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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en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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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傑

 

我幾幾個人聊過那晚的事情,奇怪的是,他們能了解自殺的部分可是卻不懂披薩的部分。大部分的人都了解自殺吧,我猜;大部分的人,即使是深深地藏在心底,也會記得在生命的某一天想過隔天早上是不是真的真的想起床。

想死似乎是活下去的一部分。不管怎樣,我跟幾個人說除夕晚上的故事,沒出現「什麼?你想自殺?」的反應。比較像是「喔,這樣啊,你的團毀了,你的音樂已經沒看頭,這是你這輩子唯一想做的事,加上你跟女朋友分手,她是你當初來這個天殺的國家的唯一原因……是啦,我看得出來你為什麼會去那屋頂。」可是下一秒鐘,他們通通想知道為什麼像我這樣的一個人會去送他媽的披薩。

 

好,你們不認識我,所以你們必須相信我說的話,我不是個笨蛋。我該死的讀過所有我讀得下去的書,喜歡福克納(Faulkner)、迪根斯(Dickens)、馮內果(Vonnegut)、布蘭登畢漢(Brendan Behan)跟迪倫湯馬斯(Dylan Thomas)。那個星期初──精確點是聖誕節──我才看完李察葉慈(Richard Yates)所寫的《革命之路》(Revolutionary Road),這本小說好得沒話說。我本來打算帶著這本書跳樓的──不僅是這樣做蠻酷的,而且還可以為我的死亡添加點神祕感,可能還會讓更多人讀這本書。

可是事情到後來,我沒時間準備,還把書忘在家裡。不過我必須說,我不建議在聖誕節當天、在冷颼颼的小套房、在一個你什麼人都不認識的城市裡讀它。它可能對我的常識沒幫助,懂嗎,故事結局挺讓人失望的。

算了,重點是,人們很快就下決定,認為任何為了基本薪資在除夕夜騎爛摩托車送披薩的人,一定是個敗類,而且幾乎可以肯定很缺錢。嗯,好吧,在定義上我們是敗類,因為送披薩是敗類的工作,可是我們不全是傻瓜。

事實上,就算我讀過福克那跟迪根斯,我也可能是同事中最笨的,或至少是學歷最低的。同事裡有非洲醫生、阿爾巴尼亞律師、伊拉克化學家……我是唯一沒有大學文憑的人。(我不懂這個社會裡怎麼會沒有跟披薩有關的暴力事件。想想看:在辛巴威你高人一等,不論是腦科醫師還是什麼的,由於法西斯黨員想把你釘在樹上,你才逃到英國來,最後淪落到在凌晨三點替一些吸大麻腦筋不清楚天殺的青少年送宵夜……你看看,你是不是有理由把他們的下巴打碎?)雖然如此,有不少辦法可以當個敗類,也可以很確定失敗的方法不只一種。

所以我可以說我在送披薩因為英國爛,說得更仔細點,英國女孩爛,而我無法合法工作因為我不是英國人,或義大利人,或西班牙人,或他媽的芬蘭人,管他是哪國的,我只好做唯一我能找到的工作;伊凡,在好萊塢路開義大利餐廳的立陶宛人,不在乎我是從芝加哥來,不是赫爾辛基。用另一種方法解釋,運氣爛到谷底,對我來說沒有地方是太小、太黑、太封閉跟沒希望。

我這世代的問題是我們都認為自己是他媽的天才,製造東西不能滿足我們,做買賣、當老師、不管做什麼都不能;我們都只想做大事。身為二十一世紀的主人翁,這是我們不容奪取的權力。

如果克莉絲汀或小甜甜布蘭妮或那些選秀節目裡的蠢人都可以成功,為什麼我不行?屬於我的東西呢?嗯,我的搖滾團,我們的現場表演是你在酒吧裡所能看到最讚的,出過兩張不只樂評家跟發燒友喜歡的唱片。可是天分永遠不夠讓我們快樂,對不對?我的意思是,這該夠了,因為有天分是上天的禮物,該好好感謝老天,可是我沒有。我反而還很不爽,因為沒人付我錢,我也沒出現在滾石雜誌的封面上。

