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台灣失業勞工聯合總會
市長:星火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社會團體【台灣失業勞工聯合總會】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勞保勞退勞基勞權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工時降為單周40小時 明年起全面周休二日
 瀏覽3,969|回應7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5-16 03:10:09 聯合報 記者胡宥心、丘采薇/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條文,明年元旦起,勞工全面周休二日,預計有340萬勞工受益。 記者鄭清元/攝影
分享勞工明年起將全面周休二日!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勞基法卅條等修正案,將雙周八十四小時工時降為單周四十小時,明年元旦上路,預計有三百四十萬名勞工受惠。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案,將勞工工時降為單周四十小時,每日工時不得超過八小時,每周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確立全面周休二日法源,且雇主不得因為修正工時而變相減薪。

法定工時內彈性上下班一小時

修法也讓勞工比照公務員,在法定工時內可彈性上下班一小時,只需與雇主協調即可。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台灣當職業婦女大不易,七成離職原因為「照顧小孩」,因此她提案希望給勞工彈性工時,方便接送小孩或做其他運用,只要雇主同意,多一小時彈性兼顧家庭與工作。

新版勞基法也將公司出勤紀錄從「小時」改以「分鐘」開始計算,出勤紀錄須保存五年,方便查閱。另雇主若不置備出勤紀錄,罰鍰也從現行二萬到卅萬元提高到九萬到四十五萬元。

沒有包含防A條款、加班條款

昨天通過的版本,未包含行政院提出的半年未補休強制發加班費的「防A條款」,以及單周工時上限延長至五十四小時「加班條款」。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表示,行政院提的修法,之前來不及排入委員會審查,因此希望在第二階段審查將行政院版納入。

民進黨籍衛環委員會召集委員趙天麟說,勞基法修正案明年元旦才上路,若行政院版排下會期審查,希望能與延長加班工時切割處理,保留像是「防A條款」等好的精神,明年元旦一併上路施行。

勞基法新規 圖/聯合報提供

勞基法新規 圖/聯合報提供
分享
【經濟日報/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勞基法》30條及其相關罰則 圖/經濟日報提供

《勞基法》30條及其相關罰則 圖/經濟日報提供
分享立法院昨(15)日三讀縮短工時、周休二日案,勞工法定工時由目前雙周84小時調降為每周40小時,並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勞動部配合下調勞工國定假日後,明年起勞工可多休六天假;雇主若要勞工維持原有上班時數,估計至少要多付300億元加班費。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勞基法》第30條還明定,雇主不得因工時縮減而減少勞工工資。雇主若違反規定,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院昨天修正《勞基法》第30條,全面實施周休二日,估計目前尚未周休二日約340萬名勞工直接受惠,約占勞工數的四成。相對地,估計有68萬家企業受衝擊,這些企業尚未實施周休二日。

從行業別看,勞動部官員表示,服務業受的衝擊比製造業大,因為服務業實施周休二日的比率比較低,已實施周休二日比率不到五成,占48.93%,而時下流行的住宿餐飲業,周休二日比率只有13.31%,保全業也僅19.64%。

製造業已實施周休二日比率是54.17%,其中,家具製造業和非金屬礦物製造業實施比率明顯偏低。全面周休二日對於資金不足的中小企業衝擊也較大。

此外,《勞基法》第30條修正案亦明訂,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保存五年,並記錄至「分鐘」為止,以及勞工可比照公務員享有彈性上下班權利等,這項新規定讓逾800萬名勞工都受惠。

目前各行業實施周休二日比率 圖/經濟日報提供

目前各行業實施周休二日比率 圖/經濟日報提供
分享全面實施周休二日,對雇主將增加人事成本。在全面周休二日後,預計將減少2%的工作時數,雇主須多聘2%的人力來因應。
若不願多聘人手,就得多付加班費。勞工每年可多休六天假,即全年可少工作48小時,根據主計總處今年2月統計,勞工平均每小時加班費為183元,未來雇主若想要填補這段減少的工時缺口,估計必須多付逾300億元加班費。

