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路得
第四章 愛之語二:贈送/接受禮物
重點摘要
送禮物對你來說是困難或是容易?禮物的英文是『GIFT』,來自於希臘文,意思是『恩惠』或『一個不配得的東西』,人類學家研究發現全世界的文化都認為送禮物是傳遞愛與關懷的訊息。
一般人對送禮物的誤解與送禮的錯誤動機有三個方面需要被修正
1. 禮物不可以被用來當作酬勞,或有任何附加條件。例如:『只要你……我就送妳……』這不是送禮物,而是進行交易、交換條件。
2. 禮物不可以被用來當作賠罪的工具,或是掩蓋過去的錯誤,除非已先做了口頭道歉。
3. 以自我中心的態度送禮物,送對方自己喜歡的禮物或是不送對方自己不喜歡的禮物,只有在送對方需要、喜歡的禮物(可能是自己不喜歡的),對方最能感受到被愛、被關懷及受重視。
禮物可以分為
1. 實用性的-吃的、用的、觀賞,例如:水果、糕點、禮盒、甜點、盆栽、滷味、手錶、手機、電腦、皮包、領帶、項鍊、禮券、圖書、DVD影片……等
2. 裝飾性的-例如:裱畫、吊飾、鮮花……等
3. 紀念性的-例如:紀念筆、紀念帽、紀念幣、紀念徽章、勳章……等
每種類別又都可以分為1.自己製作的2.用錢買來的3.千辛萬苦找來的
想想看你如何送對禮物是對方喜歡或是需要的呢?
一方面要多留心觀察、聆聽對方的喜好與需要,並且與對方確認你所觀察、聆聽的是否正確。另一方面可以主動直接詢問對方的喜好(例如:妳喜不喜歡鮮花?喜歡什麼樣的鮮花?),這對男性來說更是非常需要學習的課題,有時候問別的異性有關於自己男(女)朋友的喜好,反而會弄巧成拙。
對這個主題我們可以討論的問題
1. 回想自己的父母是否會用送禮物對你表達愛或關懷?他們彼此之間又是如何?
談到禮物會讓你聯想到什麼?妳認為送禮物是否會對人際關係或是愛情關係有幫助?原因是什麼?受父母何種影響?