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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小報日記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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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en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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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連續搶案中的疤面搶匪

一般特派員是一項會讓你總是提心吊膽的工作。你會整天緊張兮兮地坐在桌前,以為編輯已經忘記自己的存在,可是下一秒鐘又被拉下床,急忙趕去酒店搶案或是公寓火災的現場,一直得到大半夜才能結束工作回家。

《紐約郵報》的傳奇就是將他的貓以大眾運輸系統Metrocard10與MaBSTOA11來命名的古怪夜班編輯麥克.赫奇曼。他在傍晚接替約翰.曼奇尼的班之後,從來就不擔心讓記者們大半夜還在跑新聞。赫奇曼的名言是「隨時都在街上挖掘新聞的人才有資格當編輯,每一個人都要去採訪火災之類的新聞,以及沒有什麼領一倍半薪水的事(那是指在你完成七個半小時的工作時間後還在工作的加班費,而我們常常都是這樣)」。

《紐約郵報》的記者們之間流傳著一個笑話:當你愈是想要忙一點時,就會一整天都很清閒;而當你愈是想要在辦公室裡偷個閒,就會被派去某個紐約陰森偏僻的角落跑新聞。

安格斯從英國飛來的那一天,就是上述情況之一。我被呼叫器的嗡嗡聲給吵醒,兩秒後就傳來刺耳的電話鈴聲。

「本地新聞部,瑪麗琳.麥特力克找妳。」麥隆的聲音說。

「嗨,有個在J線地鐵上逮捕了一名用槍抵住小嬰孩頭部搶了三名母親的假釋犯,」日班採訪調派編輯瑪麗琳用她有效率的聲音說。「名字叫做杰邁內.巴瑞馬。」她給了我一個位於皇后區174街雙號地址。「我想應該是聖阿本斯區那附近。等一下有人會帶照片給妳。這個傢伙前科累累,有五項因搶劫與非法持有槍枝的罪名而遭到定罪,上個月才獲得假釋,逃過上次的追捕行動,昨天晚上才又落網。警方在他搶了一名婦人的金鍊子後發現了他的行蹤,他跳到鐵軌上,還試圖躲到火車底下……妳都抄下來了嗎?」

我的字跡還是跟鬼畫符一樣。「唔,我要去他住的地方嗎?」

「那是警方聯絡室給我們的地址。不用擔心,他現在被羈押在看守所。妳去看看他家還有哪些人,問問其他人對這個搶劫犯的看法。」

在我有機會開口問如何去聖阿本斯的地鐵前,她就掛斷了電話,所以我只好向我的新聖經求救──崔西給的街道圖。

皇后區174街是在荷里斯社區後方一條狹長的路上,那裡是第一個繞舌團體Run DMC的發跡地。崔西向我說明過皇后區地址的後兩碼若是雙號,代表位於對街,門牌號碼是在建築物上面。就在感到混亂又懵懂間,我猜想自己可以搭E線地鐵到最後一站的牙買加中心,然後再走個半哩左右就會到。我還沒學會怎麼叫同樣也是指派到事發現場的攝影師,在最近的地鐵站來載我的方式。

這次跟我搭檔的攝影師是資深老手瑞克.丹波,他有著一頭油亮蓬亂的黑髮,鬢角已呈花白,說起話來有長島人特殊的緩慢口音。在我終於輾轉來到第109大道的轉角時,他從對街閃了車燈向我打招呼。

「妳好,妳是新來的交換記者,對吧?」他從敞開的窗戶彈出煙蒂。「不好意思,車裡亂七八糟的。」

「沒關係。」我說,看到腳邊有一堆喝過的咖啡杯、散亂的《紐約郵報》,和皺巴巴的麥當勞紙袋。「你有煙嗎?」

我在到達紐約的那一刻,就下定決心要戒煙,但是在等待事件發生,或是在跑新聞的記者們,全都在抽,讓我不可能達成這個目標。而且抽煙對於促進這個業界的人際關係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一環。

