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理性與感情面綜合而言,我個人比較傾向支持親民黨.
蓋因就我個人觀察到的某種定理來說,與我理念相合的政黨中,小黨總是比較有模有樣,清新可人.他們奮鬥的事情是比較貼近人民的,也沒那麼多的政治稀泥好和.
換言之,其沾染的政壇惡習少,好歹是個模樣.
政黨一大,狗屁就多.國民黨與民進黨皆如此.所以了,監督這些人絕對有其必要,這些人最不可信.
================現在進入符合標題題旨的正題:
這幾天我在想,如果馬英九條款過了,對馬英九豈不是太不公平?馬英九是好人哪!馬英九是遭迫害的啊!
後來想想,我多慮了.
就馬英九本人而言,若此時此刻為他而量身訂作此類條款,對他個人並不公平,但是,若因馬英九之故而立下此等”亂世良法”,豈不妙哉?!善哉?!
若不是馬英九遭妒,這種條款哪能下的來?馬英九其實幫助了此條款的提出.以一人之委屈成就國家良法,設下防惡界線,此條款的重要性實在不可小看.
馬英九雖不求仁卻得仁,其願應足矣!
馬英九默許了國民黨排黑條款的廢止在前,又宣佈一審有罪參選總統到底在後,正可謂盡失人心.此番機會再現,馬英九應該樂觀其成,以彰君子風範才是.
為限制你馬英九一人而意外奠定國家舉賢良善機制,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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