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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版】全面解析所謂“中國四大發明”神話的謊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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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玩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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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火藥

被中國官方和禦用學者長期誤導的重要一點:近代西方人常常提到的以及在近現代西方曆史上起到重要作用的“火藥”跟中國所謂的“火藥”並不是一回事。

這個問題有兩個方面:

一,火藥分為黑火藥和黃火藥兩大系統,兩者是性質完全不同的産物,沒有任何傳承關系,完全是各自獨立發展起來的技術系統,而中國古代的“火藥”屬于黑火藥系統,黃火藥系統屬于近現代西方發明,跟中國沒有任何關系,而且近現代軍事和工程中使用的基本上都是黃火藥系統,包括猛炸藥,發射藥,擊發藥,起爆藥,推進劑;黑火藥只是在作為導火索和煙花爆竹以及獵槍發射藥等方面還在使用。

“黃火藥”這個名稱並不是規範的術語名詞,應稱之為“黃色炸藥”較為妥當,並特指諾貝爾發明的硝化甘油類安全炸藥,以及J·威爾勃蘭德發明的梯恩梯(TNT,化學成份為三硝基甲苯),不過作為一種泛指和通稱也並無不可,故也包括了作為近現代槍炮發射藥的硝化纖維火藥,無煙火藥等,黃火藥只是這個體系中幾類産品的俗稱,這個系統中的各種發明滿足了近現代工業和軍事所需要的全部技術需求,是整個近現代軍事工業的奠基石。

而作為發射藥使用的Gunpowder,分為black powder(黑火藥)和smokeless powder(無煙火藥),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東西,smokeless powder(無煙火藥)屬于我上面所說的黃火藥系統,這是websters大辭典上的說明:【Gunpowder is an explosive substance, used as a propellant for firearms. There are two types, "black powder" and "smokeless powder." Almost all modern guns use smokeless powder.】--可以看出,近現代槍炮中使用的基本上都是無煙火藥,而不是黑火藥。

smokeless powder(無煙火藥)又稱為cordite【A smokeless explosive powder consisting of nitrocellulose, nitroglycerin, and petrolatum that has been dissolved in acetone, dried, and extruded in cords.】(無煙線狀火藥,一種無煙炸藥,由硝化纖維素、硝化甘油和凡士林組成,在丙酮中溶解,風幹並壓成繩狀),屬于double base powder(硝化甘油與硝化纖維雙基火藥),是跟黑火藥完全不同的東西。

二,黑火藥系統,中西方也是各自獨立發展的,西方的黑火藥雛形並不比中國出現得晚,甚至還要早得多,跟中國並沒有傳承關系,相反,根據明史記載,符合近代發射藥正確配比的真正具有使用價值的“黑火藥”反倒是明代時隨著西方火器一同傳入中國的。這些西方火器包括直接從葡萄牙人那裏引進的紅夷炮(又稱紅衣炮),佛郎機,和間接通過日本人傳入的火繩槍。

中國制造的黑火藥由于含硝量太低,雜質太多,燃燒後膨脹能量不足,並不適合于作火器的發射藥,歐洲和阿拉伯發明的黑火藥將含硝量提高到了75%,才能夠適用于作火器發射藥。中國後來使用的適合于作火器發射藥的黑火藥是隨著火繩槍的傳入從西方同時傳入的。

從關鍵的技術點:制造方法上來區分,黑火藥的制造方法只是簡單地將硝石,硫磺,木炭等幾種天然物混和在一起,是一種混合物,屬于物理範疇的制造方法。而且只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感性認識,經驗主義的積累,中國古代一直都用陰陽五行來解釋黑火藥的原理(如宋應星《天工開物》),所以在中國當然也不可能再有什麽發展,這是毫不奇怪的。

黃火藥的制造方法是使用化學合成手段,是一種化合物,屬于化學範疇的制造方法。黃火藥的産生發明出來是有近代化學科學作為理論基礎的。重要的發明往往其內在要有一定的科學理論作為支撐,科學不發展到一定程度確實是産生不出具有重大作用的發明。(注意:黃黑火藥的區別在于其制造發明的方法,而不是根據顔色來劃分,有一些弱智的批評者老是故意歪曲這一點用來反複攻擊我的觀點,故此說明一下)

我們先來看看黑火藥的起源問題。

中國學者不願提起的是,黑火藥的起源也有多種說法,在很多古代文明地區都有類似于黑火藥的發明的記載,比如歐洲人就認為,黑火藥是希臘火藥的衍生物(詳見下文),學術界還有的認為,是印度人先發明了黑火藥的。