王爾德曾說過,一個人想過的生活,通常都不是他現在的生活。嗯,說得真他媽的對,王爾德。我想過的生活是在溫布利、麥迪遜廣場出現的頭條秀,還有白金唱片、葛來美獎,可是這都沒出現,也許這就是我覺得可以隨時放棄生命的原因吧。我現在的生活不讓我做,我不知道……做我以為的自己,甚至不讓我好好站直,就好像沿著一條越來越窄、越來越暗、水不斷滲進來的隧道走,我整個人縮成一團,前方還有一塊巨石擋著我,而唯一個工具只有指甲。

可能每個人都有這種感覺,可是沒有理由一定得如此。算了吧,那個除夕夜我總算受夠了。我的指甲早已磨損,指尖也磨破,再也挖不下去了。團散了,唯一能表現自我的空間只剩下檢視自己不真實的生命:我要像超人一樣從他媽的屋頂上飛下。除了,事情最後並不是這樣。

一些作古的人、對身旁人事物太過敏感而活不下去的人:雪薇雅.普拉思(Sylvia  Plath)、梵谷(Van Gogh)、薇吉妮雅.吳爾芙(Virginia Woolf)、傑克森.帕絡克(Jackson Pollock)、普力摩.李維(Primo Levi),當然一定要把科特.柯本(Kurt Cobain)算進來。一些生龍活虎的人:喬治.布希(George W. Bush)、阿諾史瓦新格(Arnold Schwarzenegger)、奧薩馬.賓拉登(Osama Bin Landen)。

在你可能會想跟他們出去喝一杯的人旁邊打個叉叉,然後看看他們是在作古還是生龍活虎那一邊。對,你會發現我動了點手腳,有幾位詩人、音樂家之類的可能會搞砸了我的論點,所以不在我的「生龍活虎」名單裡。你也會指出史達林跟希特勒沒那麼偉大,他們早死透了。不管怎樣就讓我高興一下吧:你知道我講的是什麼,敏感的人覺得活著很沒意思。

發現莫琳、潔西、馬汀正準備要走上梵谷那條路離開這世界時,我很訝異。(是喔,謝謝,我知道梵谷沒有從北倫敦的某大樓上跳下來。)一位看起來像清潔工的中年婦人、一個老是尖叫的瘋癲少女跟一個臉色發黃談話節目的主持人……根本湊不起來嘛。自殺是為了薇吉妮雅.吳爾芙跟尼克.杜雷克之類的人發明的,不是這些人。自殺應該是很酷的。

除夕夜是為多愁善感的廢柴準備的。

是我自己腦殘,當然會有一些貪小便宜的人聚在這裡,我該選個更經典的日子──像328號,薇吉妮雅.吳爾芙走入河裡的忌日,或是尼克.杜雷克的1125。如果任何人在這幾個日子出現在屋頂上,他們很有可能都有相似的靈魂。不像這些沒救的廢物,不知怎地說服了自己,覺得一年的最後一天有什麼特殊意義。只是當我知道要送披薩到頂尖大廈的派對時,我覺得機不可失。我的計畫是信步走到屋頂,看看四周習慣一下,送完披薩後再回來跳。

不知怎麼搞的,我跟三個打算要自殺的人一起啃我要送的披薩。那三個人盯著我,期待一篇蓋茲堡之類的演講,談談為什麼他們的生命值得延續下去。很諷刺,真的,我不在乎他們到底要不要跳。我又不認識他們,他們通通看起來都不像會對人類有任何貢獻。

「那,」我說,「好極了。披薩。非常適合今夜的好東西。」你可能知道這是雷蒙.卡佛說過的話,可是這些人沒一個聽過。

「現在要怎樣?」潔西問。

「我們吃披薩啊。」

「再來呢?」

「再等個半小時好嗎?之後再來看看我們進展到哪兒。」我不知道這句話從哪裡冒出來的。為什麼要半小時?那時候又會發生什麼事?

「每個人都需要給自己點時間。在我看來,事情變得有點混亂。所以三十分鐘如何?同意嗎?」

一個接著一個,他們點點頭,我們繼續一言不發地嚼著手上的披薩。這是我第一次吃伊凡做的披薩,味如嚼蠟,可能還有毒。

「我才不要他媽的坐在這裡三十分鐘盯著你他媽慘兮兮的臉看。」潔西說。

「前一分鐘妳才同意要這麼做。」馬汀提醒她。

「那又怎樣?」

「那同意卻又做不到有什麼意義?」

「沒意義。」潔西根本沒把這件事放在心上。

「從一而終是沒想像力的人最後的避風港。」我說,又引用王爾德的話,我忍不住。

潔西惡狠狠瞪我。

「他沒在欺負妳。」馬汀說。

「本來就沒意義,不是嗎?」潔西說。「這是我們來這裡的原因啊。」

看吧,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哲學論點。潔西說只要我們待在屋頂,我們都是離經叛道的人。不必履行任何合約,不必遵守任何規定。我們可以去強暴、去殺人放火,沒有人會在意。

