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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盡力賺錢」走向「盡力捐錢」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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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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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 2011.02.10 03:16 am 
 
大樂透新春開出十八億元的頭獎!這件事風靡全社會的程度,由各地投注站人頭竄動、大排長龍的景象可見一斑。結果由五位中獎的幸運兒平分獎金,民眾彼此探問「是你嗎?」,等待投入下一場「人人有希望」的求財遊戲。

金錢不是萬能,但沒有錢則萬萬不能,所以發財夢永不嫌多。這次為十八億元樂透獎金而踴躍買彩券的人,在政壇「不分藍綠」,媒體報導出蔡英文、王建?、楊志良等人。這幾人均非「財迷」形象,買彩券各有所求;家道殷實的蔡英文說,若中獎,民進黨會很需要這筆錢;「聖人」王建?則說,中了一定全部裸捐。可見就算以公益為念,也迫切需要「源頭」。

台灣社會對「全民瘋樂透」的現象津津樂道,對於陳光標來台當眾發紅包、有人攔路討紅包之事,卻苛責以沉重的「格調」、「尊嚴」種種指教,可見聚集財富雖是人同此心,如何與社會分享財富,卻還沒達成信念與方式上的共識。像陳光標那樣「張揚」行善,若能吸聚社會目光,因而號召出「有為者亦若是」的仿效行為或願望,未嘗不是好事。特別是在當今貧富差距兩極化的社會氣氛中,經濟上有待援助者眾,而得利於「錢滾錢」勢頭的富人應更多一份回饋社會的責任感。「為善最樂」的藝術與技術有待推廣,現在是最好的時候。

台灣社會的慈善活動,有財團企業捐大樓、捐醫院等耀眼事跡,也有九二一地震或八八風災時潮水一般湧現的民眾互助愛心。但更重要的,卻是常軌性質、不計其數的「曖曖內含光」的個案,其普遍程度可能超出一般人想像,像陳樹菊這樣你我身邊可見的小人物正是代表性的例子。例如以幫助貧困兒童為主的家扶中心,九十八年度的各項服務方案支出高達二十七億元以上,多由一般民眾點滴捐獻而來;聯合勸募會近兩年也維持每年收到四億五千萬元以上的捐款,約半數是單次小額捐款,近百分之二十是定期定額捐款。可見一般民眾的經常性捐獻,才是社會的公益基石。

與人分享財富,出於特殊的愛心之外,要把這推廣成一種「習慣」,有時需要更積極的號召與示範。某些宗教或族群向來都有捐出財產所得十分之一的傳統,或直接行善或捐給教會。至今奉行「十一奉獻」(什一捐)的人不少,例如NBA球星「閃電俠」韋德的固定捐獻,以他的偶像角色形成示範;巨富如美國石油大亨洛克斐勒,從少年時代的第一份薪水就維持捐出十分之一,一生累計捐獻超過五億美金;虛擬的如布洛克小說裡的酒鬼偵探馬修,每接一筆活兒就拿出十分之一捐給路過的第一個教堂。近在台灣人身邊如台中一名賴老師,從初入國中執教開始就固定以月薪十分之一獎勵學生,至退休十餘年後從未中止。這些動人的例子,有遠在天邊有近在眼前,顯示慈善不是遙不可及的道德口號,行有餘力人人可做。

超過一世紀之前就捐出了五億多美金行善的那位洛克斐勒,生前幾乎壟斷美國石油市場,厲害的生意手段曾招過不少負面評語。但他自言一生追求「盡力賺錢,盡力存錢,盡力捐錢」的目標,開啟美國慈善事業先河,至今影響著比爾蓋茲等人「賺錢捐錢」的信念,洛克斐勒基金會也形同公益事業的代名詞。可見「捐錢有道」留下的痕跡,終於美化了拚命賺錢時期所沾惹的、令人不欣賞的銅臭味。

台灣的富人,尤其若是受惠於政府偏差政策所致的優惠補貼或金錢遊戲的企業家,當埋怨社會「仇富」傾向同時,何妨多思考一下洛克斐勒的哲學,從「盡力賺錢」走向「盡力捐錢」之路。實踐與人分享財富的精神,終究能體會「為善最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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