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民主制度的角度而言,現在我們拉不下陳水扁,至少任期制度(四年)所保証的一定下台,就是民主制度防止”爛人”的最後一道防線.再爛,時間到你總得下台.
民主制度的防”爛”精神,雖說消極,至少是得到了體現.
如果從這個角度衡量觀之,我們就可以考慮:為了要讓陳水扁現在下台,我們所花的社會成本到底值不值?
如果各方評估後結論皆為不值,大家就繼續忍,讓制度把陳水扁趕下台.
如果忍不下這口氣,那就該抗爭到底.而國親身為在野黨,就應拿出不怕鍋底朝天的架勢(別再以為自己是執政黨了,老把執政黨安定社會的責任攬到身上來幹啥?),上街頭餐風露宿,罷免,倒閣,彈劾...一起來,一定和阿扁鬥到底.
反正,只有這兩條路,在野黨要想清楚才對.選定了就好好走,不要兩者都想要,一會兒等2008,一會兒突然又動起來,首鼠兩端,啥事也幹不好.
一定要馬上拉下阿扁,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是得?是失?現在,該是靜下心思考的時候了.
但我個人贊成馬上拉扁下台.此文不過是另一個角度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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