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 為生命中之最愛 - 音樂,赴洛杉磯闖生涯。開始為電影廣告作曲,
當時的「每日新聞」為 李恕權撰寫了一篇音樂奮鬥故事-
「A Star is Born」,使李恕權在LA開始成名。
開設自己的 "LEESCOM" 電腦公司及錄音室,
1980年 與Michael Jackson的製作人- Jerry Marcillino 及Billy Joe 的製作人
- Michael Steward合作,發行生平首張專輯「Take Me There」 。
單曲"Take Me There"一舉打進Billboard雜誌排行榜「當週最佳單曲」。
當年度即被提名「葛來美獎」之「最佳新人獎」,
為 葛來美獎史 上唯一曾被提名的華裔流行歌手,
Billboard雜誌排行榜上唯一曾打入的華裔歌手。
榮獲 「全美十大傑出青年」之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