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防疫局」的犬貓輸出入檢疫規定(摘要)
- (一)
- 凡犬貓欲輸入台灣地區,其畜主或其代理人,應於犬貓起運前二星期,向輸入地港口或機場本局所屬分局或機場辦事處申請核准,並經安排隔離檢疫廄位後,始得輸入。自狂犬病疫區輸入犬貓以三隻為限 。
- (二)
- 提出申請時,應檢附下列文件:
- 犬貓健康證明書…(略)
- 犬貓全身彩色照片4×6吋四張 。
- 申請人護照或身份證影本。
- 申請人自寫申請書乙份。
- (三)
- 自狂犬疫區輸入者:
1.由中正國際機場進口,向本局新竹分局機場檢疫站申請,其地址:桃園縣大園鄉(337)中正國際機場航勤北路二十五號。(TEL:03-3982431;FAX:03-3982313)。
2.由高雄國際機場進口,向本局高雄分局機場檢疫站申請,其地址:高雄市小港區(812)中山四路二號航空貨運站二樓。(TEL:07-8059590;FAX:07-8038427)。
- (五)
- 狂犬病預防注射有效期間為疫苗注射後三十天(不活化疫苗一百三十天以內,活化疫苗一年以內),在疫苗有效期間,始得輸入。
- (六)
- 犬貓輸入時應檢附輸出國政府動物檢疫機構簽發之動物檢疫證明書正本及本局核發之輸入同意文件正本…
- (七)
- 未檢附輸出國政府動物檢疫證明書正本者,應予退運或撲滅銷燬。
…(略)
◎非 狂 犬 病 疫 區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局」的公告,非狂犬病疫區國家有:日本、英國、瑞典、冰島、澳洲及紐西蘭(當然還有我國)。
寵物進出口相關事宜
動物進口:
動物進口必須經由動植物檢疫單位做七~九星期的隔離檢疫。地點在台中動植物檢疫所。…(略)
其所需文件如下:
※彩色照片4張。
※申請書一份(註明在台停留多久,職業等)。
※居留証或中華民國戶籍証明。
※動物的健康証明書及注射証明書(該文件必須經由原地之農政單位許可方能生效。
取得輸入許可証後始得進口,如未經申請而先進口,在五天之內如無法通關放行時,該寵物將被農政單位銷毀。
.....(略)
寵物:私人所飼養的寵物在下列情況下亦可隨搬家而進入台灣。
- 寵物的飼養者必須持有在台之籍貫或居留證。
- 寵物進口到台灣必須經政府動植物檢疫單,檢疫合格後方可放行,該檢驗時間約為七至九星期,如在國外有經合格的獸醫單位居留觀察兩個月以上者,在台灣的檢疫時間為七星期,如無經過檢疫即進口者為九個月。
- 寵物在未進口到台灣以前必須向台灣的動植物檢疫所提出申請,獲得準許後方可進口。
- 進口所需文件:
- 彩色照片四張。
- 寵物擁有人的戶籍證明或居留證。
- 寵物擁有人的申請書。
生命就是一場奇妙的旅程,有歡笑有淚水,要把最美的人事物盡收眼底,豐富飢渴的深邃靈魂.
旅遊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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