錄.
這時心中難免有氣,最後一句有豔嗎,能算豔嗎,幹麻不給我貼?以前在煙的"情詩"欄,有比這豔的,煙的那首"十指尖尖"就比這艷吧?
好了,不開玩笑了。謝謝素樸。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