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雨
有人覺得: 在網路上, 沒有顧忌, 就大發神威, 打遍天下無敵.
老丐借市長的城邦, 稍微分析一下.
老丐自己, 以前是分享經驗, 所謂小紅帽, 指出大野狼藏身之地是也.
現在, 則覺得: 韓信如果不忍胯下之辱, 就無報漂母賜飯之恩的機會.
不用多說:
大家享受市長提供的場所, 進行優質的意見發表交流.
對於違反網路城邦發言守則與禮節的行為, 就別在意, 或是浪費時間了!
八方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嗯 你把回應再貼一遍也沒用啊…你至少得指出我那裡逼他吧?我說的話裡有什麼地方不對之類的。
重貼就重貼啊,我又沒刪,他不就在那裡?
GAIL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既然你提出李昌鈺這個人,也提到他的著作裡有用『間接證據』破案這種說法,我建議你把關於間接證據破案相關的文章都整理出來,我想知道他的間接證據有多間接,是不是推論也可以當間接證據,這點應該要討論吧。
我就是質疑他們不是同一人啊,才會說你的時間論跟目的論薄弱啊,要你拿出IP是因為那就是直接證據,如果你能拿出這類的東西,我就一定承認他們是同一人了不是嗎?
至於電小二說你們不是,很好啊,我也沒認為你們是同一人,這有什麼異議嗎?那你早說電小二說你們不是,我只要看到他說你們是同一人我就會說他造遙啊。問題是,他現在也沒在這說你們是同一人啊!!那你想要我說什麼呢?
八方
SCFtw2 等級:7留言|加入好友
Gail
.
『要針對錯誤來討論,就來討論,結果反正一定有對有錯,但是一味的指人是動物之類的,最後大不了跟你動物滿天飛,得不出結論,講白就是你指人是豬,人也指你是豬,你再豬來回來,我也豬回去,這就是你要的?』
NO!
「那先來說你的時間論跟目的論,你不覺得這種論點很薄弱」--李昌鈺在他中文版第一本書裡曾用「間接證據」破案,而沒人不採信!!我不是網管,但我的論說夠充分,足夠經得起質疑!!
時間論跟目的論是重要的!罔顧了這兩者,就不可能有「推論」這回事!!
你不針對我的論說中論證「老頑童=麥豬公」的部分質疑卻屢屢要求我拿出IP!?你這不是強人所難是什麼!?不是潑皮是什麼!?
至於麥豬公說的「電小二作證」那在我給你的連結裡我已經申說了!!因為當時我和SCF去反應同一件事,電小二可能是因為如此,而將回覆給SCF的留言copy貼給我,卻沒改掉抬頭,如此而已。但這樣的電小二的簡化行事卻被這隻豬長期抓來造謠!!骯不骯髒!!??
過去曾發生過一件事使得電小二出面公開說這幾個帳號之間不等號!!這其中包括「SCF≠Gail」,電小二說得如此清楚明白,但這隻豬還是拿著電小二的口誤到處造謠!!這種心態骯不骯髒!!??
城市討論區:[2005-10-20, 18:57] 電小二:『……=壓腳人= =濮陽=GAIL=SCF,這種說法,目前已觀察及查明的,……上方等號處不成立』SCFtw2 人文藝術∕其他 獨腳強盜 2005/11/16 18:38:46
近日停權處理
那我也好奇了,我那點"逼"scf說NO呢?我不過就是問他是不是要豬來豬去,那他回答NO的那篇也很清楚明白的指出我的問題不是嗎?真的是我"逼"他??那到是要看看是逼在那?
另外我不懂,我問是不是一定要罵人這麼簡單的問題,就偏偏要把問題拉回我支持你們的敵人?正面回答我的問題就不行嗎?
我也不想一直回應啊!!但是你們針對我的問題不回應,一直在說你們跟誰跟誰怎麼了?我才覺得奇怪,現在是看問題都要跳著看?如果我的表達讓你覺得我有高度興趣那真是失禮,
至於豬本來就是有豬格,不是給人拿來罵人的,只要有生命就應該一以視之,用豬來罵人不代表你比豬較強。
嗯,那先來說你的時間論跟目的論,你不覺得這種論點很薄弱?因為如果套在你跟scf上好像也可通用,另外他說電小二知道你們是同一人,那個我看過了,但是我並沒有支持他那個論點,用留言板回覆的對象名稱來說你們是同一人,就我來說也是很薄弱的論點,就像妳回覆他的話,電小二可能是要回覆同樣的文章所以忘記改了,也是有可能的。
至於誰或誰為惡的地方不止一點,其實這點根本沒什麼好說的,他在那為惡,你們應該去那跟他吵,不是他到那就吵到那,你們吵到這來,有人反對了,你們不覺得應該要停息了?你們的行為會影嚮到他人,不覺得這樣做,對於根本不知事情本末的人很對不住嗎?我們只是想討論某些事,卻要因為你們之間的恩怨也被牽扯進去?
或許這樣講,你又要說什麼責任分擔啊,你要說大家視而不見啊,說什麼提供空間啊,套句巿長的話,過去的恩怨到這裡歸零,你們要證明你們對,更要在這裡跟人正正當當的討論,而不是一昧的人身攻擊,拿過去的證據來壓人,過去就來不及參與,看的證據是單方面的,那來的準頭?我倒情願看你們對於正在發生的事來討論,來認定到底誰對誰錯,這樣才叫公正。
八方說:「然後scf要說NO,我沒有逼他,我只是就事論事,是SCF自己也不想要豬來豬去,如果說我逼他,那就說不過去了吧?前面我也回應,我已經得到我問題的答案,關於該討論就沒有回應的必要了,難不成他已經告知我答案後,我還要窮追不捨?那就換我說不過去。」
------------------------------------------------------------------------------
直到現在,八方一直針對那個「NO」說自己是「就事論事」、「不想要豬來豬去」,認為我們「從頭到尾指責別人」,卻大剌剌忽視在這之前的重要一帖《SCF覆“八方(afisher)”2006-10-31, 23:20〈豬也有豬格〉》,這是八方潑皮的另一次展現!!
城市討論區:小朋友,滿意了嗎? ^_^SCFtw2 政治社會∕政治時事 鬼島論政 2006/11/01 22:02:45
城市討論區:SCF覆“八方(afisher)”2006-10-31, 23:20〈豬也有豬格〉SCFtw2 政治社會∕政治時事 鬼島論政 2006/11/01 18:34:27
「實話?我從頭到尾對你們指責別人,像表達出高度興趣嗎??呵呵」--你擺明了「沒興趣」,而我被迫因你的質疑不斷舉證,但你還是沒興趣!!
沒興趣也沒關係,你可以在證據面前說瞎話不是嗎!?你已經在本欄說了一堆瞎話了不是嗎!?
這就是八方潑皮的明白展現。
「更何況如果依照你們所謂的時間論跟目的論,我能"合理"的懷疑Gail跟SCF是同一人嗎?因為你們出現的時間也差不多,你們的目的也差不多。」
麥豬曾經造謠過SCF=Gail,造謠的時間範圍都很廣!!
Gail是女性、SCF是男性,口氣心態風格截然不同!!但這隻豬過去卻曾長期這樣造謠!這是惡毒的!!
舉證跟造謠截然不同!!舉證是要提出證據的,造謠卻是隨手栽污抹黑,其目的是非常可惡非常骯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