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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黑雨  副市長: 小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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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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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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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黑雨

有人覺得: 在網路上, 沒有顧忌, 就大發神威, 打遍天下無敵.

老丐借市長的城邦, 稍微分析一下.

老丐自己, 以前是分享經驗, 所謂小紅帽, 指出大野狼藏身之地是也.

現在, 則覺得: 韓信如果不忍胯下之辱, 就無報漂母賜飯之恩的機會.

不用多說:

大家享受市長提供的場所, 進行優質的意見發表交流.

對於違反網路城邦發言守則與禮節的行為, 就別在意, 或是浪費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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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識人無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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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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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套用你的時間論和目的論,你一直說我耍潑皮,好吧!

那這個東西似乎沒有討論的必要了,你覺得你對就對吧,你要怎樣去認定誰是誰那也是你的權力,對此就祝你識人無礙哦,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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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你持續舉這個「好好笑」的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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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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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時間點的巧合……」和「相同時間點(播報新聞時間)……」這兩段老早在我2006/11/05 14:39的帖子中把你這個論說擊破了:

『而我要求你申辯「時間論和目的論是薄弱的」你的道理竟然是「把所有同個時間出現的人和做一樣事的人都歸類成同一人,沒有道理」--好好笑!!』

並且我在2006/11/05 15:24再度提到一次!然而,你持續舉這個「好好笑」的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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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都你們在訂,拿這個壓人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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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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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他要發表文章主題要用那種口氣,是他的問題,但我想就內文的部份討論,到底是那一句那一字去逼到他啊?請就這部份做解釋吧,如果他真的說的那麼心不甘情不願,我又沒要他一定要那樣說,他那時候大可不必做出那種違心之論。

你不想針對內文做討論的原因又為何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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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耍潑皮吧!八方!你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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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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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電小二沒說你們是不同人,其實套用在你們身上也是可以間接證明你們是同一人」--繼續耍潑皮吧!八方!你的權力!

關於這一點你的論說漏洞太多了!但你還在強辯!強辯直涉你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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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看不出來嗎!?還是真的如此不上道!?還是兩者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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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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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的引用連結是:
「“八方”小朋友你有權利繼續幼稚,但是SCF很奇怪你為什麼在從SCF口裡“逼到了”你所要的“NO!”這個答案之後不跟帖回應?太晚了!留下的是你一路幼稚到底的記錄。」對不對啊!? 」

綜觀上下文《小朋友,滿意了嗎? ^_^》和《SCF覆“八方(afisher)”2006-10-31, 23:20〈豬也有豬格〉》,以及那帖引用連結,外人都看得出來那個「逼」字的意思!唯有八方看不出來!

是真的看不出來嗎!?還是真的如此不上道!?還是兩者皆是!?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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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再重覆就不用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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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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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論跟目的論的薄弱就薄弱在,如果電小二沒說你們是不同人,其實套用在你們身上也是可以間接證明你們是同一人,因為你們出現時間相同,目的也相同。

↑這是我舉證之一,如果電小二沒說你們是不同人,用時間論和目的論,你們會在這個論點下被證明為同一人。

其二
所謂的時間點的巧合,如果不是出現時間相同?那到底是什麼?妳又不解釋,那我只能當作時間點的巧合就是相同時間。
目的論,如果你不能解釋目的論不是指行為相同目的,那我也只能當作目的論是針對相同目的。
那基於這二點,相同時間點做相同目的之事。真的還要我舉例?

舉例其二

相同時間點(播報新聞時間),相同目的之事(播報同則新聞),能不因此認定在這時間點,播報同則新聞的人為同一人??

請反證吧!!

不針對我的論點反證,那我也不知道要反證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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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到目前為止依然提不出「時間論跟目的論是薄弱」的「邏輯」或事例!卻一直在說大渾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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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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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5 14:24我說:
--八方不斷強調時間論跟目的論是「薄弱」的,那麼請八方提出申辯「時間論跟目的論是薄弱」的「邏輯」吧!!或者事例也可以!!

2006/11/05 14:39我說:
而我要求你申辯「時間論和目的論是薄弱的」你的道理竟然是「把所有同個時間出現的人和做一樣事的人都歸類成同一人,沒有道理」--好好笑!!

2006/11/05 15:07我再度提醒八方:
--八方不斷強調時間論跟目的論是「薄弱」的,那麼請八方提出申辯「時間論跟目的論是薄弱」的「邏輯」吧!!或者事例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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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八方到目前為止依然提不出「時間論跟目的論是薄弱」的「邏輯」或事例!卻一直在說大渾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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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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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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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出了啊,一直重覆是怎麼回事?

要我重貼還是?

逼字也一直重貼,那還要討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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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不斷強調時間論跟目的論是「薄弱」的,那麼請八方提出申辯「時間論跟目的論是薄弱」的「邏輯」吧!!或者事例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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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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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不斷強調時間論跟目的論是「薄弱」的,那麼請八方提出申辯「時間論跟目的論是薄弱」的「邏輯」吧!!或者事例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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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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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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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說有經驗的人就可以一望即之是,那就是大大的不對了,何謂有經驗?再說要比經驗,我也不知道怎麼跟你比,如果有個東西可以計錄上網時數,我就可以跟你比經驗,可是要我自己說,我大約上網時間是13年吧,一天上網超過12小時,工作跟電腦有關,所以上班也是在網路上,但這都是大約計算,就算我沒經驗好了。

所謂的時間論,目的論,氣質,『心理活動箭頭』這個詞很有趣,可否再詳加解釋一番,你不覺得那都是虛幻的字詞,並不是實質的東西,要用根本只能想像才可以成形的東西來推論,你真的一點都不覺得著力點不夠?

如果時間論跟目的論不等於同一時間(時間點的巧合是什麼意思?)做相同目的之事(為達的目的跟相同目的的差異點何在?),那我想聽聽你對於這個的論點的另外解釋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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