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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黑雨  副市長: 小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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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首長,你們破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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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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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4)

Xuser
黑雨
小白兔(雞兔同籠)
麥芽糖

引用文章馬英九的六千五百個證人

馬英九平日給人的感覺不止是守法,而且極具良心正義感.首長特別費中有一半雖是變成了首長們的變相加薪,可就法而論,畢竟不是正當名目下的私人薪水.這是國民黨政權長期執政以來留下來的陋規.

馬英九拿了,全國六千五百個首長也拿了,大家遵行陋規,算不到貪污頭上,可卻讓人民感覺怪怪的.原來首長們也是睜隻眼閉隻眼,蕭規曹隨,可以拿的就放到私人口袋裏去了.

反正有錢可領,代代相傳.誰也不會去計較那錢的名目是否恰當.

這是個講法的時代.公務員所領的每一分錢,都應有適當的科目對應才是.

行政院函釋特別費報支手續之規定
行政院 函 中華民國87年7月21日臺忠授字第05642號函訂定
受文者:國民大會秘書處等
主 旨:中央各機關首長、副首長特別費列支標準修訂如附件,自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一日起實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依照辦理。
說 明:
一、本案因調整所需增加經費,本(八十八)年度由各機關在相關科目業務費項下調整列支,八十九年度請依預算規定程序辦理。
二、前述特別費報支手續,仍以檢具原始憑證列報為原則,倘有一部分費用確實無法取得原始憑證時,得依首長、副首長領據列報,但最高以特別費用半數為限,如兼任兩個機關首長,以領據列報部分,以選擇其中一個職務列報為限。
三、編列非營業基金預算之機關、學校首長因公招待、饋贈、公共關係等費用,應依「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規定列支公共關係費,八十八年度仍編列特別費者並請改列公共關係費併決算辦理。

=========================

「由於法律明定特別費的使用,有一半可以不用檢具收據,因此很多部會首長都在填個收據後,視為薪資的一部分。以目前部會首長薪資十八萬四千九百六十元計,加上特別費的一半,將可達廿二萬九千九百六十元,特別費無形中成了首長的「變相」加薪與私房錢。」」

對我而言,我認為不止是馬英九,全國六千五百個首長都令我覺的,有負人民重託.

首長們一絲不苟的守份形象,在此破相了!公私沒有絕對的分明,就會讓人覺的首長在貪小便宜.看到會打馬虎眼,貪小便宜的官,大家心中不知是何感受?六千五百個又怎麼樣?人多勢眾就不惹爭議?還是說,天下烏鴉一般黑,所以我馬英九就可以不覺一絲絲有愧?

看看這些人都講份際,口袋裏的錢來的卻是能混就混.不知有幾個首長從來沒把這些特支費剩餘部份當成自己的薪水津貼而拒領的?有幾個會把用不完的錢繳庫的?

恐怕要費心找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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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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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2)
2006/11/16 01:33 【天網終結者--終結所有生命敗類】 粉絲推薦: 挺宋風水教訓打宋「酷媽」!
2006/11/14 11:48 【鬼島論政】 圍剿馬英九, 民進黨全黨賠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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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牛一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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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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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

呵呵!

老丐已經打油詩諷刺.

就貼麥奇的漫畫, 為老丐的言論找靠山吧!

有意思!

對號離座, 還玩兩次! 老丐等著看是否有第三波, 四喜, 五輪?

跟市長道歉: 老丐生性頑皮, 對於浪得虛名的紅五類, 喜歡幽默諷刺一下.

如有造成您不便之處, 當刪上面三行, 另外開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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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呵Xuser,這不是你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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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c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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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網真是個好笑的地方,偶然來一下見到笑話。

本來我還想Xuser的修為到了的程度,不過今天看來不過如此。

請針對本人對主文觀點,提出另種對宋先生沉默一事的看法回應。少擺你市長的威風。

我想鬥的不是人也不是你心中偉大的主子,所要爭的不過是事是理;我要的不是見獵心喜的攻詰嘲弄或者憑空猜測的強加入罪,有頭腦講道理的人想要的是合乎邏輯的推論或經的起檢驗的事實。


回題吧,你有機會可以問問老宋他的新聞局長及省長特支費是怎麼使得吧!


記得呵:“拿你和綠黨打馬的標準檢視一下,你會發現敲邊鼓的人呵──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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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頭沒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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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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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cion你沒頭沒腦、在此不相干的討論標題裡對我點名攻擊,我不會回應。

一來,這是別人的城市,不能在此歪打胡鬧,二來,我一向也不會回應別人的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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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不能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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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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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魏救趙是民進黨的手法,這固然夾帶有政治目的,可能不能因為如此,就不用調查馬英九的特別費使用問題了?

我們不能因噎廢食,該弄清楚的就得弄清楚.搞黑是人家的目的,弄清楚是我們對於是非的堅持,隨人起舞之說,恐怕流於隨口便來了.

弄黑馬英九也救不了陳水扁,這叫一事歸一事.如果馬英九真的沒問題,用得著在乎他們是圍魏救趙,還是搞烏賊戰術呢?