先來看看黑火藥起源于中國的說法是怎樣說的。幾乎所有介紹黑火藥發明的中國較為正規的書籍和文章都會有意無意地提到古代的煉丹術,特別會提一下諸如唐代的孫思邈或者是晉代的葛洪及他們的著作如《抱樸子》《孫真人丹經》(而這個《孫真人丹經》據考證只是後人僞托孫思邈所撰)等,還有什麽硫磺伏火法之類,暗示他們那個時代已經“發明”了黑火藥,甚至很多小報類的讀物就直接說唐代已經“發明”了“火藥”,不過這完全是一種誤導,根本不是這麽回事。

實際上他們只是把很多亂七八糟互不相幹的東西混在一起燒煉想要煉出所謂長生不老丹,這其中既沒有構成黑火藥所必要的一些成分,如單質的木炭粉,也沒有正確的配比,如葛洪加的是豬大腸,《孫真人丹經》中加的是皂角子。煉制的結果也沒有産生任何所謂的“黑火藥”的發明結果,葛洪是煉出了一種白色結晶體,《孫真人丹經》中是産生了燃燒。他們煉丹的記錄俱在書中,大家可以去找來看看。

某些人狡辯說豬大腸皂角子裏面含有碳元素,所以勉強也算,這完全是一種弱智的謬論,要構成能夠發生爆炸的黑火藥需要的是單質的木炭粉,而不是所謂含有碳元素的任意物質,因為這並不能産生爆炸的化學反應,而且幾乎所有的自然物質裏面都含有碳元素,如果照這種弱智邏輯,那麽任何可燃自然物質都可以算作是“火藥”了。

還有就是唐末煉丹書《真元妙道要略》中記載的:“有以硫磺、雄黃合硝石並蜜燒之,焰起燒手面及燼屋舍者。”--從這足以看出:這僅僅只是“發現”了硝硫混和後的燃燒功能,根本不能算是發明了“火藥”。

當然,黑火藥是一種混合物而不是化合物,它並不是通過煉丹的方法煉出來的,只能是偶然發現一點線索並通過不斷試驗找到正確的配方。而事實是古代中國人最終也一直沒有能夠發現黑火藥的正確配方。這不是危言聳聽,看完下文就明白了。

然後到了宋代,中國的宣傳中稱《武經總要》記載了世界上“最早”的三個“火藥配方”:火球火藥方,蒺藜火球火藥方,毒藥煙球火藥方。這又是一種誤導。這三種所謂的“火藥”其實只具有燃燒性的功能,只是用來做燃燒性火器的發火物,發煙物(北宋時只有燃燒性火器)。不僅如此,後來的噴射式火器所用的仍然是這種燃燒性火藥,就是我以前澄清過的那種“突火槍”一類的東西,現在兩相對應,更證明了“突火槍”之類的東西只是一種簡單的噴火筒。

事實上那時候根本就沒有發現所謂黑火藥的正確配方,這三種所謂的燃燒性火藥的詳細配方書上都有記錄,大家看一下就明白了,宋代人只是不知其所以然地胡亂把很多不必要也不相幹的東西混雜在一起,其中成分多達十幾二十多種,不僅配方不正確(其中兩種仍然沒有加木炭,一種基本上沒有含硝),雜質太多,而且最關鍵的是,其中硝所占的百分比嚴重不足,不到50%,而這是是否成其為真正的火藥的一個關鍵的技術點,因為由于含硝量太低,燃燒後膨脹能量不足,是無法用來作火器的發射藥的。--(化學方程式:4KNO(3)+S(2)+6C=2K(2)S+2N(2)+6CO(2))

我把這三種“火藥”的詳細配方列出來:

毒藥煙球火藥方:川烏,草烏,南星,半夏,狼毒,蛇埋,爛骨草,金頂砒,牙皂,巴霜,鐵腳砒,銀繡,乾漆,乾糞,松香,艾肭,雄黃,金汁,石黃,硝火,硫火,松灰,柳灰,斑貓,斷腸草,姜汁,煙膏,蝦蟆油,骨灰。

蒺藜火球火藥方:焰硝二斤半,硫磺一斤,粗炭末五兩,瀝青二兩半,乾漆二兩半,竹菇一兩一分,麻菇一兩一分,桐油二兩半,小油二兩半,清油二兩半。

火球火藥方:焰硝二斤半,硫磺十四兩,窩黃七兩,麻菇一兩,乾漆一兩,砒黃一兩,定粉一兩,竹菇一兩,磺丹一兩,黃臘半兩,清油一分,桐油半兩,松脂十四兩,濃油一分。

從這三個“火藥”的配方可以看出,實際上宋代人一開始並沒有發現具有爆炸功能的火藥産物,更無法象後來那樣將其用作火器的發射藥,而只是將其作為一種燃燒物使用,利用其縱火,發煙的功能來殺傷敵人,因為其不正確的配比和所含大量雜質決定了這一點。如瀝青,油類。

