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分局新興詐欺手法及防範之道-談談証照詐騙手法
一、歹徒犯罪手法
利用人的不安或理想騙錢:
近年的經濟不景氣拖得很長,為了比較容易找到工作,「取得證照」成為一股熱潮。證照的種類五花八門有會計師、記帳士、證卷分析師等等,甚至還有調酒技術士。上班族在公司動不動就裁員的壓力下,為了生存,也只好盡可能地取得證照,但是有些歹徒看中那些熱潮,遍佈下陷阱等待受害者上門。
他們在報章雜誌大打廣告:
「只要取得證照,將來轉業、開店無往不利!」,「如果取得證照,就算公司要裁員也輪不到你!」大部分上班族看到了這樣的廣告,都會覺得手中沒有一、兩張證照,似乎沒有安全感,於是便一步一步地走入歹徒得陷阱。
歹徒的手法大致有兩種。第一種是大肆宣傳他們是政府所認可得協會(例如企業管理專門技術推廣協會),如果購買他們得函授課程,通過考試,就可取的協會所頒得證照,而這張證照等同於政府的證照。
如果你心動了,花了大把錢購買函授課程,苦讀數月後,取得他們的證照,但這證照卻一點用也沒有。另一種手法是,選定幾個熱門的國家,如司法書記官、行政書記官、中小企業診斷士等,引起你的興趣,然後項你收取高額的教材費或授課費。
由於這幾個資格考試競爭十分激烈,通常很難考,但歹徒卻拍著胸膛對你說:「你是政府從誠實納稅得公民中抽籤選上的保障名額,只要上完這個課程,不需考試就能取得稅理士證照」,「我們這個課程是經濟部認可的,雖然二十萬元得費用有點貴,可是一但取得證照,就可獲得十二萬元得輔助金,等於祇繳了八萬元而已」,「二十五萬元雖然有點貴,但只要第一次考是通過就可獲得十萬元的獎金,等於只繳了十五萬元,而且我們會負責介紹工作」,對方講得天花亂墜,可是事後你會發現全都是謊言。
證照詐騙手法的歹徒幾乎都是先寄廣告傳單給你,引起你的注意,然後再打電話展開推銷。他們經常使用看起來像是公家機關的名稱,如「××協會」、「××推廣委員會」等。他們不只會打電話到你家,回會頻繁打電話到你上班的公司。
大多數企業都不喜歡員工在上班時間接私人電話,為了怕上司不高興,會希望對方趕快把話講完。在這種希望長話短說得焦慮心情下,你很可能會說一些話打發他,像「你把資料寄過來,我在考慮考慮」之類的。不久,對方寄來一整套的教材,並付上一張繳費單。你向對方抗議:「我沒有答應要買呀!」但是接電話的人可能會展開拖延戰術,告訴你:「和您接洽得那位業務員不在。」即使被你找到那位業務員,他也會說:「我沒弄錯,您在電話中的確有答應要買!如果要解約,就要付解約費。」或「如果您執意不買,那我們只好採取法律途徑。」
因此,為了避免麻煩,一開始你就得很明確地告訴對方:「我不需要」,而不是「我想想看」或「我考慮考慮」等曖昧不名的回答。如果對方像牛皮糖一樣,不斷打電話到公司向你推銷,或許你可以對上司說明整個事情,請上司出面回絕對方,這麼做的效果最大。如果你不小心上當了,怎麼辦?沒關係,根據消費者保護法,你有「七天猶豫期」,可以在期限之內寄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解約或要求取消訂貨。對方一聽到你要解約,或許會說:「你的案子已經通過了,如果要取消,就要付取消費!」或「退貨要付違約金!」你可不能因為對方說話大聲,就膽怯退縮。根據消保法的規定,就算你已經和對方簽約訂購,只要在期限之內,都可以無條件解約。若你屈服於對方的威脅,為了息事寧人而付了錢,對方會把你列入「肥羊名單」中,並把這份名單透露給不肖業者。
可憐的你,以為吃虧上當只此一次,沒想到往後還有更多麻煩不請自來。
另外,有的惡劣公司會在消費者要求退貨或退費時,一在使用拖延戰術,讓消費者錯過七天猶豫期,或讓消費者在原有的法律條文中失去立場。
二、防制之道
1. 建議消費者,無論是購買商品或課程,務必以書面(最好是存證信函)通知業者,以保障自身權益。
2. 台灣的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生命就是一場奇妙的旅程,有歡笑有淚水,要把最美的人事物盡收眼底,豐富飢渴的深邃靈魂.
旅遊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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