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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防護施工墜死 雇主也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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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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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2013.04.06 02:48 am 
 
勞工高處墜落意外層出不窮。上月23日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某民宅6樓,一名勞工正在進行外牆防水作業,卻因未正確佩戴安全帽,加上鐵窗年久生鏽,突然鬆脫掉落,工人從6樓墜落到4樓,所幸有繫安全繩,僅輕微擦傷。

北市府勞動局統計,去年重大職災共14件,其中8件都是因為從高處墜落意外死亡,占了57%,且以營造業居多。今年截至3月底止,則有2件高處墜落意外死亡職災。

北市府勞檢處主任秘書吳夢麟表示,不少裝修、防水工程因為工期短,勞工常在施工過程輕忽相關安全措施,例如上月底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某集合住宅,防水工從6樓摔到4樓,幸好作業前有繫安全繩,才保住一命。

吳夢麟指出,類似案件常常發生,像前年士林區士東路某民宅,一名勞工在4樓陽台拆除花架時,既未佩戴安全帽,也未使用安全繩或任何安全防墜措施,該名勞工從4樓陽台墜落至1樓地面,送醫不治死亡。

吳夢麟強調,依勞工安全衛生法,高度在2公尺以上的作業,應以空工作車或架設移動式施工架等安全方式為之,不得使用高度過高的合梯等不合規定工具,若不幸發生意外,雇主對於此類職災案件也有責任,不僅會移送法辦,雇主對於勞工家屬也有死亡給付。

勞工若有任何疑問,可電洽1999,或上勞動局官網http://www.bola.taipei.gov.tw/mp.asp?mp=116003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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