這只能說是“發現”了硝硫混和後的燃燒功能,並不能算是發明了“火藥”,因為其並不能真正用于槍炮發射藥。

一直到了明代,戚繼光所著《紀效新書》和茅元儀所著《武備志》(1621年)才開始記載了通過日本人從西方間接傳過來的能夠適用于作火铳發射藥的黑火藥配方,中國的曆史書上會遮遮掩掩含含糊糊地告訴你“這時候的火藥配方已經很接近黑火藥的標准配比了”,掩蓋的就是這一曆史事實。

現在我們需要澄清一下真正的黑火藥是什麽。這很重要,因為我們一直以來宣傳的“黑火藥的發明對世界文明作出了重大貢獻,導致了軍事變革”這種說法是建立在這樣一個基礎上的:即真正能夠構成是黑火藥的發明的是要能夠用于作槍炮的發射藥來推動彈丸發射,不這樣也就産生不了真正意義的槍炮。這是一個關鍵的技術點,是是否成其為真正有使用功能的火藥的技術概念。因為如果不滿足這個技術點就只是普通的燃燒物,而對槍炮的形成發展實際上沒有起到作用。

而第二個關鍵的技術點是,即使是後來産生了具有了爆炸性功能的火藥,它的正確配方是要有一個嚴格的配比關系和組分構成的才適合于作發射藥的,即:硝75%,硫磺10%,木炭15%,這就是真正的黑火藥的配方。而這黑火藥卻是由西方人發明的,並在明代隨著從西方傳入的火繩槍一起傳到中國來的。這個事實跟印刷術從西方傳入中國這個曆史事實一樣被蓄意掩蓋了。

看到這裏,讀者可能會問:那麽蒙古人不是也制造出了火炮,用的不是火藥嗎?那之前的燃燒性火藥也可以說是黑火藥的前身吧?

問題的關鍵在于,在我們中國人聲稱在宋末元初我們已經發明了能用于火炮上的所謂火藥的時候,就在同時期,中東的阿拉伯人和歐洲人也早就已經有了能用于火器發射的火藥。而西方的火藥,並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是從古代中國傳到西方去的,今天的種種說法,都只是猜測而已,而這種猜測僅僅只是依據不同發明在不同地區出現的時間早晚作出的,這被稱之為文化上的一元論。

而蒙古人攻城用的火炮實際上是用抛石機把爆炸性的火器抛擲到遠處來使用的。那時候還沒有後來那種金屬管形的大炮。

那時所說的“炮”,是指的抛擲爆炸性火器的抛石機,如回回炮,而不是後來所說的火炮的意思。另外,爆炸性的火器是金人(女真人)發明的。還有那時所謂的“火箭”,其實是將燃燒物綁在箭上靠弓弩抛射發射的“fire arrow”,而不是靠火藥的噴射作用發射的所謂“rocket”,而這種“火箭”,其他國家民族早就在使用了,如希臘人在公元前429年已經在使用了。很多這種欺騙性宣傳都故意誤導人們以為那是“rocket”。

而最早的抛射性金屬管型火器出現于元至順三年(1332年),這時候用來做發射藥的火藥中銷含量已經有所提高了,雜質也相應減少了,但還是遠沒有達到後來能夠真正有實用價值的黑火藥的標准。但是在這之前,1247年,英國科學家羅傑.培根(Roger Bacon,並非前文那個培根)和一個修道士史瓦茲(Berthold Schwartz)都已經記載了作為發射藥的黑火藥配方。而它在現實中的使用還要更早。

然而,中國學者找不出任何證據來證明西方的火藥配方是從中國傳入的,于是就猜測:是1241年,蒙古軍攻打波蘭時可能使用了火藥,將其傳到了西方,但是蒙古人在那次戰役中,實際上使用的是上文提到的那種“毒藥煙球”,利用其燃燒發煙功能殺傷敵人。從我們上文引述的配方可以看出,那其實根本不是什麽火藥,連根本的硝硫炭組分基本上都沒有,只是一種普通的燃燒物。即使有人知道了這種東西,也根本不可能從這種普通燃燒物引申出火藥的技術概念。而且蒙古軍以騎射為主,只是偶爾使用火炮,用于恐嚇或者焚城。

第二個問題,就是《武經總要》所記載的那種所謂最早的“燃燒性火藥”,實際上同樣的燃燒性火藥在其他國家早就已經出現了。除了我以前所提到的印度以外,還有一種希臘火藥。而且比中國出現的火藥早了整整五百多年。