此外,該條文明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須保存五年。勞工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雇主不得拒絕。其中,針對雇主應保存勞工出勤紀錄五年,昨立院亦修正《勞基法》第79條,加重罰則,處9萬到45萬元罰鍰。

包括民進黨籍立委趙天麟、國民黨立委吳育仁、楊瓊櫻等立委皆表示,台灣公務員早在2001年實施周休二日,勞工隔周休二日卻長達14年之久;台灣去年平均工時更達2,124小時,高過鄰國日本、韓國、香港。而今勞工得以全面周休二日,是遲來正義。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5272&aid=5325753
 回應文章
「一例一休」 資方點頭、勞方跳腳
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一例一休」 資方點頭、勞方跳腳

2016-06-08 03:19 聯合報 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勞動部昨邀勞資代表等討論勞工周休「二」日的勞基法修正草案。有勞工喊出只有兩天都是例假,才可望真正落實周休二日,否則休息日還是可能要工作;資方則希望給予彈性,贊成休息日可出勤的規定,才能符合雇主實際需求。

昨不僅場內勞資「交鋒」,場外也來了近百位勞團抗議,大喊「國定假日不能減,變形工時要廢除」,還指「變形工時就是偷工資,民進黨就是強盜」,甚至為將抗議訴求順利送進勞動部,一度還和警方在勞動部門口發生推擠。

勞動部勞動條件司長謝倩蒨說,會中勞資雙方都希望周休二日盡速實施,勞資除對周休二日是要兩天都例假或「一例一休」有不同看法,對於休息日出勤加班費該給多少也有爭論。

會中有勞工認為要求勞工休息日還要出勤,應須「補償」,否則加倍工資只是補回原本該放的休息日而已,沒有進一步補償,認為應在原工資之外,再加發兩倍工資;資方則說,加給一倍工資已較現行加給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多,成本已增加。

【經濟日報/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勞動部昨(7)日針對落實周休二日舉行勞資會議,雙方仍有歧見。勞方主張一周有兩天的例假,資方則主張一天例假、一天休息日,以保留臨時加班彈性。

工總盼勞方了解、體諒台灣經濟現況,周休二日必須有一天是休息日,若非旺季,資方也不會希望勞方加班。

勞動部認為,如果七天中連續兩天都訂為例假,依規定只有天災地變、突發事件雇主才能請勞工出勤,將使企業運作缺乏彈性。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5272&aid=5489062
勞工「7休2」 每月加班工時上限不變
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勞工「7休2」 每月加班工時上限不變

2016-06-08 03:19 聯合報 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勞動部修法讓勞工周休二日,一天叫例假日,一天叫休息日,但勞團要求應兩天皆為例假,昨天到勞動部前抗議,與警方發生推擠。 記者陳正興/攝影

分享
為落實勞工全面周休「二」日,勞動部火速提出勞基法修正草案,昨並邀勞資團體和相關單位開會討論。根據昨出爐的版本,原本每七天應有一天例假的規定,調整為應有兩天休假,其中一天為例假、一天為休息日,且休息日出勤應加倍發給工資。

另外,資方關注的加班工時上限是否調高,未見草案中。勞動部勞動條件司長謝倩蒨對此表示,馬政府時代即有提出將每月加班工時上限從四十六小時調高到五十四小時的草案,外界若認為有必要檢討,現行已有草案可在立院討論,或屆時與這次勞基法草案併案審查。

不過,現行「變形工時」制度雖未調整,但新增雙周例假及休息日至少四天,四周要有八天、八周要有十六天。換句話說,即使適用變形工時的勞工,例假和休息日的休假權益不會受損,但雇主若要求勞工在休息日出勤,就得多付加班費。

所謂變形工時,是容許雇主因應急單或大單需求時,可將原本勞工每周四十小時的正常工時規定,改成以雙周、四周或八周來總計和分配,只要期間符合總正常工時規定,即可不受每周四十小時限制。

