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馥林文化小編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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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3)

夏星雨★
*溫
沙漠之花

關於未來

一九八八年,七月十五日,星期五

愛丁堡,蘭開勒街

    「我想重點是要有所改變,」她說。「你知道的,就是具體去改變些什麼。」

「什麼?妳是說類似『改變世界』嗎?」

「不是整個世界,只要改變自己周遭,一點點就夠了。」

暗夜裡,他們倆蜷在單人床上,靜靜躺著一會兒,然後開始笑著。黎明前,他們的聲音聽起來特別低啞。「天啊,你相信我剛剛說什麼嗎?」她不可置信地說。「我聽起來好八股,對吧?」

「有一點。」

「但我是在啟發你耶!我想提升你可悲的內在。畢竟不久後,我們就要面對人生的冒險。」她轉過身面對著他。「但我想你也不用人提醒,你應該早就規劃好了吧?搞不好連流程圖都畫好了呢!」

「怎麼可能。」

「好吧。那你想做什麼?未來有什麼打算?」

「我爸媽會先幫我把東西搬到他們那兒借放,接著到他們倫敦的公寓住幾天,和朋友們見面,然後去法國——」

「非常好——」

「再來可能會去中國,看看那裡究竟在幹嘛,還可能會去印度旅行——」

「旅行,」她嘆了口氣說。「好老套。」

「旅行有什麼不對嗎?」

「是逃避現實吧。」

「我認為大家過分高估現實的重要性了。」他暗自希望這番話聽起來高深莫測又迷人。

她哼了聲。「也許吧,反正負擔得起就好,但你怎麼不說『我要去放假兩年』?說穿了不就是這樣?」

「旅行可以開拓心胸。」他邊說邊抬起手肘,然後親吻她。

「喔,這樣的話,我想你的心胸未免太開放了。」她把臉別過去,一會兒後他們又再次靠在枕頭上。「總之,我不是問你下個月要做什麼。我是說未來,你以後想做什麼?就是,我也不知道……」她頓了一下,接著好似想到什麼超新奇的點子(像五度空間之類的),她說:「……四十歲!你希望自己四十歲的時候是什麼樣子?」

「四十?」他看起來很難接受這個想法。「不知道。可以回答『很有錢』嗎?」

「那好……好膚淺。」

「好吧,那『很有名』。」他的鼻子輕輕碰著她的脖子,「聽起來很討人厭嗎?」

「不是很討人厭,是很……新鮮刺激呢。」

「『新鮮刺激呢!』」他模仿她輕柔的約克郡(譯注:Yorkshire,英格蘭東北部的一個歷史郡。)口音,把她學得像個笨蛋。這種情況她見慣了,那些時髦的男孩子就喜歡這樣,好像這腔調有多稀奇古怪,突然間,討厭他的感覺令她顫抖一下,但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她聳個肩轉過身去,背部貼著冰涼的牆壁。

「是啊,刺激,人生在世就是要活得有挑戰,不是嗎?為了所有的可能而奮鬥。副校長也曾經說過:『機會的大門會為你而敞開……』」

「『有朝一日,你可能會名留青史……』」

「不太可能。」

「所以,為什麼會新鮮刺激?」

「喔,不,我在胡言亂語。」

「我也是。天啊……」他突然轉過身,伸手在床邊地板上找菸,彷彿想穩定自己緊張的心情。「什麼四十歲,他媽的四十歲。」

她對著焦慮的他微笑,決定說得更絕。「所以,你四十歲究竟會是什麼樣子呢?」

他邊點菸邊沉思。「嗯,是這樣的,小艾——」

「『小艾』是哪位?」

「大家都這樣叫啊,我聽見他們這麼叫小艾。」

「沒錯,我朋友確實叫我小艾。」

「我可以叫妳小艾嗎?」

「好,你繼續說吧。」

「總之,關於『變老』這件事,我決定要維持像現在這樣。」

這就是達斯.麥修。她抬起頭,視線穿過瀏海看著他,他的身體靠在廉價的塑膠床頭上,即使沒戴眼鏡,她也很明白為何他想「維持像現在這樣」。他的雙眼緊閉,嘴裡漫不經心地刁著菸,側臉映著透過紅色簾幕的溫暖曙光,一副隨時準備拍照的模樣。看著這幕,艾瑪.摩利只想到「好看」兩個字,很蠢很老套,但沒有更貼切的字眼了,「帥氣」或許也可以。他輪廓深刻,皮膚下的線條讓人無法忽視,彷彿就算只剩骷髏也依舊充滿魅力。細緻的鼻梁泛著亮光,眼睛下膚色深沉,看起來有點像瘀青,但那是抽菸、熬夜以及和比戴爾女郎們玩脫衣撲克(他還故意輸)的結果。他的樣子有點像貓:眉毛細緻,豐厚而深色的雙脣刻意微微噘起,但現在有點乾裂而且染上了保加利亞葡萄酒的色澤。幸好他留著一頭亂髮,後面和側邊削得很短,因為現在沒上髮膠,前面的鬈髮看起來蓬鬆得像頂笨拙的帽子。

