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他的一切,包括可能會讓大部分女生生氣的事都愛。我覺得他不擅記住別人名字的樣子很可愛(我前上司叫法蘭克,但他老是叫人家弗萊德),甚至經典歌曲的歌詞也記不住。他給布萊恩公園裡同一個流浪漢一天一美元,為時將近一年,我也只能搖搖頭、笑了笑(一個可能開著Range Rover名車的流浪漢──會開車的金光黨)。我愛安迪的自信和他悲天憫人的情懷。我愛他陽光的個性,恰好配上他那鄰家男孩般金髮藍眼的帥氣模樣。能和這樣的男人在一起,我覺得好幸運。一個和我在一起六年,我在外面上完洗手間回來,還會站在那兒等我的男人;會在浴室的鏡子上,就著水蒸氣畫不對稱形狀愛心的男人。安迪愛「我」,我不否認這就是我們之所以在一起,而我也愛他的最主要原因。
「妳的貝果需要烤過嗎?」安妮從櫃檯的後方喊著。
「要。」我說。其實我沒有特別偏好烤貝果。
我的心思飄到安迪在唯爾市求婚的那晚,他假裝皮夾掉到地上,這樣他就可以趁撿回皮夾的時候,單膝下跪求婚(他這招顯然是事先練過好幾次的)。我記得我啜著香檳,訂婚戒指在暖爐照耀的火光中閃閃發亮,我當時心想,就是這樣了。這是每個女孩夢寐以求的時刻,這是我心心念念、衷心盼望的時刻。
安妮送上我的咖啡,我雙手包覆著熱燙、沈甸甸的馬克杯,然後把杯子湊近嘴邊,啜了好長的一口,想著我們訂婚後的一年,那個充滿派對、婚前送禮會和準備婚禮忙翻天的一年。我們談著婚紗和禮服、婚禮上的圓舞曲和白色巧克力蛋糕。一切都是為了那個迷人的夜晚。我想到我們那感人熱淚的婚禮誓詞。我們的第一支舞是「世界多美好」。親友們給了我們溫馨、妙語如珠的祝賀,雖然盡是些老掉牙的詞句,但對我們的結合來說,形容得千真萬確:才子佳人……真愛一世……天作之合。
我記得我們搭了婚禮隔天早上的班機前往夏威夷,我和安迪坐在頭等艙裡手牽著手,笑談我們結婚當天發生的小插曲:攝影師在哪個時候沒有「混入人群」同樂?前往婚宴會場的路上,雨勢有沒有可能下得更大?我們有沒有看到他弟弟詹姆士醉到不行?我想到我們蜜月時的黃昏散步、燭光晚餐,還有一個特別輕鬆的早上,我和安迪在可愛島北岸一處隱蔽、叫做魯瑪海的半月形沙灘上悠閒度日。有著細軟的白色沙灘以及從藍綠色水中突出的美妙火山岩相伴,這是我此生所見最讓人屏息的畫面。當下,就在我讚嘆眼前美景的時候,安迪把史蒂芬‧安柏斯的書放在我們的大海灘巾上,牽起我的雙手,吻了我。我回吻著他,將這一刻記在腦海裡。海浪的聲音此起彼落,海風涼涼的觸感拂著我的臉,還有檸檬香混和著我們身上椰子防曬油的味道。親吻之後,我告訴安迪,我從來沒這麼快樂過。這是實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