以四周來說,放寬勞工某一單周正常工時可超過四十小時,只要四周不超過一六○小時的正常工時,雇主就不算違法。但須勞動部指定的行業且經工會同意的企業,才能實施變形工時,並非所有行業都適用。

至於休息日應加倍給工資,現行勞工平常加班,超過正常工時部分的前兩小時加給三分之一,第三小時起加給三分之二,但草案要求未來雇主若經勞工同意要求勞工在休息日出勤,每小時工資就得加倍發給。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中還壓了周休二日上路時程為明年元旦起,屆時才會同步配套刪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等於今年後續還有五天遭刪的勞工國定假日仍可照休 。不過,勞動部說,實施時間是誤植,昨一開會就有跟與會勞資代表說明,實際上路時程仍要看修法進度。

勞基法修法重點 圖/聯合報提供

分享

【經濟日報/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為落實周休二日,勞基法修正草案昨(7)日出爐,將明定勞工每七天中應有兩天休息,一天為例假,一天為休息日;勞工休息日出勤,須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至於實施日期,勞動部官員說,視修法進度,希望愈快愈好。

勞動部官員表示,在勞基法規定下,只有發生天災地變、突發事件,雇主才可以請勞工在例假時出勤;在旺季接單多時,雇主需要勞工加班,勞工理解且願意加班,可在休息日加班,不過,雇主必須加發一日全薪。

官員解釋,目前加班費計算係加班前二小時加給三分之一、第三小時起加給三分之二,修正案明定雇主要求勞工於休息日出勤時,每小時工資應加倍發給,但不必再另外補休。

勞動部昨天邀集勞資雙方討論勞基法修正案,與會團體包括工商總會、工商協進會、全國勞工工會等,此次修法重點在於賦予強制周休二日的法源。同時,原勞工放假中央主管機關是勞動部,修正案改為除勞動節外,紀念日、節日由中央主管機關,亦即內政部規定。

換言之,目前公務員沒有放假、只有勞工放假的七天國定假日,未來勞工也都不能放了。勞工國定假日將由目前19天刪減至12天,比公務員多休五一勞動節。

至於勞基法修正案實施日期,勞動部希望「愈快愈好」。官員表示,不預設實施日期,主要是視立法進度而定,且須尊重立委的意見。

另外,配合落實周休二日,勞基法修正案針對二周、四周及八周變形工時,明定勞工要有例假及休息日。官員不諱言指出,這意味著,因為旺季接單,雇主利用變形工時分配正常工時的空間與彈性將受到限縮,但是勞動部與雇主溝通過程中,工商團體同意接受新規定。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5272&aid=5489061
周休二日修法版本出爐 明年起7天要休1天
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周休二日修法版本出爐 明年起7天要休1天

2016-06-07 14:38 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勞團上午前往勞動部前抗議,要求廢除變形工時,七天國定假日不能少。 記者陳正興/攝影

分享
勞基法強制周休二日修法版本出爐,包括增加每七天應有兩天休假,一天例休、一天休息日;另國定假日由內政部一致規範,意味勞工七天國定假日將自動消失;增訂休息日加班費應加倍發給。修正案明訂明年1月1日實施,如果修法順利,全國勞工明年可望全面強制周休二日。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輪班勞工可能出現10天、12天才休一天假,此次修正案增訂即使實施雙周、八周變形工時,也要每七天休一天,希望減少勞工過勞狀況。

勞動部今天邀請勞資雙方討論,官員透露,勞資對於實施時程明定明年元旦,都說「愈快愈好」。官員表示,明年元旦是預定時程,但何時生效仍要看修法進度。

今天與會團體包括工商總會、工商協進會、全國性勞工工會等。官員表示,勞資雙方對於周休二日有高度共識,但勞方希望明訂七天休兩天都是「例假日」,而非「一例假一休息」,但資方則希望保留經營彈性,採「一例一休」。至於休息日加班費提高為加倍,資方並無反對意見,但勞方則希望再調高。

