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嘛要說透支,目屎就撥袂離,大事小事好幾件,忙裡偷閒再來聽我講故事吧~~
1月18日中午我跟家人去吃壽司,本來想去那家已經客滿,要等一個多小時,臨時就換到較遠不常去的店去吃,吃了約四十分鐘,餐後包包放坐位椅子上,我就去上洗手間,回座位看包包在地上,要結帳發現錢包不見了, 起先以為掉地上,遍找不到,驚覺被偷了,馬上要店員叫店長出來共四次,那店員嗯嗯了聲沒去叫,我趕快忙叫家人打電話給信用卡公司停卡,還有銀行現金卡停卡,叫店長出來後,我要店長報警跟問店內的監視器,然後去壽司店的辦公室調畫面看。
從我進店到用完餐差不多四五十分鐘,監視器用兩倍快轉也花了快半小時,結果轉到我上洗手間時,看到店員在座位後蹲下撿起東西塞到制服圍兜兜下,神色匆忙的樣子~ 店長跟我一樣驚訝,他馬上向我道歉,說全力協助,我說我不要求賠償,錢拿走沒關係,錢包裡的卡片證件還我就不追究,但店長說已經報警了,恐怕不是那麼簡單就解決的~
這時警察就到了~而店員卻已經交班回家了~ 我就跟警察說看到監視器畫面的情形,警察就通報刑事組偵查隊,然後再次檢視監視器說,監視器角度跟畫質關係,雖有看到店員可疑動作,卻沒能清楚看到她拿的是錢包,換句話說不能光憑監視器就抓她~ 我反駁說雖然沒拍到她拿的是錢包,但依畫面可以說95%是她偷的,而警察說法律要100%證實是她偷的才能抓她呀,所以他們還要偵查補上5%的證據。
然後等了好久兩個刑警來了,叫我一個人跟他們去警察局偵查隊做筆錄,做筆錄還好,還給我像犯人似的拍照,我是丟錢包ㄟ,居然連我的身家背景職業問的一清二楚,結果那天從中午搞到晚上快11點才回家。
我在意的是錢包裡有很多重要證件卡片,健保卡現金卡信用卡,公司通關卡優遊卡醫院掛號卡,一些名片等等,如果那些丟了非常非常麻煩,還有現金四萬五~~
過了一星期沒消沒息,我打電話給刑警問偵查的情形,他說有在辦,但沒證據查證困難,而且通常偷錢包的話,現金抽走後會把錢包丟到河裡海裡或是垃圾袋裡,毀滅證據。我告訴警察說,我相信日本警察的辦案能力一定找得到的。
而讓我放不下的是,明明知道是店員偷的,為什麼不能抓她,這很讓人吞不下這口氣~
之後幾天我忙的停卡廢卡補辦證件,忙忙忙,又因為有手傷還沒好,做事情都不俐落,有天我呆坐無神,忽然有空空茫茫然的感受,心情盪到谷底,心裡念著佛號,盡量不去想,不去聽~~
2月1日突然接到刑警的電話說錢包找到了,要我去警察局領回,我立刻問是不是那店員,果然就是店員偷的。 結果錢包的東西,除了幾個銅板以外,完璧歸趙,現金四萬五跟卡片一張也沒丟,真不可思議,這小偷偷我錢包十幾天,居然連錢都沒拿去花,完整的還給我了~~
而我居然發了件小財,獲利十來萬,也不知到是運勢不好又運勢很好ㄚ 破案我真的很高興,一掃陰霾,真有那種雨過天晴的感覺,到處打電話告訴說破案了,朋友說過年前運會不好,交春後就沒事了~我是很高興,也有很莫名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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