你馬英九若是銅牆鐵壁就不怕人搞.

基於良心正義,我們也不能夠不把馬英九特別費問題當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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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票案的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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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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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打馬, 真是不計代價, 學老李的興票案.

老李自己可以藏匿真像

民進黨, 就很掩耳盜鈴了.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Moment/newfocus-index/0,3687,9511150041+95111504+0+125038+0,00.html

民進黨團要求馬英九道歉下台

呵呵! 怎麼不要阿扁下臺呢?

真是興票案的翻版!

真是熱鬧: 回個文, 就多出一頁討論了.

這句好玩, 老丐贊成, 說個阿門:

  • 整件事不過是綠黨圍魏救趙的烏賊戰而已,隨他們舞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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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查該檢討的都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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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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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把馬英九的特支費抓出來打,這是搞天下烏鴉一般黑的把戲.

陳水扁黑就是黑,馬英九就算垮了也不能証明你陳水扁白.對於這種轉移焦點的政治把戲,我們要唾棄.可是我們一事歸一事.馬英九的特別費問題,也應該查清楚,給全國人民一個交待.

順便,這種可能害人”得過且過”的制度,也應該好好檢討了.不要陷首長於不義,也不要給他們機會踩線.

=============================================

2006.11.15  中國時報
李述德:莫非制度陷人於不義?
陳函謙/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被民進黨立委痛批公私不分,市府秘書長李述德昨日為馬英九抱不平。他說,當初制度如此設計,未要求首長記帳,也未要求多退少補,現在反過來指馬英九有貪汙嫌疑,「莫非制度設計故意陷人於不義?」「綠營只是為了模糊國務機要費焦點才窮追猛打」。

    李述德說,七十三年起,政院規定特別費一半直接匯入首長帳戶,授權首長視公務需求自行統籌運用,包括行政院蘇貞昌在內的六千五百名各級機關首長,都如此辦理。

    李述德說,制度如此設計,匯入私人帳戶後,公款和私人存款本就難以分別,法令沒有要求必須準備單據、逐筆記帳、多退少補,要怎麼去計算餘款幾何?綠營指馬英九不法貪汙、公私不分,實在沒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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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流年不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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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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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是因循苟且惹的禍.聽說現在給查出假發票了.我猜許多正副首長的幕僚及主計單位,大概都是如此便宜行事的,早己成了常態.

馬英九當然不會故意去貪這種錢.這是正副首長在因循苟且的環境下,從不去注意這種錢的來歷,及報銷的處理方式會造成什麼爭議.這回,叫人給抓著把柄,事情會不會釀成大災難,還真是難預料.

馬英九除了大呼倒楣,還真是百口難辯.你馬英九不貪錢大家都知道,可這錢報銷的方式有問題.你身為一個首長,很難從這裏面完全脫身.受點傷恐將難免.

不過,誠實是最好的上策.馬英九坦盪盪的處理方式,值得全國公務人員好好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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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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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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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就是個爛貨的集合,所差的只是要臉與不要臉的差別而已.咱們對現在的民進黨,大概可以不抱任何希望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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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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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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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根本的問題就是,法律早就不該這樣訂了。

黑雨巿長說的沒錯,但民進黨的行事風格大家應該了解,本來是一件美事,只要對他們不利也可以說成是中國指使的。

民主的時代,支出應該都要有收據,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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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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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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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

其實在國民黨時代,這種變相加薪的事比比皆是.大家蕭規曹隨,拿久也就成習慣了.

黑雨的姨丈曾為馬防部一處長(師長級),他們當年的經費用不完,幾個大頭就分了.當然,這是政府在那個緊張年代對軍事首長的額外優待.

可是依法而論,那都是於法無據的錢.在民主時代,不能再這樣幹了.該給的就編列預算,按科目發給.不能再搞那遊走法律邊緣,私相授受的把戲.

今天這個年代,已不是當年那個處處可以因事制宜的年代了.凡是公務員該拿的錢,都必須於法有據.該拿的就拿,有疑慮的就該一介不取.這是政治人物所應有的操守,而不是遵循陋規,得過且過.

如果於法於理都不該拿,又何必在乎別人曰:假清高?

公務人員要忠於國家,忠於自身的道德良知,還是畏於他人的譏諷呢?

當官的,最怕的就是憂饞畏譏的個性.堅守自身所應有的份際,那才是一個當官的基本要求.否則,團體都”黑”就不得不跟著”黑”,世間豈有清官?

古往今來,多少清官之所以受到讚譽,不都是因為他們出淤泥而不染的風範感動了世人麼?

我們對於這種不清不楚,來歷有問題的錢,更應該自我訓練,要求自己採用高標準看待.但是,馬英九及一干高官們顯然缺少這種自覺.

政黨輪替後,民進黨也不能改變這個壞習慣.由此可見,咱們的官兒們因循苟且得厲害,而且不因政黨輪替而有所改變.陳水扁今日會搞出這麼大的事情,相信也是因循苟且下,把國務機要費當成首長特別費在用,以致弄混了份際,叫人揭發了卻不知如何反應.

貪污,就是從不守份際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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