「活在法律之外,你必須對自己誠實。」我說。

「你他媽的在講什麼?」潔西說。

你們知道嗎,我從來都搞不太懂你他媽的是什麼意思。巴布.迪倫先說的,不是我,不過我一直覺得這是句好話。這是第一次我可以好好檢視這句話的含意,可是卻看不出來這有什麼用。我們活在法律之外,可以面不改色說謊,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們不該這麼做。

「沒什麼。」我說。

「那閉嘴啊,洋基小子。」

我乖乖閉嘴。我們還有差不多二十八分鐘。

 

 

潔西

 

很久以前,我差不多八、九歲的時候,看到一個關於披頭四的電視節目。珍喜歡披頭四,所以她逼我跟著看,我並不介意。(我可能有跟她說我不想看,可能還碎碎念了一陣子讓她生氣。)舊事不提,當林格(Ringo)加入,你覺得身體發顫,就是這樣,四人合體,他們準備好飛翔,成為史上最成功的樂團。嗯,這就是阿傑帶著披薩出現在屋頂時我的感覺。

我知道你們會怎麼想,喔,她會這麼說只不過是因為那聽起來很棒,但我並不是那個意思。我很坦白地說。雖然配上頭髮跟皮衣,他看起來像個搖滾巨星,可是我的感覺跟音樂完全無關;我只是覺得我們需要阿傑,所以他出現的時候我覺得感覺對了。雖然他不是林格,比較像保羅。莫琳是林格,雖然她不是很有趣。我是喬治,雖然我不害羞或崇尚心靈。馬汀是約翰,雖然他一點天分也沒有,也不夠酷。想想看,可能我們就是另一個四人團體。

不管怎樣,就是有某種事情會發生的感覺,某種有意思的事情,所以我才不懂為什麼我們就只是坐著吃披薩。我這麼說啦,也許我們該聊聊,然後馬汀緊接著,什麼?分享我們的痛苦?他臭著一張臉,好像我說了什麼蠢話,我叫他廢物,然後莫琳聽不下去,問我在家是不是也這樣講話(我是),我就叫她黃臉婆,馬汀叫我又笨又嘴賤的小女孩,於是我對他吐口水,沒錯我是是不該這麼做,順便一提我也很久沒這麼做了。他做出想把我掐死的動作,阿傑跳出來擋在我們之間,這對馬汀來說沒差,反正我覺得他不會打我,而我卻絕對會打他、咬他跟抓他。這段小插曲之後,我們坐在原地喘氣、呼氣,好好恨對方一下子。等我們都平靜下來,阿傑說了點什麼像是,我不確定分享彼此的經驗會有什麼害處,除了他用太美國人的方式講。馬汀一副,喔,誰對你的經驗有興趣?你的經驗就是送披薩。阿傑說,那分享你的啊,不要說我。可是太遲了,我從他說分享經驗的時候就知道,他來這裡的原因跟我們一樣。於是我說,你是來這裡跳樓的吧,對不對?他沒接口,馬汀跟莫琳看著他。馬汀只說,你要帶著披薩一起跳嗎?可是這是有人點的耶。雖然馬汀是在開玩笑,可是阿傑的專業自尊受到打擊,他跟我們說過他先來這裡看看情況,之後會下樓把披薩送完再回來。我說,喔,我們已經把它們吃完了。馬汀說有沒搞錯,你看起來不像是會跳樓的人。阿傑接口,說你們是那種會跳樓的人,我一點也不覺得意外。就這樣,感覺得出來氣氛有點僵。

於是我再試一次。好吧,我們來聊聊,不必分享痛苦。只要,講講自己名字,還有說為什麼來這裡,可能會蠻有趣的。我們可能學到些什麼,可能找出看開的方法,或其他東西。我必須承認,我已經有個計畫。計畫就是他們幫我找阿柴,然後阿柴跟我復合,我就會覺得好多了。

可是他們讓我等,因為他們要莫琳先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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