希臘火藥,通常又稱為希臘火(greek fire),是用在一種噴射式火器上的燃燒劑,被稱之為是世界上最早的噴火器。公元七世紀由東羅馬帝國(即拜占庭帝國)的希臘人發明(一說是敘利亞人Callinicos發明),用于與阿拉伯人的戰爭。拜占庭人對其配方長期保密,後來研究得知其配方是含有硝石,苦土粉,硫磺,瀝青,樹脂,石油,生石灰等的一種混合物,因為其中含有生石灰,遇水也能反應,發射之後落在水面上可以將火勢蔓延開去,所以長期用于海戰。(這種含生石灰的燃燒物在中國也曾出現,不過那是在此六百年之後的南宋了,也就是虞允文在采石矶之戰中使用過的霹雳炮,實際上就是跟前面提到的三種火藥方同類型的燃燒性火藥,主要成分為石灰和硫磺,通過燃燒發煙熏迷敵人眼睛,沒有爆炸殺傷效果,見于楊萬裏《誠齋集.海(魚酋)賦》記載)。

關于這個希臘火藥配方中含有的石油,我們知道開采出來的石油(原油)是一種很粘稠的半固體狀的流體,並且未經提煉過的含雜質的原油也不是那麽容易燃燒的,如果是輕油,那是開采天然氣時的伴生物,不知道古時候的人是否有能力提煉出來,還有瀝青,也沒有什麽燃燒性,不知道為什麽要加這些雜質。不過聯想到我們中國後來的燃燒性火藥配方中同樣混雜了更多更無關的雜質,其中也有油,瀝青之類,看來也不是沒有可能的。

有人認為希臘火藥是通過抛射的方式發射使用的,不過通過很多拜占庭時期的繪畫可以看出,希臘火藥是從一個噴火筒中噴射發火的,用來燒射遠處的敵船,一直在戰爭中使用了好幾個世紀。

而現在有一個關鍵的問題是:要形成後來的黑火藥,成分中需要有硝,因為其作為自供氧組分是必不可少的。而中國學者宣稱:在十三世紀之前,阿拉伯人和西方人並不知道有“硝”這種東西,證據是阿拉伯人將硝稱為“中國雪”,說明硝是從中國傳來的。而這完全是荒謬的,根本不能說明任何問題。難道因為印度人發明的數字系統被稱作“阿拉伯數字”,就是阿拉伯人發明的嗎?

同樣,按照這種邏輯,也完全可以證明,希臘人早就已經知道“硝”了,因為英語中“硝”這個單詞就是直接來源于希臘語。

而事實上,早在公元八世紀,阿拉伯煉金術大師Geber就已經知道“硝”了,並已經能夠制造硫酸,硝酸,這是史有明文的。所謂“十三世紀之前,阿拉伯人和西方人並不知道有硝”完全是謊言。而這時候,中國的原始火藥還沒有出現,希臘火卻已經使用幾百年了。

而根據websters大辭典上的解釋:【Greek Fire: A composition of nitre, sulphur, and naphtha. Tow steeped in the mixture was hurled in a blazing state through tubes, or tied to arrows. The invention is ascribed to Callinicos, of Heliopolis, A.D. 668.】--可以看出,這是明確說明了希臘火藥是含有nitre(硝)的。

西方人傳統的認識就是:是希臘火藥衍生出了後來的黑火藥,如法國作家儒勒·凡爾納在《從地球到月球》一書中就是這樣敘述的:“火藥並不是哪一個人發明的,它是“希臘火”的直接衍生物,希臘火和火藥一樣,是用硫磺和硝混合起來的。不過這種混合物後來就由導火物變成爆炸物了。”

事實上,早在古希臘時期,公元前五世紀,斯巴達人與雅典人作戰時,就曾經將硫磺等混合物點燃後作為攻城的武器。這時就已經出現了“希臘火”的雛形。

這類簡單直觀的原始技術,對于任何具有同等智力的民族來說,都是很容易被認識到的,並沒有什麽神奇之處。但是,能夠通過研究,發現出正確的黑火藥硝硫配比,並能夠真正成為有使用價值的槍炮發射藥,才是比僅僅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感性認識和原始發現要重要得多的發明步驟。

希臘火藥後來傳到西歐和阿拉伯,並衍生出中世紀的火藥。其配方是:硝75%,硫磺11%,木炭14%,用來作為火繩槍的發射藥。並實現了顆粒化(因為早期的粉末狀火藥燃燒後反應不夠迅速)。並在明代隨著火繩槍的傳入同時傳入中國。

1247年,英國科學家羅傑.培根(Roger Bacon)在他的書中記載了黑火藥的配方。當時的《不列顛百科全書》都是明確寫著火藥的發明人是羅傑.培根。黑格爾在其著作《曆史哲學》中,也確認了這一點。

