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為作詩立意之要旨,於初學者或謂陳義過高,而不甚了了,筆者以多年學詩之心得,提供數點與初學者作為參考:
一:貴有新意,苕溪漁隱雲:“學詩若循習陳言,規摹舊作而不能自出新意,亦何以名家。”黃魯直亦云:“文章忌隨人後,隨人作計終依人“誠至論也。宋子京亦云:”文章必自成一家,然後可以傳之不朽,若體規畫圓,準方作矩,終為人臣僕,古人譏為屋下架屋也“ 。率皆在闡明立意之重要,讀者務須熟記。
二:律絕之詩切忌意雜,蓋意雜則詩不純矣,尤以絕詩為最,因絕詩只四句,於此短短之二十八字中(五絕為二十字),欲闡明一意,已有字少情多之嘆,如數意夾雜其中,則易令人有不知所云之感。如有數意,可分成數首連章描寫,較為妥切。如李白之【清平調】等即是。王夫之亦云:“一詩止於一時一事,自十九首至陶謝皆然。既以命意成章,則求盡一物,一景,一情,一事之旨,得盡而畢“。又云:”一篇載一意,一意則自一氣,首尾順成,謂之成章。詩賦,雜文,經義有合轍者,此也“。
三:辭意最忌相礙與犯复,沈德潛雲:“寫景寫情,不宜相礙。前說晴,後說雨,則相礙矣。亦不可犯复,前說沅澧,後說衡湘,則犯复矣。即字面亦須避忌,字同義異者,或偶見之,若字義俱同,必從更易。如『暮雲空磧時驅馬... ...玉靶角弓珠勒馬』,終是右丞之累“。蓋因初學者,詩思不夠寬闊,常有此病。尤以律詩之頷頸二聯,每有合掌之疵,最宜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