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報導摘自96年6月28日聯合電子報地方新聞,看誰還能隨意破壞台東的好山好水。
台東大學教授劉炯錫、廖秋娥與台東環保聯盟秘書林雲閣,在台聯立委賴幸媛聲援下,昨天到台東地檢署控告台東縣長鄺麗貞、縣府建管課長賴旻炫等人圖利財團,杉原美麗灣渡假村業者未經環評,違法超量開發
縣政府說,美麗灣渡假村原申請開發只有0.9公頃,後擴大為5.9公頃,業者必須做環評,未核准動工。至於違規動土、棄置廢棄物部分已開單告發。縣政府均依法行政。
台東地檢署受理後表示,檢方非常重視環保團體的控訴,將儘速分案,積極審慎調查;如果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有違法事實,一定依法究辦,為台東留住景觀秀麗的自然景觀。
林雲閣等人表示,杉原海水浴場原本是台東最美麗的海灣,但自從台東縣政府與業者簽約採BOT模式開發後,從簽約到施工,隨處可見違法事實。
昨天劉炯錫等人在台東地檢署舉辦布條抗議,並高呼「縣府圖利財團,鄺麗貞下台」、「捍衛杉原海水浴場」、美麗灣立即停工等口喊,隨後遞狀按鈴申告。
劉炯錫、廖秋娥與林雲閣3人具名控告縣政府為協助業者規避環評審查,竟於95年3月28日動工前,竟從6公頃的開發基地中切割出一塊不足1公頃的施工基地,這是一塊簽約前,在地政單位找不到地號的地,公然違反環評法「整體開發面積逾1公頃,未經環評審查通過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
劉炯錫等3人也指控美麗灣渡假村開發過程,涉嫌任意在杉原海灣傾倒工程廢棄土,並竊取國家資源,將沙灘上的海沙任意運出,美麗灣渡假村業者黃春發涉嫌竊盜、違反水土保持法及廢棄物清理法。
縣政府表示,美麗灣度假村申請飯店主體開發部分為0.9公頃,依規定不須經過環評,事後業者變更計畫,提出擴大開發面積計5.9公頃,已經超過1公頃,縣政府要業者應依法進行環評,並未核准動工,業者曾私自施工整地,才會出現廢土石方,已經開罰30萬元,並勒令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