瑞克點了根煙給我,並且朝窗外的一幢老舊磚造、半分離的房子比了比。前門與一樓的兩扇窗戶上,都裝了布滿鐵銹的欄杆,庭園小徑在泥濘的草地上蜿蜒著,一輛兒童用塑膠三輪車倒在一旁。

「就是這裡。這傢伙根本就是個變態。一個被他搶的婦女,昨天來指認他了。他的右臉頰上有一條很大的傷疤,而且他們要他重複在地鐵上做的事。他用槍抵住孩子的太陽穴說:『妳他媽的再不閉上嘴,我就轟掉她的腦袋。』那個女士聽到他重複這句話時,簡直嚇壞了,說又讓她想起那個殘忍的畫面。」

瑞克拿出一張皺皺的照片影本。

「這是昨晚警方帶他嫌犯示眾時的樣子。如果妳要的話就留著吧。」

「嫌犯示眾(perp walk)」是指當警方帶嫌犯步出警局坐上巡邏車,並且準備開往法庭進行審理作業。為了要炫耀他們的功績,警方通常會通知媒體,好讓媒體能拍到清楚的嫌犯照片。

照片中的男子,雙眉緊蹙、面帶怒容、兩頰削瘦,他的右臉頰上有一條醜陋的縫痕,從中間將臉頰一分為二,看來像是刀傷。我希望他現在不會出現在174街。

我將照片放進袋中,深吸了一口煙。在這部充滿霉味的封閉車廂中,我的胃早就因為煙味而上下絞動著。「我們該去按門鈴嗎?」

「我已經去按過了,沒人在家。等著吧,看有誰會出現。他們大概是在法院吧,不過法官不會讓這個傢伙交保釋放的。」

我發現瑞克的相機已經放在他的大腿上。我們就這麼坐在車裡兩個半小時,中間有一抽沒一抽地吸著煙。為了要打發時間,他聊起他最近的新發現──Match.com交友網站。他的朋友最近娶了一個在網路上認識的女人,瑞克是個鰥夫,在《紐約郵報》的工時又長,幾乎沒有認識女人的機會,所以他決定要試試看,到目前為止已經跟三個女人見過面。

「然後呢?」我被他的話給吸引住了。「結果怎麼樣?」

「嗯……我這麼講啦,網路上的女人,本人跟照片都不像。」他說,點了另一根薄荷百樂門煙,然後把火柴丟回凌亂的儀表板上。「去見面的時候,完全認不出她們。真的,本人都比照片裡的老,而且通常也比較肥。」

瑞克說他最近約出來吃飯的,是個離過婚的廣告專員,聲稱她只有三十二歲,但是瑞克目測她至少還要再大上五歲。不過她還是很迷人──直到她咕嚕咕嚕地乾掉一整瓶紅酒,在吃完那頓飯時,簡直就是處於歇斯底里和痛哭流涕的狀態,告訴瑞克說她有多寂寞。他幾乎是將她抬出後座,再扶她進家門。

「然後她就無消無息了。她應該慶幸我不是什麼約會強暴犯才對,反正那次之後,我就把她設成拒絕往來戶。紐約有一大票年華已去的單身女子,她們不能接受這個事實,我看連妳都不會想要靠近她們。」

喔,天啊,希望我永遠不會變成那樣的女人。我忽然好想安格斯。

突然,一個穿著棕色長雨衣和靴子上圍了一圈毛皮的中年婦女,從第109大道轉到109-xx號的庭園小徑上。我們立即開了車門。在她掏出鑰匙準備要開門之際,我來到她身邊,而瑞克就站在我身後。