而李約瑟為了證明黑火藥是從中國傳到西方去的,做了一個解釋:中國的黑火藥配方,其硝含量是一個逐漸增加的過程,從早期的不足50%,以及混含大量雜質,逐漸提純,並增加硝含量,一直到明代才穩定在75%左右,顯然是有一個逐漸摸索的過程;而西方的黑火藥配方,其硝含量卻是一開始就保持在75%左右,另兩種成分的配比也很正確,似乎西方人一開始就知道怎樣正確配比黑火藥成分,顯然是直接從其他地方學來的。

可是這種解釋是很荒謬可笑的,因為不管西方黑火藥為什麽一開始就已經知道了正確配比,但是它的年代卻早于中國明代才開始知道的正確配比幾百年,難道你能因為兒子長得跟父親相象,就說父親是兒子生的嗎?

除非你能證明你在明代已經發明了時間機器,能夠回到幾百年前去,才能證明這個早幾百年的西方黑火藥正確配比是從晚幾百年的中國傳來的。

至于為什麽西方人一開始就很快發現了正確配比的黑火藥配方,這很簡單,因為人家就是比你聰明。別人只需要多做幾次對比實驗,去僞存真,就能夠很快找到正確的方法,原理。而你懵懵懂懂拖拖沓沓地“摸索”幾百年也不能找到正確的方法。難道不是這樣嗎?這幾百年來特別是一百多年的曆史還不夠證明這一點嗎?

這就是整個火藥起源的曆史脈絡,如上所述,不管是燃燒性的火藥,還是能夠真正作為槍炮發射藥使用的黑火藥,都是西方首先發明的,而且時間上比中國早了幾百年。

從煉丹術的活動導致了火藥的發現這種說法就可以看出這一點,西方的煉金術傳統比中國的煉丹術曆史悠久,技術上更複雜得多,配制希臘火藥的幾種礦物中就有一些是煉金術常用的藥品。西方更早地發現了同類型的火藥是毫不奇怪的。

然後我們再來看看黃火藥的源流。

1771年,英國的P.沃爾夫合成了苦味酸,這是一種黃色結晶體,最初是作為黃色染料使用的(注意這一點,這說明其産生並沒有受到所謂“黑火藥的影響”,是偶然發現的,這也是黃色火藥的名稱的由來),後來發現了它的爆炸功能,十九世紀被廣泛用于軍事,用來裝填炮彈。它是一種猛炸藥。

1779年,英國化學家E.霍華德發明了雷汞,又稱雷酸汞。它是一種起爆藥,用于配制火帽擊發藥和針刺藥,也用于裝填爆破用的雷管。

1807年,蘇格蘭人發明了以氯酸鉀,硫,碳制成的第一種擊發藥。

1838年,T.J.佩盧茲首先發現棉花浸于硝酸後可爆炸。1845年德國化學家C.F.舍恩拜因將棉花浸于硝酸和硫酸混合液中,洗掉多余的酸液,發明出硝化纖維。

1860年,普魯士軍隊的少校E.郐爾茨用硝化纖維制成槍、炮彈的發射藥。俗稱棉花火藥。至此硝化纖維火藥取代了黑火藥作為發射藥。

1846年,意大利化學家A.索布雷把半份甘油滴入一份硝酸和兩份濃硫酸混合液中而首次制得硝化甘油,硝化甘油是一種烈性液體炸藥,輕微震動即會劇烈爆炸,危險性大,不宜生産。

1862年,瑞典的A.B.諾貝爾研究出了用“溫熱法”制造硝化甘油的安全生産方法,使之能夠比較安全地成批生産。

1863年,J.威爾勃蘭德發明出了梯恩梯(TNT)。梯恩梯的化學成份為三硝基甲苯,這是一種威力很強而又相當安全的炸藥,即使被子彈擊穿一般也不會燃燒和起爆。它在20世紀初開始廣泛用于裝填各種彈藥和進行爆炸,逐漸取代了苦味酸。

1866年,A.B.諾貝爾用矽藻土吸收硝化甘油,發明出了達納炸藥。俗稱黃色火藥。

1872年,諾貝爾又在硝化甘油中加入硝化纖維,發明了一種樹膠樣的膠質炸藥──膠質達納炸藥,這是世界上第一種雙基炸藥。

1884年,法國化學家、工程師P.維埃利發明了無煙火藥。這一發明具有極重要的意義,為馬克沁重機槍的發明創造了彈藥方面的條件,因為依靠以前的有煙火藥,産生雜質太多,會導致阻塞,是無法用于機槍子彈發射的。至此有煙火藥被取代,無煙火藥成為普遍使用的發射藥。