勞動部長郭芳煜之前在立院表示,勞基法周休二日修法版本將在中旬送行政院審查。勞動部修法版本今天曝光,其中明訂勞工每七天應休兩天,一天為例假,一天為休息日。現行勞工平常加班,前二小時加給三分之一、第三小時起加給三分之二,修正案明定雇主要求勞工於休息日出勤時,每小時工資應加倍發給。

配合周休二日,明定雇主雖可於勞資同意實施雙周變形工時,將兩周內正常工時加以分配,但每天工作不得超過十小時,每周正常工時不得超過48小時。另四周變形工時、八周變形工時,每四周及八周休假日也都跟著增加。

勞工國定假日部分,原勞工放假日為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以前是勞動部,修正案改為除勞動節外,紀念日、節日由中央主管機關,亦即內政部規定。如此一來,目前公務員沒有放假、只有勞工放假的七天國定假日,未來勞工也都不能放了。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5272&aid=5488885
新聞眼/勞資陷僵局 須政治解決
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新聞眼/勞資陷僵局 須政治解決

2016-05-11 03:48 經濟日報 記者 江睿智

勞工七天國定假日是否要恢復或刪減,至今難定案。準閣揆林全一方面重申要拚經濟,另方面民進黨及時代力量立委多次承諾要恢復國定假日,勞資協商亦陷僵局。如何解套已非勞動部說了算,須跨越行政與立法部門,尋求政治解決。

為尋求解套,勞動部內部曾思考兩個方向,包括給勞工七天有薪照顧假、或強制實施周休二日。不過,兩方案都無法獲勞資雙方認同,幾乎走入死胡同。

資方認為,刪除七天國定假日是當時推動縮短工時的交換條件,那有政府不執行,還另提七天照顧假之理?對勞團來說,恢復國定假日七天假是政治承諾,豈能輕易退讓。此外,上述兩個方向,都需要時間修改勞基法,緩不濟急。

勞資協商陷入僵局,然而在實務上,若全面倒向勞方,勞工得到七天國定假日,但負擔全由雇主揹,值此景氣低迷之際,未必全然是勞工之福,國家之幸。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立法院退回該案的決議文字,理由強調國定假日的刪除與否,不應以施行細則決定之。是否回頭修勞基法,明定國定假日,立法院就能接受?政治上似亦撲朔迷離。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5272&aid=5478017
勞工7天國定假日爭議 兩方案解套
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勞工7天國定假日爭議 兩方案解套

2016-05-11 03:48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陳秋雲/台北、台中報導

新政府將面對的爭議政策 圖/經濟日報提供

分享

準勞動部長郭芳煜 本報系資料庫

分享
勞工要不要恢復七天國定假日?據了解,勞動部內部研議,維持刪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的行政命令,但將搭配勞工七天照顧假,或提早實施強制周休二日作為解套,不過,至今仍難取得勞資雙方的認同,恐成為新政府的燙手山芋。

針對勞工國定假日問題,準勞動部長郭芳煜基於行政倫理仍未作任何表態。立法院院會在4月8日決議將刪除七天國定假日的勞基法施行細則退回勞動部修正、要求行政院兩個月內修正或廢止。以勞動部4月21日收到公文計算,郭芳煜520上任後,距離兩個月修正期限只有一個月,需要火速作出決定,否則該行政命令將廢止。

據了解,勞動部研議兩大方向,一是,刪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搭配實施研議多年、勞工每年七天有薪照顧假。也就是,用照顧假來換減少國定假日,如此一來,勞工和公務員國定假日、照顧假的天數皆將趨於一致,一舉數得。

第二個解法是,勞工國定假日刪減七天,並提前強制周休二日。今年起勞工每周工時縮短為40小時,但很多勞工無法享有周休二日,勞動部研議修改勞基法第36條,修正為勞工每七天中,一天為休息日,一天為例休日,等於是強制周休二日。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兩種解套方式都會增加雇主負擔。因此,解套方案須說服工商團體、以及民進黨高層和立委。

