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政府基於主權在民之民主原則,及中國持續以軍事威脅及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等非和平手段意圖片面改變台海現狀等因素,在堅守「捍衛民主」及「維護現狀」的重要原則下,我政府經由國安高層之研究評估,陳總統於2月27日主持國安高層會議,以主席身分裁示作成決議:「國家統一委員會」終止運作,「國家統一綱領」終止適用。 一、終止之考量面向 「國家統一委員會」係由國民黨政府在未依據任何法源的情況下,於79年以任務編組方式在總統之下成立;任務在於有關國家統一大政方針之諮詢與研究;「國家統一綱領」並於80年2月由國統會第3次會議通過,此後成為國民黨政府對大陸政策的「指導原則」;然而該綱領並未獲中國善意回應,中國仍強硬指責台灣實際上推行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和對等之政治實體,中國除對「國統綱領」中『共建統一的中國』一詞給予肯定外,對所揭示之目標、原則及進程等,毫無採納、商榷誠意。我政府在衡酌當前時空環境並考量下列因素決定予以終止: 〈一〉「國統會」及「國統綱領」並無法源依據及效力 「國統會」成立過程,乃依據國民黨中常會通過之設置要點,未經立法院通過,是沒有法源依據的任務編組,「國統綱領」是國民黨政府的政治策略,內容為一般性、原則性之政治宣示或政治號召,亦非由具法定意義之國家機關制訂,並不是具法定約束力之法律文件。明顯不符現今台灣的民主法治體制。 〈二〉尊重當今民意主流與捍衛民主的堅持 民主乃台灣的驕傲,台灣自60年代經濟發展至90年代民主化過程獲致之民主與繁榮成果,是獲得國際支持及安全之最大保證。「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國家主權屬於2300萬人民,台灣前途之任何改變,只有2300萬人民始有權決定」,此為當前台灣社會對國家主權及台灣前途之最大共識。台灣歷次民調均顯示8成以上民眾主張台海兩岸維持現狀,此「維持現狀」乃給予台灣人民在時機成熟時作出選擇之要件。「國統會」及「國統綱領」之終極統一目標,無疑將剝奪台灣2300萬人民自由選擇權利。 〈三〉中國粗暴對台分化與壓制 中國對台始終操作軟硬兩手策略,刻意分化挑釁我政府與民間,藉由推動各項交流措施向我進行拉攏,卻惡意排除我政府的參與,扼殺台灣民主之意圖甚明。此外,近來中國企圖促使台灣在政治、軍事、外交及經濟等層面更向其傾斜,嚴重危及台海穩定及區域安全。 1、政治方面:中國堅持僵化的「一個中國」原則,拒絕兩岸恢復正式協商與溝通,並極力對我壓制與恫嚇。近期更以制定「反分裂國家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強迫我方接受其所設定之政治框架。 2、軍事方面:中國近年來不斷加強對台動武準備,十多年來軍備預算呈兩位數的比例大幅成長,對台飛彈部署從2000年約200枚到2005年約800枚,增加近4倍;美國國防部之「四年防務評估報告」(QDR)及解放軍軍力報告亦指出,中國軍力現代化主要是針對台灣。中共在沒有任何敵對對手下,持續購入現代化武器,已引發國際高度關切。 3、外交方面:中國在國際間塑造「和平發展」假象,卻持續不斷打壓我參與國際空間,排除台灣積極參與貢獻國際社會,也阻撓台灣和2300萬人民獲得應有之國際支援與合作。 4、經濟方面:中國利用兩岸間各項交流合作,拉攏我業界,積極向我吸取高新技術與資金,持續以「以商圍政、以經促統」策略,刻意排除我政府公權力的參與。台灣對外投資7成以上的資金集中在中國,過度對中國依賴結果,已造成台灣經濟與產業之諸多問題。 二、政府堅持之立場與原則 為鞏固台灣之民主基石,及堅持主權在民之基本原則,在面對中國漸進改變台海現狀之同時,我政府必須採取必要作為,以維護台灣自由、民主、人權及和平的現狀,並且捍衛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自由選擇的權利,確保國家安全、提升人民福祉、維護區域和平穩定。「國統會」之終止運作及「國統綱領」之終止適用,其最重大的意義便在於台灣「捍衛民主」及「維護現狀」的決心。 〈一〉中華民國政府全力維護台海現狀 政府大陸政策始終是以追求兩岸和平穩定為最高目標,也堅決反對以任何非和平手段造成台海現狀的改變,為了謀求人民最大的福祉,促進兩岸關係的良性發展,我方仍願意積極努力透過協商對話,積極尋求建立互動交流的有效機制,以消弭歧異、解決問題。為確保國家安全,避免台海軍事平衡向單方面傾斜,台灣會積極強化並提升自我防衛的決心及能力,以維護台灣民主、自由、和平的現狀不被片面改變。 〈二〉中華民國捍衛民主決心不改變 「國統會」之終止運作及「國統綱領」之終止適用,不涉及現狀之改變,而是基於主權在民之民主原則;只要符合民主的原則,尊重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自由意志的選擇,兩岸未來將發展任何形式的關係,我們都不排除;也堅持任何人不得為台灣人民的自由選擇預設前提或終極目標。 〈三〉中華民國憲政改造工程必須繼續推動 台灣憲政改造工程之推動是為符合民主的機制與運作,必須要遵循由下而上、由外而內、先民間後政黨之精神,依循現行憲法程序,最後仍需立法院四分之三之同意,以及人民公投複決。任何不符合此種程序的主權議題,不僅無益現狀的維持,也將不會被處理。 〈四〉中華民國有參與國際社會的權利與義務 台灣人民擁有平等參與國際社會的權利與義務,更願意積極扮演全球民主社群負責任的貢獻者。中國片面排除或打壓台灣人民參與國際社會的空間,不僅違背自由、民主、人權的普世價值,更傷害雙方人民之間的情感,完全無助於兩岸關係及區域和平的穩定發展。中華民國政府感謝國際社會共同支持維護台海現狀的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