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後山文學獎徵文比賽簡章
壹、指導單位:文化部
貮、主辦單位: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
參、協辦單位:
國立臺灣文學館、台東縣後山文化工作協會、國立臺東大學華語文學系、國立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臺東縣政府教育處、臺東縣政府文化處、國立臺東高中、國立臺東女中、國立臺東高商、更生日報。
肆、宗旨:
花東兩縣位於中央山脈以東,因地理環境致各項開發遲緩,百年來不斷有漢人移民,花東兩縣被稱為【後山】。近廿幾年來,官方雖舉行不少藝文活動,唯獨鮮少舉辦文學創作比賽。而西部縣市的文學獎年年舉辦,獎掖文風有成,因此倡議舉辦花東兩縣【後山文學獎】競賽,期能提昇後山創作風氣。
伍、徵文作業要點:
一、徵文內容及字數:
(一)分新詩及散文兩類,新詩20行以內,散文2000字以內。
(二)題目:以花東為範圍,題目自訂。
(三)分組資格:
各類項下分:社會組、高中職組、國中組。
(1) 社會組(含在花東兩縣設籍、就業、就學之社會人士及大專院校學生)
(2) 高中職組(含花東兩縣在學學生)。
(3) 國中組(含花東兩縣在學學生)。
二、徵文參選規定:
(一)參選作品每人一類一篇為限。
(二)投件需檢附身分證影本(國中組免附)及相關證明文件。
三、撰稿須知:
(一)作品需以A4WORD檔編排,直式橫書14號細明字體繕打。 紙本作品複印5份及裝訂,不得署名、加註任何記號或圖畫,以便彌封。
(二)作品需填寫報名表於首頁,如附件1,並燒錄光碟片內含報名表及作品內容檔。
(三)參選稿件一律不退稿,請自留影本。
四、收件:
收件日期:自103年8月25日至103年9月5日止。
稿件請掛號寄至「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台東市大同路254號)」收,
信封加註「2014後山文學獎徵文」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評審:
(一)初審:由主辦單位成立評選小組,評選時間103年9月10日。
(二)決審:由主辦單位成立評審小組,評審時間103年9月30日。
(三)各獎項從缺或增加錄取名額由評審委員會議決定。
六、揭曉:
(一)預定103年10月2日公布。
(二)頒獎時間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七、獎勵:
(一)獎勵名額:各類組取前三名,各取一人,佳作若干。
(二)獎金:
社會組:散文
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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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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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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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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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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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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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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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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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組:新詩
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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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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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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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10,000元
|
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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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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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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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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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組:散文
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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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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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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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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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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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 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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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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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 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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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組:新詩
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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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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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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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 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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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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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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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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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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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組:散文
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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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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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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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 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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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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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 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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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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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 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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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組:新詩
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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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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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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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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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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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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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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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 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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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獎狀:得獎人贈獎狀乙紙,前三名作品刊登更生日報。
陸、注意事項:
一、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為原創者、主辦單位共有,原創者須簽署同意書,承諾不提著作人格權之要求。初版不另支稿酬,如不同意請勿參選。
二、參選作品以未曾發表(含網路)、出版或獲獎者為限。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寫之情形,如經證實,除取消名次追回獎金、獎狀外,作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三、所得獎金依稅法及二代健保相關法令處理。
活動網址:國立台東生活美學館(http://www.ttcsec.gov.tw/ntlac/Code/ActInfo.aspx?id=1440a769-12a2-476d-a411-cb12ae6bcfa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