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2014.02.25 03:52 am
雇主與勞工間的小額薪資爭議未來可望不必再上法院打官司解決。勞動部為避免雇主與勞工因為5萬元以下的小額欠薪、欠加班費、資遣費等,而經常跑法院訴訟,造成雙方耗費相當多的時間與精力,擬修改勞資爭議處理法,改以仲裁方式解決。
據了解,勞動部研擬針對一定金額以下(如5萬元),經勞資爭議調解不成,且經主管機關查明係雇主違法所致,並予裁罰的爭議事件,只要勞方單方提出交付仲裁就成立,仲裁結果並視同法院判決。
台灣法院每年新增勞資爭議官司多達2,000多件,其中5萬元以下小額欠薪、加班費等案件就有400到500件,勞動部認為小額欠薪都到法院打官司,對勞資雙方既耗時又耗費金錢,而且增加法院訴訟負擔,思考以其他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官員說,現在很多小額欠薪的爭議,有的是員工離職,雇主說有公司設備被破壞,直接從員工的薪資中扣幾千元,造成勞資爭議,有的則是雇主少發幾天的薪資等,這種爭議大都會先以調解方式處理,調解不成才會提出訴訟。
勞動部認為,我國勞資爭議每年約2萬多件,其中99%都是權利事項爭議,調解成功比率約55%到60%,每年法院新增勞資爭議官司多達2,500多件。很多都屬小額爭議,走法律訴訟勞資雙方都要花時間跟精力去法院,甚至得花一筆訴訟費,也徒增司法訴訟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