1887年,諾貝爾用硝化甘油代替乙醚和乙醇,也制成了類似的無煙火藥。他還將硝酸铵加入達納炸藥,代替部分硝化甘油,制成更加安全而廉價的 “特種達納炸藥”。又稱 “特強黃色火藥”。

1899年,德國人亨甯發明了黑索今,它是一種比梯恩梯威力更大的炸藥。這是僅次于核武器的威力最大的炸藥。

從上述線索可以清晰地看出,黃火藥系統是怎樣一步步獨立發展起來並導致了近代軍事的重大變革的。在這一過程中黑火藥已經逐漸被淘汰。

黑火藥在歐洲長期被用于煙火和縱火用途,也曾被用來作為槍炮的發射藥,但是只能適用于中世紀的那種力量有限的原始火器,如火槍火铳滑膛槍炮,不適于作為後膛步槍,機槍等近現代槍炮的使用,而中世紀火器跟近現代槍炮也完全是兩種性質的概念,原理上,技術上,制造加工上都是完全不同的,不要被它們某些外形上的類似點所迷惑了。其力量也有限,在很多時候,近代西方戰爭中仍然主要依靠騎兵衝鋒作為制勝的手段,一直到機槍被發明出來才結束這種情況,早期前裝滑膛槍並不比十字弓威力大多少,並且長期與弓弩等共存使用。我們不應該被那些誇大其詞的描述所誤導。

作為發射藥使用的黑火藥在十九世紀就已經基本被淘汰了,隨著無煙火藥,雙基火藥,雷管,TNT等的出現,才産生了真正意義上的軍事革命,才有了我們現代意義上的槍炮,火箭炸彈導彈。

注意到上面黃火藥系統的發展源流,可以發現其中好幾種重要的火藥,最初被發明出來都不是准備要用于軍事的,甚至有的最開始都不是要用來做炸藥的。這個事實讓硬要厚著臉皮說黃火藥的發明也是受了黑火藥的啓發的某些國人都無法自圓其謊。更不用說黃火藥跟黑火藥在原理,性質,方法,用途等諸方面都是截然不同的。

近現代整個軍事工業體系中,從火帽底火所用的擊發藥,到雷管等用的起爆藥,到彈筒中的發射藥,彈體裏裝填的猛炸藥,火箭導彈的推進劑,全部使用黃火藥系列,基本上沒有使用黑火藥了,可以說黑火藥根本就是一種可有可無的東西,已經沒有什麽可吹的了。而且,真正有實用價值能作為發射藥使用的黑火藥也是西方人發明的。

黑火藥現在僅僅在在導火索、煙火藥等方面還有點用途,或者作為獵槍子彈發射藥。僅靠使用黑火藥是不可能産生出現代的這種後膛裝填式射擊武器和各種炸彈火箭導彈,這是被“四大發明”的鼓吹者們所故意忽略了的一個曆史事實。

很多中國人常常用一種不無遺恨的口氣說:古代中國人制造出了火藥,卻用來做煙火,太可惜了。那麽,可以這樣說,不是因為中國古代只想得到用黑火藥做煙火,他們也嘗試過要把它用于軍事上,但是在大部分時候特別是早期,中國的那種原始粗糙,雜質太多配比不正的黑火藥也確實只適合用來做煙火,用來做大炮發射藥很不方便,其藥性不好,導致大炮威力,射程,准確度很低,一直到了明代從西方引進了正確配比的顆粒化的黑火藥,才真正有了更多的實用價值。大家不必為此感到遺憾了。

如果說黑火藥在中國是受了儒家文化環境的影響而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那麽在同樣使用黑火藥的日本,印度,阿拉伯,土耳其等等國家和地區,也沒有産生近代軍事重大變革的作用。這種變革只有等到黃火藥的出現才會産生。雖然土耳其人曾經用大炮轟塌了君士坦丁堡的城牆,但是後來仍然偏愛使用弓弩刀劍等冷兵器和騎兵作戰。

黑火藥只是農業文明時代的一種原始産物,在曆史上留下了一點痕迹而已,對推動工業文明的前進並沒有以前吹噓的那樣大作用,有人卻硬要把這點痕迹吹噓到對曆史起到了缺之不可的程度,完全是誤導。

而中國人在宣揚所謂“火藥”推動了軍事工業變革等等說法的時候,卻故意只字不提這主要是“黃火藥”的功勞,用偷換概念的手段誤導人們以為這全是“黑火藥”起的作用。這是一種非常虛僞的作法。而且事實上,真正能夠作為槍炮發射藥具有實用價值的黑火藥也是西方人發明的,並在明代傳入中國。這也是中國的很多“專家”“學者”炮制種種“中國古代文明成果”“科學發明發現”的慣用手法。