「是巴瑞馬太太嗎?巴瑞馬太太,不知道妳現在有沒有空?」我說,我的心臟因腎上腺素激增而急速跳動著。

她並沒有轉過身。

「我們是《紐約郵報》的記者,可以跟妳談談杰邁內嗎?」

「我沒有什麼好說的。」她說,同時很快地將鑰匙插入門上的三個鎖中,仍然還是背對著我。

「但是妳是他母親,不是嗎?」瑞克說。

她轉過身,相機迅速拍了幾張照片。她舉起手來遮住臉,嘴裡還罵著髒話。「如果你敢用那些照片的話,我會把你們報社告到死。」說完用力甩上門。

瑞克對我聳了聳肩。「我就猜她不會告訴我們什麼的。」

我們回到車上。二十分鐘後,一個走路大搖大擺、穿著寬垮牛仔褲的瘦高年輕男子,也走近那幢房子。我又下了車,急忙攔住他。

「打擾一下,請問你認識杰邁內嗎?」我說。

房子前門倏地大開,杰邁內的母親又出現在門口。

「嘿,你們離我兒子遠一點,不要來找他的麻煩。」她大叫著。她身後出現一個男人,面露兇光走下臺階,朝著我走來。我出於直覺趕緊逃回車上。那個男孩迅速進了屋子。

「妳聽到她講的了,給我滾出去這裡。」那個男人在離我面前幾英吋的地方咆哮著,他藍色迪士尼T恤下的手臂,像是吃了類固醇一樣,滿是結實的肌肉。我的眼裡只注意到這一點。一顆心噗通噗通直跳。

瑞克將我推開,手拿相機正視著那個傢伙。「嘿,他媽的,你以為自己在跟誰說話?你很驕傲自己的兒子是個變態的爛貨嗎?」

「我說滾出我家,不然我就打斷你的脖子跟相機。」那個男人說。

「我們並不是在你家。看到人行道了沒?這是公有財產。我他媽爽的話,一整天都可以站在這裡。」瑞克也大聲吼了回去,生氣地指著地面。「還有,如果你不想跟我們談的話,就等著看明天的報紙吧。」

「感謝你寶貴的時間,先生。」我說,心裡想著瑞克似乎比那個男人還兇狠。他到底在想什麼啊?

那個男人氣沖沖走回了房子。瑞克打開車門,把相機放在駕駛座上,然後點了一根煙。

「激怒他們是個技巧,有時候得這麼做,才能採訪到或是拍到照片。」他大口吐了一口煙,看著前面的房子。「我做這行二十年了,告訴妳,這個城市裡到處都是人渣。」

我試著隱藏自己抖顫的雙手。或許當記者就是這麼一回事吧,永遠也不知道下一秒鐘會發生什麼事。

我的呼叫器振動著,上面顯示要我回電給史提夫.馬許。我向瑞克借了電話。

「關於嬰兒搶犯,有沒有什麼消息?」他說。

我報告了當天早上的情況,說應該是不可能再從他們的嘴裡採訪到更多的內容。然後史提夫給我一個新地址,是在布魯克林區康尼島附近的Y大道上某間公寓的五樓。

「警局聯絡處說他女友可能住在這裡。」史提夫說。

康尼島離這裡有段路,我本來以為瑞克會開車載我過去,而對下一段冒險感到興奮。但是瑞克撥了通電話回編輯部,他們叫他跟另一個記者去阿斯托里亞採訪一樁酒店武裝搶案。在他發動車子時,我的驚慌惶恐又上身了,希望杰邁內的女友比他父母好應付一點。

瑞克在牙買加中心把我放下車。我抓著街道圖,展開一場從皇后區東邊到布魯克林區西南邊,長達一小時、換了三線地鐵的漫長之旅。當我終於出現在X大道車站時,發現自己踩在一條被地鐵高架鐵軌陰影所遮蔽的狹長荒涼街道上,毗鄰的是一個充斥著木板倉庫的工業區。現在已經將近下午三點半,在天黑之前,我還有半小時左右的時間。

