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新詩創作比賽徵文簡章
一、目的:慶祝詩人節(端午節),藉此節慶推動詩教,辦理徵詩文創作比賽,以親子為對象,創作題材以四大民俗節慶為主題,讓詩成為親子間最甜蜜的知性感性對話。透過活動讓擴大詩文學對生活的滲透與影響,讓詩文學豐富生活美學內涵。
二、指導單位:台中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台中市文化局
四、承辦單位:台灣現代詩人協會
五、徵選及獎勵辦法:
(一)參加對象:以親子組合為限,年輕的父母及在學的小朋友,或年輕年壯的子女及年長的父母均可。
(二)創作題材:以「春節」、「元宵」、「清明」、「端午」四大民俗節慶為創作主題,題目自訂。
(三)表現形式:每篇稿件包含詩作兩首(親、子各一首。同一主題,題目同或不同皆可)。
(四)詩行數規定:親—30行以內、子—20行以內,每篇稿件總行數以50行以內為限。
(五)錄取名額及獎勵
特優 1 名:獎金5,000元
優等 2 名:每名獎金各3,000元
佳作 3 名:每名獎金各2,000元
入選10名:每名獎金各1,000元
六、評選辦法:由承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七、報名方式:
(一)簡章及報名表索取地點:台中市文化局、台中市各區圖書館服務台或逕由文化局網站下載,文化局網址:http://www.tccgc.gov.tw。
(二)報名表可影印,500格稿紙手寫或電腦打字,A4版面16pt新細明體,作者姓名及聯絡資料請填寫於報名表上,稿件不得署名、加註任何記號。
八、收件時間及地點:
(一)收件日期:98年4月5日至98年4月25日。(以郵戳為憑)
(二)收件地點:40244 台中市南區柳川東路一段100號12樓之2
「台灣現代詩人協會收」
聯絡電話:04-23755888 0911-411292 林 小姐
九、揭曉及頒獎:
(一)預定98年5月公布得獎名單。
(二)頒獎時間:98年5月28日(詩人節)
(三)頒獎地點:台中市文化局。
十、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須以中文書寫及未曾得獎或在任何報刊、雜誌、網站等媒體發表,且不得同時參加其他文學獎項競賽。
(二)參選作品如有不符規定或抄襲、冒名頂替情事者,即取消參選或得獎資格。已領獎者追回得獎獎金、獎狀,主辦單位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三)送件作品不論入選與否概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底稿。
(四)凡送件參選者視為認同本徵文簡章,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出處:http://www.wretch.cc/blog/modernpoets/21129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