黑火藥在軍事發展史上起到了決定性作用這種說法,是一種誇大其詞有意誤導的提法。客觀地說,黑火藥是對曆史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自古以來成千上萬的發明,都可以說是在曆史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每一種都可以說是不可缺少的。

黑火藥在軍事發展史上並不能算起決定性作用的發現,道理很簡單,因為對現代兵器來說火藥的發現只是原材料層面上的發現,並不是象彈道學,冶金學、金屬加工技術等方面的方法上技術上科學理論層面上的發現,而後者才是對軍事變革起決定性作用的力量,火藥可以說是實現從冷兵器向現代兵器轉變過程中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但是卻並不能算是關鍵性的環節,因為這種原材料階段上的東西遲早都會被人們發現的,並無任何神奇之處,而方法上理論上的發現卻不是有了原材料就一定會出現的,事實上,中國的曆史也毫無疑問地證明了這一點,我們中國人據說在宋朝時就已經“發明”了火藥,但是到了十九世紀中葉鴉片戰爭時僧格林泌仍在用騎兵長矛(還是正規軍)作戰,仍處在冷兵器階段,這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明。

而使用冷兵器的十幾萬滿清軍隊輕輕松松就打敗了擁有佛郎機,紅夷炮,火槍的百萬明軍,橫掃中國,並在征服中國後,摒棄明朝的火器,這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明。證明那種中世紀原始火器威力不大,並不對冷兵器具有什麽優勢。

黑火藥的作用被大大誇大了,就以古斯塔夫為例,雖然那個時候炮兵已經獨立成為兵種作戰了,但是用騎兵衝鋒仍然是主要的作戰方式。看過一些拉丁美洲征服史的書籍後也會發現,西班牙人在跟印地安人作戰時,甚至還在穿著中世紀那種笨重的金屬盔甲,用刀劍肉搏。而西班牙人能夠輕而易舉地征服印地安人,不過是因為那時候印地安人發展水平還很低,尤其是在軍事上,他們甚至連金屬兵器都還沒有,所以一點都不奇怪。這並不主要是因為什麽火器的威力,實際上有沒有那種原始的中世紀火器,西班牙人都能夠征服美洲。

並且黑火藥在中國的發現也跟指南針一樣,不過是占了礦産資源豐富的便宜而已。並且其早期只能說是“發現”了硝硫混和後的燃燒功能,並不能算是發明了“火藥”,因為其並不能真正用于槍炮發射藥。

事實是,十五世紀德國人發明了前裝滑膛槍,才開始了從冷兵器向火器的轉變(這之前已經有了較簡單的火槍火铳),而後十八十九世紀幾項革命性的發明:線膛槍,火帽,圓錐形子彈,撞針,連發式槍械的出現,才産生了真正意義上的現代槍炮。這幾種發明是建立在系統的科學理論以及先進的冶金技術和複雜的機械制造加工技術基礎上的真正的關鍵性的發明,這才是對近代軍事變革起決定性作用的環節。有了彈道學,冶金學、金屬加工技術等和上述這幾種發明的出現,從冷兵器時代過渡到火器時代的軍事變革才真正實現了。

而如果沒有冶金技術的進步,就不可能鑄造出能經受得住巨大膛壓的炮管和槍管;沒有彈道學的研究(這種彈道學的研究從古希臘羅馬時代還在使用抛石機發射火球炮彈時就開始了)和瞄准具的發明就不可能産生出能夠准確射擊的火器,沒有金屬機械加工技術的進步就不可能制造出複雜的槍機構造和槍炮管內的膛線,沒有這些西方科學的貢獻,也就不會有真正有實用價值的槍炮,火器也就只能永遠停留在那種原始玩具的階段。這一點一直都被故意忽略了。

而中國乃至整個東亞不管從中世紀的小到火繩槍大到佛朗機一直到近代的線膛槍炮等各式火器實際上都是從西方引進的,曾經被吹噓成是最早的火槍的“突火槍”只不過是一種簡陋的噴射式火器,只是在一根竹筒內裝上發火物,有時綁在長矛上,在短兵相接之際,靠噴射火焰來殺傷敵人,但是噴射的距離很有限(不過一兩米),殺傷作用很微弱,一般只能起到恐嚇敵人的作用,噴射完畢後就直接進入冷兵器格鬥階段。