他閉著雙眼,鼻子呼出一口氣,他知道有雙眼睛正注視著他,所以將手夾在腋下,用力顯出胸肌和二頭肌。那結實肌肉究竟是哪來的?顯然不是因為運動(除非裸泳、玩水也算運動),那應該是家族遺傳,這種東西就像可以繼承的股票、股份以及高級家具。帥氣也好,好看也罷,大學四年的最後一天,他睡在她狹小的外宿房間裡那張單人床上,他身上的多色渦紋四角褲拉到髖骨邊。「帥氣」,妳以為妳是誰?十九世紀的簡愛嗎?成熟點,理性點!別再胡思亂想了。

她拿走他嘴上的菸。「我可以想像你四十歲的樣子,」她不懷好意地說。「我現在就可以想像。」

他閉著雙眼,微笑著說。「繼續說。」

「好——」她從床上坐起,把羽絨被塞到腋下。「你會開著敞篷跑車行經肯辛頓或雀兒喜區,最棒的是這輛跑車一點噪音都沒有,因為所有的車到了……我不確定,大概二○○六年吧,都會沒有噪音。」

他皺著雙眼在心裡默算,然後說:「是二○○四年——」

「你駕著跑車,離地十五公分向前狂飆,朝著國王路駛去,小肥肚頂著方向盤的皮革,手就像放在枕頭上。你的頭髮稀疏,胖得不見下巴;身形臃腫,擠在一輛小車裡;你晒得像隻油亮的烤火雞——」

「我們可以換個話題嗎?」

「你身旁坐著一個戴太陽眼鏡的女人,她是你第三任,不,第四任老婆,大約二十三歲,是位非常漂亮的模特兒,不,那是她過去的工作。你們在尼斯或是哪裡的車展上相遇,當時她正躺在引擎蓋上做展飾,臉蛋美麗得令人驚嘆,妝厚得跟鬼一樣——」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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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sta C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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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 : http://www.wretch.cc/blog/axis1372/32710016
當下,每個人都寂寞,卻又沉默。
因為害怕失去而拒絕擁有,猜想——這就是愛情。
在那對拍的時間點上,碰撞出茫然的情感,
於是,在蜿蜒的旅途上,尋尋覓覓後,才發現--原來那縷情牽,早就身繫已久。
剛開始,艾瑪、達斯都倔強的不肯承認在乎彼此,於是都錯過那份苦等的美好。
過去四年中的最後一天,相遇相知相惜;
未來的二十年中的每一年的那一天,牽手再分手。
「歲月」在於慢時間的淬釀和長時間的等待。
我們來來去去,於是一度忘記了初衷;
然而,讓我想起「泰戈爾」說:「愛是亙古長明的燈塔,它定晴望著風暴卻兀不為動,愛就是充實了的生命,正如盛滿了酒的酒杯。」
因為有風暴的摧殘才需要燈塔的守候,因為有了酒汁的任性才需要酒杯的包容,
就是因為有了彼此,生命才有了意義與價值,心版上才有刻畫下幸福與滿足的痕跡。
艾瑪與達斯,甚至是我們都懼怕「在老年時,會有許多閒暇的時間,去計算那過去的日子,把我們手裏永久丟失了的東西,在心裏愛撫著。」但我們不願只是回味。
由於,我們常常在彩虹的彼端,苦苦追循著那遠方的青鳥,卻忽略手上緊握著那把眼前的紅絲,踏踏邁邁,我們總是錯失人生許多眷戀的呼喊,
但是只要那兩顆心是緊緊依偎不分離,那麼一次次的錯過不會是種遺憾,而是種期盼;
只要那兩份付出是等質又等量,那麼真愛不再只是某一天,永恆不再只是虛詞。
等二十年不怕,怕的是二十年等不到;
而且愛,其實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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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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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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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女生~以許快要激怒他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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