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眾生然指問辯六種差別』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然指問辯六種差別』?依《省庵法師語錄》開示:眾生然指問辯六種差別。所謂
(一﹚ 六種差別者。1.內外邪正差別。2.儒釋立教差別。3.大小開遮差別。4.諸師宗趣差別。5.聖凡因果差別。6.心行是非差別。
(二﹚ 知此六種六別。則是非邪正。皎如指掌。不復生疑惑矣。夫迷緣起之正理。執斷常之邪見。投灰事火。五熱炙身。用此苦因。冀招樂果。外道所以為邪也。內修理觀為正行。外假苦行為助緣。或爇一香。或然一指。以此堅其誓願。大其心志。身見既破。我執亦忘。內教所以為正也。
(三﹚ 儒教主乎治身。身為父母遺體。固宜全受全歸。一有毀傷。便名不孝。釋教主乎治心。心為萬物之主。身乃四大假合。以之供佛。則破執滅罪。保此偷安。則出生浪死。此儒釋立教之所以差別也。
(四﹚ 小乘律中。然指犯吉羅。大乘明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非出家菩薩。小乘但期自利。故須奉法全身。大乘貴在利人。是以忘身為法。此大小開遮所以差別也。
(五﹚ 南山律師依大乘宗。深加讚歎。義淨三藏據小乘宗。橫生貶斥。至若荊溪永明慈雲法智。或辯論闡揚。或躬行履踐。後學取信良無惑焉。唯近世雲栖大師。獨不許可。唯恐末流狂妄。易流邪僻。故為權說以救之。一抑一揚。各有所以。此諸師宗趣所以差別也。
(六﹚ 法華明一切眾生喜見菩薩。頓捨一身。復燒兩臂。發誓願竟。兩臂還復。此得忍大士之現果也。梵網明新學菩薩千里遠來。師應如法開示苦行。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非出家菩薩。此初心受戒之遠因也。此聖凡因果之所以差別也。
(七﹚ 今人果能內發大心。外緣三寶。期心破障。刻志菩提。則罪滅福生。功無浪費。如其內負我人。外貪名利。以之鼓惑庸愚。招致供養則有過無功。不可不慎。人固有事同而心異者。不可不察也。此心行是非所以差別也。
由此觀之,如是『七者』,即所謂眾生然指問辯六種差別,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然指』者,謂然燒指頭或其他色身某部位,以便供養佛,如現今受戒然戒疤,梵網明新學菩薩千里遠來,師應如法開示苦行,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非出家菩薩,此初心受戒之遠因也。又『問辯六種差別』者,謂受戒然指或戒疤等之爭辯共有六種差別如上所述。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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