並且其原理和構造都與西方出現的火槍完全不同,這種玩意實際就有點類似于我們小時候曾經玩過的那種“魔術彈”(射程都遠遠不如),不能指鹿為馬地把這種東西當作是跟近代槍炮同樣性質的東西,關于“子窠”的說法也只是猜測,根本沒有任何依據,《宋史.兵志》上根本就沒有具體說明,實際上只能是跟火藥混在一起噴射的鐵砂子。但是仍有人要牽強附會地把這個說成是最早的“火槍”。並為了吹噓這種“突火槍”,居然把《宋史.兵志》上記載的“如炮聲,遠聞百五十余步”撒謊說成是射程達到了一百五十步。這是非常無恥的(注:“炮”字在這裏是爆裂的意思)。《宋史.兵志》上自己也承認:“所作之器,但形式而已”。

至于中國古代原始火器,我看見過發現最早的元代銅火铳--元至順三年铳(1332年),它的形狀就是一個長35.3厘米,口徑10.5厘米的大圓筒,這並不是“槍”的技術概念,它這種管身長和口徑的比例根本就不可能象現代火器那樣發射彈丸來遠距離殺傷敵人。如果它發射彈丸,那麽彈丸直徑起碼要達到10厘米,其巨大的重量並不能靠當時的膨脹力不足的原始火藥的力量發射出去,更不用說它還需要一定長度的膛內助推運動過程,你們自己估算一下尺寸就明白了;實際上它是發射鐵砂子,用跟火藥混在一起的鐵砂子噴射出去傷人,最多只能噴射幾米而已,這是有據可查的。只能起到一點威懾作用而已,就跟前面提到的“突火槍”用途,性能,原理都一樣。中國的“考古學家”是故意拿這個東西來欺騙外行人。

中世紀西歐的火槍與中國火器完全沒有任何技術上的相似點。完全是一種獨立發展起來的火器。並且先進得多。

十四世紀的意大利,産生了歐洲最早的火铳。歐洲現存最早的火铳是十四世紀中葉的(1350年)。

1480年至1495年間,意大利科學家達·芬奇發明了輪發燧石槍機,用燧石的火花點燃火藥池,再由火藥池點燃火藥,將彈丸發射出去。

根據《明史》的記載,十五世紀初,扳機擊發式火繩槍開始傳入中國,同時傳入的還有佛朗機,密魯铳,及後來的紅夷炮,火炮瞄准具。十七世紀,開始有了燧石槍。

不管是東方西方,原始的中世紀火槍火炮威力都有限的很,並沒有對軍事變革起到決定性的影響。一直到了近代才開始這種變革。

最早進行爆炸式點火技術激發試驗的是蘇格蘭人亞曆山大·福希斯。最初使用器皿裝雷粉,後來通把雷粉夾在兩張紙之間而制成了紙卷“火帽”。

1808年,法國人包利應用紙火帽,並使用了針尖發火。

1814年,美國首先試驗將擊發藥裝于鐵盂中用于槍械。1817年,美國人艾格把擊發藥壓入銅盂中,發明了火帽,火帽的應用對後膛裝填射擊武器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並獲得了迅速發展。

1821年,伯明翰的理查斯發明了一種使用紙火帽的“引爆彈”。後來,有人在長紙條或亞麻布上壓裝“爆彈”自動供彈,由擊錘擊發。

1840年,德國人德萊賽發明了針刺擊發槍。其技術特征是:彈藥從槍管後端裝入,並用針擊發火。

1860年,美國首先設計成功了13.2毫米機械式連珠槍,開始了彈夾的使用。

某些人故意將中世紀的那種原始火器如“突火槍”之類的玩意跟近現代槍炮混為一談,慣用的手段就是抓住兩者之間僅有的一兩點在外形上構造上的相似之處,如都是管形,都靠噴射氣體推動發射物,而根據這兩點也可以說印地安人的吹管也是槍炮的前身。然後拼命吹噓來蒙騙外行人,卻故意的掩蓋了兩者在更多方面的根本不同,而且是導致兩者功能上的巨大差異的構造上機理上的根本差別,如現代槍炮的後膛裝彈,底火引爆,針刺擊發,線膛槍管,圓錐形子彈,藥筒裝藥,等等。沒有這些基本特征根本就不成其為近代槍炮的概念。

這種手段就是指鹿為馬的伎倆,好比說馬有四條腿,鹿也有四條,所以根據僅有的這幾點相似之處就可以說鹿就是馬,而兩者在其他本質方面的更多不同就根本不管了。

從我上面的論述中,已經可以清楚地看出:導致了近代軍事革命並對曆史起到了重大推動作用的“火藥”是歐洲人發明的黃火藥系統和可作為槍炮發射藥的有實用價值的正確配比黑火藥而不是中國的所謂“黑火藥”。這是一個被蓄意誤導了多年的虛假宣傳。


生命就是一場奇妙的旅程,有歡笑有淚水,要把最美的人事物盡收眼底,豐富飢渴的深邃靈魂.
旅遊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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