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領域是由人的行動所開創與塑造,它是一個動態的,而非靜態的,而非靜態或實質性的空間;同時,它也不是政治實踐的「原因」,它毋寧是具體展開於人的實踐活動當中。…凡能夠透過言行表彰的,以及運用語言的表白、說服,論辯的事物或關係,都是公共領域的。據此,公共領域的「公共性」意指彰顯、開展、表現,而彰顯、表現都發生於「有他人在場」的領域空間,有人在場目睹、耳聞、見證、辨認、解釋、判斷所出現與發生的行為、言論、現象與事件。公共領域是指一開展空間,在其中,言論、行為與政治事物和現象均能得其方位。
公共領域理性溝通是公民社會的指標。我們時常會假定公共領域為一個由自由平等的公民理性討論與溝通互動而形成的空間。可能有時意見的不同使彼此產生爭辯或對抗,然而,此一爭辯對抗仍是在理性的訴求中。理論上,現代公共領域是以價值多元主義為基礎,處在其中,若是持有不同理念與意識形態的人,能否進行理性溝通,是公民社會的一大考驗。
以實際經驗來看,社會中彼此價值信仰不同的人,往往堅持己見,很少尊重並與持相反意見者進行理性溝通。會用極不寬容、極不友善的態度攻擊對手、誣蔑、抹黑對方,然後以各種可能的方式替自己辯護,儘管理由聽起來是不合乎常理,換句話說就是「硬柪」,這種情形壓縮任何理性討論的空間,剩下辱罵、毀謗、嗆聲。最近幾年台灣社會政壇上的藍(國民黨)綠(民進黨)對決,許多超乎理性溝通範圍的現象,如:人身攻擊、挾怨報復、互相抺黑、無證指控、對號影射。這些現象說明公共領域中的理性溝通,並非是很容易就能達成的事情。
公共領域中,每一個人能自由表達的意見這都只是一種看法。沒有所謂的優先性或真理。這告訴我們公共領域之中,只有彼此的意見、沒有真理也可說每一個意見事實上都包含了若干的真理。角度切入的視野不同,得到的想法也隨之而異,就像現象學所認為的,這個世界沒有放諸四海皆準的真理。
漢娜.鄂蘭運用了海德格(Heidegger)「真理即顯現」的洞識,將它與自己的意見結合。她說:「意見(doxa)以世界如何向我呈現的方式掌握這個世界,因此,它並非主觀的幻想及隨心所欲,亦非某種絕對而放諸四海皆準的東西。這種想法的假設是世界會根據每個人所處的位置,而向每個人展現不同的面貌。世界的『同一性』(the sameness)、它的『共同處』(commonness)、或它的『客觀性』(objectivity)在於下述事實:儘管人們彼此有別、立場迥異、甚至意見不同,但是向我們展現的是同一個世界──『你與我畢竟都是人』」。
居住於一個世界上的我們,各自以自己的觀察來理解這個世界(及其事務),表達不同的意見。每一個意見不是絕對真理,卻顯示了某些真理。意見不是與真理絕對的對立,它是可以傳達顯露部分的真理。公共領域來自各方意見而構成,意見必須彼此交流溝通尊重,如此才能對共同所處的生活世界有較完整的瞭解,而在各種意見之中欣賞到每個人的相互之間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