我走在往Y大道的路上,試著裝出冷靜的神情。上一次我獨自來到布魯克林區的時候,幸運釣到戴克林,但是這一次如果我能活著回去,就是天主保祐了。

Y大道通到一處紅磚公寓林立的廣大區域,我想我要去的地方應該就是其中一幢。我小心地跟著建築物上的門牌號碼,以致於離馬路愈來愈遠,所以我忍不住尋找著最近的電話亭,身上沒有手機,萬一我被強暴怎麼辦。

經過一處遊戲區時,有一群高中生懶洋洋地坐在鞦韆上抽著煙,每個人都盯著我看。我兇惡地用「看什麼看,本小姐可是對這裡很熟的」的眼神回瞪他們。

我故意邁開大步向前走,像在學校學的自我防禦術那樣,最後終於來到我要找的地址──一幢黑色大門的八層樓建築,中間的新月形強化玻璃已經被砸碎,金屬對講機鎖也被破壞,讓我得以直接推開門上樓。

大樓的門廳裡,如同瀝青般漆黑一片。我讓門在身後大開著,將光線引導進來,邊猶豫著該不該走上樓。地面上到處都是煙屁股和尿液,昏暗的電梯門半開著,裡面滿是塗鴉。我一點也不想搭那個鬼東西。遠遠的另一端有扇門,我深吸了一口氣,回頭確定沒有人跟在身後,然後往樓梯間的方向跑去。我一徑往上走,腳步聲在幽暗的環境中清晰可聞。

就在我經過一堆用過的保險套和碎玻璃時,為求自保,我從袋子裡拿出了一枝筆。可是,等等,現在又不是在演電影,我這樣是做什麼?難不成碰到持刀或持搶的搶匪時,要用原子筆戳他的脖子嗎?

我走到五樓,有隻狗在門後狂吠了起來。我往後跳了一步,盯著門下裂縫透出的狗影子,一動也不敢動。王八蛋,我最討厭這樣了,簡直就是場惡夢嘛。為什麼我不乾脆走回地鐵站,告訴史提夫這個住址沒人在家呢?不會有人知道的,然後我就可以回家等安格斯。

可是我差那麼一步就進到公寓裡了,哪個傻子會現在就放棄?況且我正在做自己夢想中的工作,只是沒想過會這麼孤單罷了。我安慰著自己,無論發生什麼事,很快就能跟安格斯見面,把所有的冒險故事都告訴他。然後我按下骯髒的門鈴,希望沒有人來應門。

我聽到門閂滑動的聲音,又深吸了一口氣,裝出戰鬥的姿勢。一位穿著紫色運動服的老婦人來應門,她有著淺棕色的肌膚與矮胖的身形,脖子上多條金鍊子中有一個金色的十字架。她一臉驚訝地看著我。

「呃……妳好,」我結結巴巴地說。「我是《紐約郵報》的記者,請問妳認不認識杰邁內.巴瑞馬?」

「《紐約郵報》?我當然認識他,他是我女婿。進來吧,我剛好有煮一些咖啡。妳是哪裡人啊?」

「英國。」我說。這個持槍抵住小孩的惡徒居然是她女婿,而她還要請我喝咖啡?
「動作快一點,妳不知道誰會偷偷潛伏在樓梯間裡。」她說。我走進門口,深信她說的完全正確。

客廳裡有一組裝飾著流蘇的紫色沙發與扶手椅,上面舖著一條用五顏六色毛線鉤織出來的被子,旁邊絨毛地毯上則散落著小孩的玩具:一部紅色的紐約市消防車、星際大戰的人偶、幾個像是機器人的超人玩具。半隱藏在拉門後的小廚房裡,傳來陣陣美味的雞湯香氣。

相較於外面的陰森可怕,這裡的舒適感還真不協調。老太太走進廚房,拿出一個有「我愛康尼島」字樣的杯子。我出於禮貌站起來接,她卻堅持要我坐下。

「我女兒麗茲特去學校的時候,我就幫他們照顧兒子。」她對著地板上的玩具笑著說。「妳要問關於杰邁內的什麼事?」

該死,搞不好她對女婿因持槍強劫而被捕的事還不知情,而且還請我喝咖啡,我該怎麼開口?