勞動部昨天在台中商業公會辦座談會,與勞資雙方討論勞工國定假日議題,資方批再多放假,企業不是出走就關廠;勞工團體則要求「還勞工消失的七天假」,不過也有勞工不想多放假。

台中市保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張達錩說,依勞團主張多放七天國定假日,全國企業一年就增加約570億的營運成本。器皿公會代表指出,政府只培植高科技,勞團、立委又逼增加勞工休假,新政府如不顧中小企業,「只好直接關廠不然就出走」。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5272&aid=5478012
勞工全面周休二日 國定假日砍7天
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8-30 01:58:21 聯合報 記者董俞佳/台北報導

「勞基法」修正案明年上路,二二○萬未周休二日的勞工可望比照公務員周休二日。配合新制,勞動部縮減勞工的國定假日,由十九天減為十二天,但仍比公務人員多放一天勞動節,預計明年起與全面周休二日同步實施。

勞動部也修正相關法規保障童工。未來童工工資比照基本工資,預計年底前實施。

勞動部表示,現行未實行周休二日的勞工,一年有十九個國定假日。配合全面周休二日上路,參考公務人員的國定假日,縮減為十二天,一年約可休一一六天。

縮減的七個國定假日,分別是開國紀念日的翌日(元月二日)、三月廿九日青年節、九月廿八日教師節、十月廿五日台灣光復節、十月卅一日蔣公誕辰紀念日、十一月十二日國父誕辰紀念日、十二月廿五日行憲紀念日。

縮減國定假日天數,最直接衝擊的就是打工族。政治大學勞研所教授成之約表示,過去打工族在國定假日出勤,雇主必須給雙倍工資;縮減國定假日天數,可能因此導致打工族收入減少。

關於童工部分,「勞基法」現行規定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者為「童工」,童工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七成。未來童工薪資、休假等將比照一般勞工,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也就是時薪不能低於一百廿元、每月二○○○八元。勞動部說,童工大多是國中畢業後就投入職場者,全台約有一千人。

本次也增訂「八仙塵爆條款」,明確定義天災、事變及突發事件,雇主可要求勞工停休或延長工時。如八仙塵爆傷者眾多,醫護可銷假上班。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5272&aid=5366522
行政院版勞基法擱置 勞資利弊互見
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5-16 03:10:16 聯合報 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

圖/聯合報提供

圖/聯合報提供
分享立委版的勞基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雖可讓勞工全面周休二日,但卻少了政院版中許多有利勞工的「防A條款」,勞工權益恐怕仍是沒保障;至於拉長加班工時上限,雇主期待雖落空,但可望少了防A條款的龐大支出。勞雇雙方在這場縮短工時戰中,可說平手。
政院版除有工商團體力求的加班條款,將每月加班工時上限從四十六小時拉長到五十四小時,還有不少防A條款,包括:補休應在六個月內休完,休不完雇主須改發工資;補休時數比照加班費增給;例假出勤除應加給一天工資,七天內應再給一天補休。

另輪班制勞工換班時應有連續十一小時的休息,也有利勞工。

但立院版闖關成功、政院版恐遭擱置,對勞工來說,雖然總算可以全面周休二日,不過,其他補休、加班費等對勞工有實質保障的條文,勞工卻未得利;雇主雖未爭取到增加加班時數,但少了補休、加班費的要求,可省下不少人事成本。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說,立法院三讀通過立委版縮短工時案,僅是台灣勞工擺脫長工時過勞環境的第一步,未來還應減少加班、落實特休、廢除責任制、禁止輪班制,才能真正降低台灣居高不下年總工時。台灣勞工目前平均年工時高達兩千一百廿四小時,高居世界第四。

勞動部說,拉長延長工時主要考量雇主有短期急單需求,且加班要經勞工同意才可施行,並要給加班費,目前也只有特定行業或特定趕工時節時,才會真的用得到這麼多加班工時。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5272&aid=5325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