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傷其類,兔死狐悲。
不知不兄對兩岸之定位為何?孰為狐,叔為兔?然詩中所用狐死兔悲可作以下解釋:
一、兔死狐悲實為一互文。即兔狐死,兔狐悲。而不求其兔為狐死而悲或狐為兔死而悲耳。
二、其實有所出處,為敦煌變文《鷰子賦》(據《敦煌變文集新書.卷七》引)
〔于時〕鵙鴿在傍,乃是雀兒昆季,頗有急難之情,不離左右看侍。既見鷰子唱快,便即向前填置:「家兄觸誤(忤)明公,下走實增厚愧,切聞狐死兔悲,惡(物)傷其類;四海盡為兄弟,何況更同(臭)味。今日自能論競。任他官府處理。死雀就上更彈,何須逐後罵詈。
完整的故事為:
鷰子(燕子)剛築好的巢被黃雀霸占,又被黃雀一家打傷。黃雀心有不甘,告到鳳凰法官那裡。黃雀最後遭杖責下獄,鷰子得知大表欣慰,並說黃雀是惡有惡報。而鵙(ㄐㄩㄝˊ)鴿和黃雀是兄弟(即上文之昆季),在旁聽鷰子之言看不過去,便說:「我哥觸怒了您,在下感到十分的羞愧,只是聽說狐死兔悲,惡(物)傷其類;四海盡為兄弟,何況是同類呢?今天他犯錯受罰實是應該,但你又何必在背後辱罵詛咒他?」
以上可知原本應唸「狐死兔悲」,惟後人改稱「兔死狐悲」耳。其比喻因同類的死亡而感到悲傷而已,非定調孰死孰悲耶。
三、詩中用狐死兔悲,而不用兔死狐悲。除因應典故外,又有平仄問題。是如用「兔死狐同悲」,則下三平;如用「狐死兔同悲」,則一三五不論。故而用狐死而不用兔死耳。
以上解釋,望不君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