「呃……」

她微笑等著我開口,我開始冒冷汗。

「他被逮捕了。」

「為什麼?」她看起來真的是嚇到了。

我低頭看著咖啡杯。我該怎麼向她說明?

「呃,似乎是他用槍抵住幾名婦人的孩子,然後搶了她們……」

我的語調微弱得像是老師對家長說他們的孩子在學校逃學的事情般,但還是跟這個溫暖的房間完全不搭嘎。

「杰邁內?不可能,這一定是誤會,杰邁內絕對不會做出這種事的。」她雙手交疊在大腿上,對於她澄清我的誤會而露出滿意的表情。「他是個好女婿,對我女兒跟孩子都很好,母親節的時候還會送我花呢。」

我現在一頭霧水。他的岳母怎麼可能會不知道他前科累累呢?可是眼前的這個女人,把杰邁內講得跟個聖人一樣。一個自己有小孩的人,怎麼可能會把槍抵在其他人的小孩頭上?一定是哪裡搞錯了。我開始覺得鬆了一口氣。

「我想我們一定是錯怪了杰邁內。」我微笑著說。「抱歉打擾妳。」

「沒關係,跟妳聊天很愉快,這附近很少看到英國人。」她說。

我把筆記本放回袋子裡,起身準備離去時,心臟突然停止跳動了一下。在老太太的窗架上,我注意到一張照片。我走過去,仔細地看著它,眼中只有那條將父親的右臉頰一分為二的疤痕。

我現在想起杰邁內.巴瑞馬的照片影本了,將它拿了出來,交給那名老太太。

「這是杰邁內,沒錯吧?」我的聲音拔高顫抖著。

「沒錯,這就是他!」前一秒鐘她的聲音聽起來充滿了驕傲,後一秒鐘就一臉疑惑。電話響起的聲音讓我們兩個都跳了起來。

「一定是我女兒打來的,她要來帶孩子回去。」她伸手接起電話。「麗茲特,有一位《紐約郵報》的記者,她說杰邁內被逮……」她似乎聽到什麼而呆住了,然後看著我,所有的友善在她臉上瞬間消失。

「我女兒叫妳滾出我家。」她對我咆哮著。

「我很抱歉發生這……」

「馬上滾!我女兒叫我不能再跟妳多說一句話。」

我把咖啡杯放在桌上,趕緊向她告別。她甩上我身後的門。在我衝下樓梯,詛咒著自己的愚笨時,門後的狗又開始吠了起來。感謝上帝讓我看到那張照片,我的第一印象又再一次失效了。

我打開樓梯間的門,跟一個穿著金屬藍外套、抱著幼兒的瘦高女子差點迎面撞上。我們立即就知道對方的身份。

「喲,記者小姐,是誰准妳進到我家的?」她對著我的臉大罵。

「呃,是妳母親開的門。」我摸索著筆記本,跟想要逃命的念頭對抗著。

「是嗎?妳沒權力打聽杰邁內的事情。他是個好人。」

該死,我的筆呢?

「呃,不知道妳可不可以告訴我妳的全名?」

「去你的,我才不跟什麼狗屎記者說話。」她抱著嬰兒開始往樓上走去。

「是喔,可是把槍抵在小孩頭上的人不是更狗屎嗎?」我對著她背後大叫。

「賤貨。」她回罵我。

我懷疑瑞克的激怒策略真的會有效。

但是至少我得到一些成果。我可以把這個女人和她母親說的話轉告史提夫.馬許,然後回去見安格斯,同時也逃過被晚班編輯麥克.赫奇曼,把我整晚派去康尼島的苦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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